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平台跟进下线 互联网存款产品齐“熄火”
近日来,互联网平台银行存款产品齐齐“熄火”。仅三天时间,五大互联网平台“火速”下架,更多互联网平台也透露即将跟进。在分析人士看来,互联网平台下架行动背后,或预示着新一轮严监管的到来。后续,监管方或将针对互联网存款出台专门监管办法,包括各大互联网平台导流银行存款产品,也都将进行相应整改。整体来看,代销持牌化及提供顾问服务等将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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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继蚂蚁之后,多家互联网平台跟进下线银行存款产品。
其中,腾讯理财通直销银行销售专区12月18日上午还曾推荐互联网理财监管了微众银行的存款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为3.0%-3.3%,但当日晚上该页面则显示“更多产品正在路上”;此外,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App也曾销售多款银行存款产品,期限主要以1年、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为4.875%,产品起存金额低至50元,均可提前随时支取。不过,目前这系列产品均被平台进行了下架处理。
“蚂蚁平台下架部分存款业务,是互联网存款业务监管趋严的一个重要表现。”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数字经济时代,传统金融机构在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业务也不断向线上迁移,这也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当前,多家平台互联网存款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用户可见。可以预计,后续监管方可能会针对互联网存款出台专门的监管办法,更多互联网理财平台导流银行存款产品,也都将进行相应整改。
流动性管理等多问题待解
而这也是自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谈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问题后,首个下架存款产品的互联网平台。
此前,孙天琦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孙天琦列举了互联网存款引发的八个问题,其中便提到,互联网平台存款具有开放性、利率敏感性高、异地客户为主、客户黏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存款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增加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同时,平台存款全额计入个人存款,导致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核心负债比例高估,不能充分揭示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回顾互联网存款 历史 ,离不开前几年大热的智能存款产品。此前,互联网银行和部分中小银行为扩大存款规模,纷纷通过互联网渠道推出分级靠档类存款产品。一时间,该类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成为热门揽储利器,推出的银行数量不断增加,规模大幅上升。不过,此类产品因存有高息揽储嫌疑,规模扩散后可能拉高整个银行负债端的利率成本。因此,从去年三季度开始,监管层开始发文对这类产品进行整治,银行开始下架相关产品,且互联网渠道也难以见到。但之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存款以传统中长期存款产品为主,而利率也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
“由于一些互联网平台在提供互联网存款业务合作中介入较深,平台已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具有金融属性,因此需要持牌经营。”于百程称。
持牌服务成大势所趋
“互联网平台存款是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银行开展负债业务的新东西。对于这类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要深入研究,完善规则制度,由于涉及公众和存款,必须依法加强监管。”指出问题的同时,孙天琦也提到了规范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的思路。
其中针对互联网平台,明确要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对从事金融活动的互联网平台,必须持牌经营,不可“无照驾驶”。要设立业务准入门槛,纳入相应金融监管范围。未取得业务经营牌照的平台公司,不应在平台名称中出现“金融”字样,以免误导消费者。此外,从应用规则、技术要求、风险防控、信息安全等方面出台相关规范性指引,加强技术约束。
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此次互联网平台下架行动背后,也预示着新一轮严监管的到来。后续,监管方或将针对互联网存款出台专门监管办法,包括各大互联网平台导流银行存款产品,也都将进行相应整改。整体来看,代销持牌化及提供顾问服务等将是趋势。
“存款产品是互联网平台导流的理财产品之一,这类产品下线,对于平台短期会产生营收上的一定影响,但投资者的需求可以通过其互联网理财监管他类比如货币基金等产品作为替代。”针对互联网平台后续应对,于百程指出,按最新监管思路,互联网平台的存款产品服务具有金融属性,需要持牌管理,但具体需要看下一步政策,看具体哪类业务需要拿牌。
苏筱芮同样认为,预计后续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管理暂行办法类似文件将会发布。针对中小银行,她建议道,一是要厘清业务结构,从监管所明确的“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吸储,存款结构大变”“有的占存款的比例已达70%”“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可推断出,中小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吸储占比过高存在风险,机构需要厘清自身的业务结构与规模占比,放缓步伐,通过加强同业融资来逐步降低互联网吸储的占比。
二是评估监管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比例等重要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制定线上挤兑相关的处置预案。
三是加紧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需要居安思危,做好客户留存,不能过度依赖高利率吸储,新规已在路上,现阶段重要的是预判形势,及时调整,果断放缓甚至终止饮鸩止渴的行为。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有哪些
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制化规范发展轨道。 《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即将迎来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难以生存,而正规企业将迎来发展的好时机。
2、《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这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首个落地的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
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4、《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有利于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础,也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5、《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列举了十种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行为。规定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互联网金融监管法治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互联网金融法律集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有什么?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有:
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制化规范发展轨道。 《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即将迎来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难以生存,而正规企业将迎来发展的好时机。
2、《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这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首个落地的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
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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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如下。
1、对于金融监管,就是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市场参与者自觉、自发地服从管理。这种管理形式在理想的市场状态下可以更好地实施,但在非理想状态下,市场参与者不会那么容易服从管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缺乏金融监管或监管行为,市场参与者之间没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改变现状,利用信息时代的产品,互联网理财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还不是很严谨,市场参与者的数据信息偶尔会出现错误。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完全放任市场发展,应及时监管。
2、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能否在市场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保持理性,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许多个人行为通过银行信贷完成高风险的金融投资。但是,这种行为毕竟不属于集体信用。互联网金融监管对其个人行为的判断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尽管互联网会通过其个人数据系统地分析个体,但互联网在分析人性方面仍难以预测其变化。而且,一个人的思想无法控制集体思想。在国内传统中,少数服从多数。
3、这种习惯下的人习惯性地做出决策,却得不到集体的认可,从而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被整个企业否定。互联网理财无法了解它,也无法判断其投资行为[1]。除了上述之外,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源于其不稳定性。众所周知,不少新闻报道称某金融平台负责人携款潜逃。各国提醒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十分必要。
4、一些互联网金融在其营销过程中为人们规划了一个极其美好的未来,这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导致很多人被蒙蔽,对平台充满期待。那么,平台遭受风险后,根本没有承担风险的资本,将面临破产。投资者也很难收回资金,这将深深地伤害到许多参与者。而且,在互联网金融行为中,很多人都是非理性的,他们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做出的投资行为欺骗了自己。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付诸实践,让监管力度大的市场参与者回归安全的投资环境。
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国家加强监管的目的是什么?
先前,小蚂蚁集团公司、京东平台、度小满、携程网投资理财、陆金所、360你财富、天星金融业等好几个服务平台均发布了互联网技术储蓄商品。小蚂蚁集团公司互联网技术储蓄停售事件一事,毫无疑问已危害了大量服务平台。
19日和20日,继支付宝钱包后,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京东平台、携程金融跟踪停售了互联网技术储蓄商品。事实上,互联网技术储蓄这一方式引起一定异议。近几年来,好几家金融机构在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发布了储蓄商品,增加揽存幅度。该类商品盈利高、门槛低,已变成一部分民营银行消化吸收储蓄、减轻流通性工作压力的关键方式。对于此事,管控层面最近也数次发音。
11月13日,中央人民银行金融业平稳局长孙天琦公布公布了一篇文章,《线上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强调了互联网技术储蓄存有的诸多难题和风险性,释放出来了管控数据信号。12月15日,在第四届我国网络金融社区论坛上,孙天琦对于互联网技术储蓄再发音,发布了主题风格演说,称网络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该类信贷业务,属无照驾驶的不法金融业主题活动,应列入金融体系监管范畴。
孙天琦觉得近几年来,好几家金融机构在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发布了储蓄商品,增加揽存幅度,扩宽拓客方式,许多 顾客也十分便捷地享有来到储蓄服务项目。该类商品盈利高、门槛低,已变成一部分民营银行消化吸收储蓄、减轻流通性工作压力的关键方式。可是,这类方式提升了地区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运营的地区限定,一部分地方银行根据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得到从全国各地消化吸收储蓄,从负债业务看已变成全国金融机构。该类储蓄的流通性特性也不同于传统式活期存款,给监督机构和金融企业产生新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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