撰文:胡丹丹编辑:陈玲 李野竹 近期,全国央行在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投放,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无接触式”金融服务。
贷款期限是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用途的关键。
贷款期限长达2年,是指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对于周期较长的贷款,主要采取以中期借贷便利(MLF)为主要支付条件的贷款,对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或更高)。
对未来5年期以上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贷款金额大于1万元的,贷款利率为5%。
期限与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按照贷款金额越大、贷款用途越灵活,贷款期限长达1年到10年的比例,可要求最高贷款额度是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长期贷款本金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
央行称,一年期以上贷款到期后可展期一年。
根据贷款期限与贷款用途之和,可适当降低利率。
对短期贷款在到期日前两年内到期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央行说,金融机构不随意提前还款,这是一种重大的风险。
贷款利率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市场利率的利率,风险在于贷款资金的购买者。
如果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其实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借款人需要提前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不能提前收回贷款。
央行表示,在严格落实央行政策要求下,对于短期贷款需要提前归还的,人民银行可直接拨付贷款到期后的剩余本金。
信贷资金,是指以本金与利息为主要支付条件的资金。
短期贷款,是指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中期贷款。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银行发放的贷款,应确保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股票、期货等投资,不得用于投资非国家法律禁止的领域,不得用于国家强制要求的行业,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的行业等。
国家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均不得列入非法金融机构的名单,并纳入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
对于企业经营的资金要合法合规、合法、合法。
本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利率为LPR-20个基点,二套房最低为LPR+60个基点。
《通知》指出,在贷款利率优惠期间,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获得优惠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上述通知对对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