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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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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买卖股票 泰达股份董事商永鑫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

观点网讯:6月13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商永鑫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提到,商永鑫担任泰达股份董事期间,其母朱秀兰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30日买入“泰达股份”股票10,000股,成交金额41,000元,又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01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对商永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泰达股份称,商永鑫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天津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将引以为戒,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文源自观点网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16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于1月23日和2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关于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生产口罩过滤材料的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四)公司和控股股东未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五)控股股东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购买和出售公司股票。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四、风险提示(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二)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4日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1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另行决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三、备查文件(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2020年2月3日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15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告如下:一、取消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一)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三)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公司原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9)。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影响,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为切实落实通知要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所涉议案的后续处理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另行决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V观财报|亲属账户违规短线交易 泰达股份董事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6月13日电泰达股份13日晚间公告,因家属账户短线交易违规,泰达股份董事收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具体来看,公告指出,公司董事商永鑫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因在其担任上市公司泰达股份董事期间,其母亲朱秀兰名下证券账户于7月30日买入“泰达股份”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4图片来源:泰达股份公告泰达股份表示,上述警示函所涉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该公告指出,董事商永鑫亲属本次短线交易的全部获利6010元已上缴公司。商永鑫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天津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将引以为戒,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同时,泰达股份也称,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官网信息显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态环保、区域开发为主,能源贸易、金融投资为辅的综合类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方面,泰达股份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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