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金融机构理财业务 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什么是金融理财产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和人们的生活联系日趋紧密。然而,人们对金融产品的理解不尽相同。

以信用卡为例,持卡者既可以享受便捷的消费,也可以显示身份的高贵;对于银行而言,信用卡是一种针对个人消费的信贷工具,可以带来利息和费用收入;对于信用卡组织(如VISA、银联等)来说,信用卡不仅能够招揽顾客,提高销售额,而且能够降低结算风险。

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为市场提供的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综合体。狭义的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创造的、可供客户选择的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广义的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向市场提供的,并可由客户取得、利用或消费的一切产品和服务。

金融产品也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各类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的各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储蓄、信贷、结算、证券投资、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

(1)金融产品与实物资产的关系:很多金融产品都是由实物资产演变而来的。如微软公司的股票是由微软公司的实际资产演变而来的,微软公司的股票期货和期权又是由微软公司的股票演变而来的;房屋抵押证券是由房屋而来的。

(2)金融产品、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之间的关系:金融产品是各种经济价值的载体,如现金、股票和期货等。比如,张三用300万元买了股票,现在这些股票的市场价值不到100万元。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

(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对个人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销售环节适用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接受中国银监会的监督与检查。

获得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事与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业务活动。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与外汇、商品、能源和股权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以及场内衍生产品交易,应当具有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并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 市场准入管理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格分为以下两类:

(一)基础类资格:只能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二)普通类资格:除基础类资格可以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之外,还可以从事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具体的业务模式、产品种类等实施差别化资格管理。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基础类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具有接受相关衍生产品交易技能专门培训半年以上、从事衍生产品或相关交易2年以上的交易人员至少2名,相关风险管理人员至少1名,风险模型研究人员或风险分析人员至少1名,熟悉套期会计操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人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均需专岗专人,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记录;

(三)有适当的交易场所和设备;

(四)具有处理法律事务和负责内控合规检查的专业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

(五)满足中国银监会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六)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普通类资格,除具备上述基础类资格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5年以上直接参与衍生产品交易活动或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三)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

(四)完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管理框架;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固定收益金融理财是什么?有哪些产品?

目前,国内金融理财市场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存款、银行理财、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信托、资管计划、P2P、分级A、其他民间理财。在这个全民理财时代,对于那些风险承受能力比较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人来说,固定收益金融理财产品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有关的投资理财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固定收益金融理财?

所谓固定收益,是指相对浮动收益而言,所投资的资产类别由于其自身属性,能够带来相对稳定的回报。尽管从长期看,多数国家历史验证了股票投资的收益高于其他主要资产的回报,但是由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具有短期波动较低的特征,更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因此成为了投资资产的主流。

例如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具有某种“业绩基准”的银行理财(通常是4%-5%的年化回报),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的债券型基金,以及门槛更高收益通常也更高一些的债权信托。很多贷款类的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也属于此类。

二、固定收益金融理财产品推荐

1.存款

银行存款是最普通、最为社会熟悉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

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收益率主要受央行调控,目前存款基准利率处于近年地位,不过现在银行可自主上浮基准利率的50%。

2.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是为适应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以及利率市场化应运而生的,银行理财产品多种多样,按照是否保本可以分为保本和非保本,按照期限可以分为3个月以内、3-6个月、6-1年以及1年以上,其中3个月以内是最主要品种,按照币种可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等等,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不同种类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收益率因产品期限、风险等级、发行机构等各异,由于理财产品也是吸储的重要手段,因而中小银行的理财预期收益率要高于大行。随着央行多次下调基准利率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充裕性,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有所下降,但是仍处于阶段性高位。

3.债券

债券是对典型的固定收益金融产品,发行人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我国债券品种丰富多样,可以分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债券、定向工具等。债券属于标准化金融产品,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完全市场化运作,对于投资低级别信用风险的债券需要更加谨慎,不过我国债券发行设有受托管理人、内外部增信、信息披露等多重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债券收益率主要与货币政策、市场供求变化、以及券种风险状况有较大关系。整体看,我国债券市场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所能够投资的品种较少,主要包括部分国债、交易所高等级券种,多数券种主要适合机构投资者配置资产。

4.固定收益类基金

为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充分发挥集中管理、风险分散的组合管理特点,很多公募基金公司也开发了大量以投资固定收益金融产品为主的固定收益率基金产品,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银行协议存款、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类基金,具有风险低、流动性高、收益适中的特点,是银行存款的重要替代产品。

同时,货币基金营销也与互联网深入结合,从而一度涌现了各种互联网“宝”,其在为投资者提供高于银行存款收益的同时,也提供了随时提现的便利,较传统货币基金T+1的赎回方式,更为便捷。

总体看,固定收益率基金具有集中管理、风险分散、专业投资等特点,尤其是债券型基金能够规避债券投资门槛、投资标的选择难等问题,而且门槛较低,适合于个人和非专业机构的投资。

5.信托

现代信托业始于1979年,然而信托真正走入社会大众的视野是在2007年以后,尤其是随着行业规模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讨论和信托文化普及,使得信托理财逐步深入人心。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由受益人承担财产管理可能出现的风险,然而在国内,处于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和社会责任,信托产品处于刚兑发展阶段,因为具有固定收益类产品特性。

按照信托资金投向划分,可以划分为房地产信托、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实际上只有非证券投资信托才具有固定收益金融产品特征。

信托作为一类非标准化金融理财产产品,流动性较低,市场流转较为困难,但是收益率相对较高,目前平均预期收益率为9%左右,同时受到不同资金投向的风险程度而言,不同类别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有一定差异。

当然,信托产品只能销售给合格投资者,主流产品起点认购金额为100万元,门槛相对较高,非高净值人群认购能力有限。

6.资管计划

证监会、保监会等我国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机构相继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监管办法,进一步放宽了证券、保险、基金公司资产管理投资范围,各类资管计划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资管计划属于类信托产品,主要投资股权、债权、资产收益权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投资者提供固定收益回报。

资管计划收益率相对较高,可以达到9%左右,而且能够在交易平台进行猎枪,流动性相对较好,但是风险性略高,同时投资者保护措施仍不足。

7.P2P

P2P主要针对的融资主体是小微企业主。网络平台的P2P投资标的主要由信用标、秒标、净值标、担保标、流转标、抵押标。目前,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信用风险放大,P2P坏账持续增加,行业盲目发展的后遗症凸显,监管部门开始逐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各平台经营。

P2P是一类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3%,但是由于P2P平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以及融资方无法到期付款,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同时,P2P投资门槛低,适合各类收入人群,结合互联网平台,操作便利,由于属于非标产品,流动性较低。

很多朋友都知道,近期暴雷平台比较多,这个时期还能投P2P吗?

答案是肯定。快速浏览下暴雷平台就知道,真正听过名字的很少。当下时间节点,个人以为合理的投资策略是以中短期为主,尤其是短期标。投资过程中,还要注意平台和标的的有效分散。

8.分级基金A

分级基金A一般是按照一定规则约定一定收益率,诸如一年期定存+3%,因而具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特性,但是分级基金A的收益不是以现金形式支付,而是以母基金份额支付,同时由于分级基金A的交易性较为复杂,属性也较为多样,其与固收类产品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

分级基金A包含债券价值、期权价值、配对价值三种价值,债券价值是指分级基金有约定的固定收益率,期权价值是指分级A的折算还有一项条款,即分级B净值低于某位置时。

理财业务资管新规具体指

一般是指《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拓展资料】

资管新规对理财的影响:

1.明确了资管产品的定位,明确打破了资产管理产品刚性兑付的隐形保障。新规明确规定,资管产品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得通过隐性保本承诺、滚动发行、自融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付等方式现隐性保理承诺。作为存款业务,银行的保本理财产品需要缴纳存款保证金和存款保险费。

2.进一步强化统计报表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资管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每月10日前、产品终止后5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报告产品相关信息。同时,首次提出托管机构、结算机构、登记机构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同时报送其登记托管的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信息。新规还明确了金融监管的分工和监管原则。

3.非标准定义比较明确,外包投资有明确的规范。新条例中对非标准的定义已经更新和扩大。规范的债权资产,是指经国务院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其他交易市场交易的公允价值合理、流动性高的债权资产。"除了根据确认规则确认的标准化债权人权利外,其余都是非标准资产。非标准投资的限制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产品主要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资产和上市股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投资非上市股权。也就是说,目前,该银行的股权业务除了"市场化、合法化债转股"外,外部限制直接限制了企业客户目前的融资需求。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第四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五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六条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七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理财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向上识别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并对理财产品运作管理实行全面动态监管。第二章 分类管理第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

本办法所称公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私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理财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于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权益类资产是指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

非因商业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将理财产品投资比例调整至符合要求,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

本办法所称封闭式理财产品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投资者不得进行认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理财产品份额总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在开放日和相应场所进行认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行理财业务有什么不同?银行理财子公司比传统银行理财好在哪里?

;     基本上各大银行都已经有了自己的银行理财子公司,银行理财公司的设定是银行理财的优异重大突破和进展,和传统的银行理财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业务具有哪些不同呢?

      投资门槛

      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设置了最低1元的起购门槛,而传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门槛则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

      销售渠道

      银行子公司的理财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或者是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传统银行理财一般是本行直销或者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传统银行理财只能投资于标准化债券资产,非标。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标准化债券资产,非标,也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范围更广,意味着理财产品的收益空间收益弹性更大。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的20%,不得超过单只理财产品净值产的10%,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份额。自有资产与发行的理财产品之间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而传统商业银行不得用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销售管理

      首次购买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不需要柜台面签,投资者需要通过本公司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也就是说线上和线下都可以做。

      首次购买传统银行理财必须进行面签,并且必须要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综合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相比传统银行理财更加宽松,投资也更加方便,产品灵活性更高。

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