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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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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中海发展涨4.37%报7.17元 换手2.07%

金融界股票1月18日讯今日中海发展开盘报61月18日该股净流出金额387最近一个月内,中海发展共计登上龙虎榜3次,表明中海发展股性一般。公司主要从事主营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船舶租赁,货物代理、代运业务;兼营船舶买卖、集装箱修造、船舶配备件代购代销,船舶技术咨询和转让;国内沿海散货船、油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及船舶检修、保养;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15年9月30日,中海发展营业收入92中海发展隶属于公路港口航运行业,近三个月内,该股的关注度高于行业内的其他71家公司,排名第3。近三个月,共有5家机构发布了42篇关于该股的研究报告,该股综合评级为中性,维持前期评级。风险提示:个股诊断结果通过运算模型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绝对投资建议。关注金融界股灵通微信号【jrjstock】,每天早上为您奉上早盘操作指导,涨停牛股预测。关注金融界微信【jrjnews2013】,独家投顾复盘,把脉股市走向,阶段经济热点前瞻。

600026 : 中海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公告编号:临2015-086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5年12月11日,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二〇一五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请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一、标的资产的行业状况及相关风险1、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远洋将并入公司。大连远洋拥有较多(大型油轮)注入公司后公司VLCC船队的运力占比会将得到显著提升。,VLCC(1)请公司结合近年原油和天然气价格趋势、消费情况、商业库存及国家战略储备情况,分析以能源运输为主业对公司盈利产生的影响;(2)请从COA合同获取、成本控制和大小船型市场投放等三方面补充披露大连远洋注入后对公司油轮运输业务带来的积极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燃油、润油成本是航运企业的重要经营成本,如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公司船舶航次成本上升,将直接影响拟收购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请公司就原油、燃油、润油等单价成本的波动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作敏感分析,量化说明成本压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二、关于交易安排3、预案披露,拟出售标的存在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往来款及借款债务,上述款项在本次交易后将形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公司:(1)列明往来款及借款明细金额并说明上述情况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的相关要求;(2)补充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时间、具体解决安排,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4、预案披露,拟购买资产大连远洋在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亿元、-3亿元、-9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在各会计期间波动较大。请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较大波动的原因,并就此提示风险;(2)列明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又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披露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并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情况,说明其可持续性和稳定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5、拟出售资产存在三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预估作价的影响以及与交易对方对上述事项的安排。并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请你公司在2015年12月2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对预案做相应补充,书面回复我部并进行披露。”根据上述函件要求,本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将尽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特此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600026 : 中海发展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股票代码:公告编号:2015-018临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卖方于2015年2月11日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建造4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四艘船舶总价为3亿美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交易概述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5-017号公告《中海发展201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或“买方”)在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和中国船贸合称“卖方”)建造4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超大型油轮)船,舶建造合同于2015年2月11日签订,四艘船舶总价为3亿美元。二、合同方介绍1、买方:公司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地址:Tower233/F,KowloonCommerceCentre,kwaiCheongRoad,51KwaiChungNT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卖方: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月坛北小街10号公司简介:中国船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对外贸易和合作的主要平台。其主要业务为:民用船舶国际营销;技术、设备与材料进口;船用设备等机电产品出口;和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名称: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公司简介:大船重工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船重工主要从事军工、造船、海洋工程装备、修/拆船、重工等五大业务板块的装备制造。3、本集团与中国船贸、大船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4、本次交易须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贸和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及2014年12月24日有关建造3艘6万吨级原油船(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的披露)合并计算。除此外,本集团在最近12月内未有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发生过其他同类大额业务往来。由于合并计算后的有关各项适用百分比比率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因此今日签订的造船合同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4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造船合同的主要内容2、卖方同意根据合同,设计、建造、下水、安装设备并完成四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并出售交付给买方;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并接受相关船舶,并根据合同的规定支付船款。3、交易对价及付款条款:每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的船价为9,398万美元,中海发展香港作为买方需按照船舶的建造进度分五期以美元支付船款,每期分别支付各自船价的20%、10%、15%、15%及40%。四艘30万载重吨VLCC油轮的总船价为3亿美元。4、交船期:4艘VLCC油轮预期分别于2017年5月、2017年7月、2018年5月及2018年9月或之前交付。5、交易对价调整:根据合同,VLCC油轮的交船日各自延迟如不超过40天,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果交船日延迟超过40天但分别不超过100天、160天和220天,扣减金额乃按每日19,100美元、23,700美元和28,900美元计算;如果交船时间延迟超过220天,除非合同各方另行议定,中海发展香港有权拒绝接收所交付的VLCC油轮,并接受卖方连同利息之退款。根据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应为可允许的延迟。如果VLCC油轮的状况(包括船速、燃油消耗量、吨位)超过或低于合同的标准,合同价格亦将向下调整。然而,倘若有关状况过于超过或低于合同的标准,中海发展香港有权拒绝接收船舶,并接受卖方连同利息之退款,或就相关船舶议定新价。四、前次3艘6万吨级原油船造船合同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新建2+1艘6万吨级原油船的议案》(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发布的《中海发展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运”)于2014年6月18日与中国船贸和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关船厂”,和中国船贸为联合卖方)签约建造2艘6万吨级原油船,并于2014年12月24日执行1艘选择权。由于中国船贸和山海关船厂皆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因此今日签署的4艘VLCC油轮造船合同须与前次3艘6万吨级原油船造船合同合并计算,有关3艘6万吨级原油船造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买方介绍:公司名称: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529室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油品运输。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卖方:(1)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见本公告前述的介绍。(2)公司名称: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船厂路1号公司简介:山海关船厂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于1986年正式投产,主要经营船舶修理、制造、改装、拆解,海洋工程建造、维修,港口机械及钢结构制造,船舶备件供应,热浸镀锌,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码头装卸及仓储等。,艘选择权)。4、卖方同意根据合同,设计、建造、下水、安装设备并完成3艘6万载重吨原油船,并出售交付给买方;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并接受相关船舶,并根据合同的规定支付船款。5、交易对价及付款条款:每艘6万载重吨原油船的船价为4,918万美元,中海油运作为买方需按照造船合同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以人民币支付造船进度款,各期分别支付各自船价的10%、10%、10%、10%及60%。三艘6万载重吨原油船的总船价为1亿美元。6、交船期:3艘6万载重吨原油船预期分别于2016年9月、2016年12月及2017年3月或之前交付。7、交易对价可因以下事件而做出调整:1)延迟交付;2)实际航速不足;(((3)燃料消耗过度;或(4)实际载重量不足。五、合同签订对本公司的影响中海发展香港和中海油运各自将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建造4艘VLCC油轮及3艘6万吨级原油船项下的应付船款。本公司自2013年以来加大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力度,新建油轮可以优化本公司油轮船队结构并提升船队的整体竞争能力。经本公司内部测算,该两个新造船项目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经济和技术上可行。签订的造船合同约定的船价由合同各方以造船市价为依据经公平协商后确定。本公司董事认为造船合同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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