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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化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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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河化,证券代码:000953)于2019年6月18日、6月19日、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收购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及对尿素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置出。目前公司正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各方进行沟通和谈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若重整申请被宁波中院受理,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4、近日,有相关自媒体、财经股吧内发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的文章、传言等。自媒体、股吧传言等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传言与事实不符。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着本质的区别,敬请投资者注意甄别。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6、公司已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前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部分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四、风险提示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1日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控股股东母公司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及受理的情况2019年6月17日,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管理人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管理人的通知,获悉银亿集团、银亿控股已分别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2019)浙02破申11号、(2019)浙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分别裁定受理申请人银亿集团、银亿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该两份《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住所地在宁波中院辖区内,且核准登记机关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中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提供的重整可行性报告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并且,申请人目前的经营管理稳定,其股东、职工以及主要债权人均支持重整,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受理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二、控股股东母公司及控股股东重整受理对公司的影响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共持有公司8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公司与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3、公司控股股东已就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与其管理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截止本公告日,经访谈,控股股东重整临时管理人对本次重整事项目前无异议。三、其他提示1、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3日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进展概述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本次轮候冻结系原告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银亿控股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为1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1、截止目前,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影响银亿控股继续行使投票权,暂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且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但相关轮候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三、备查文件1、《民事裁定书》2、《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特此公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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