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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终止上市,昔日“女首富”成老赖,1万多投资者踩雷

历史的洪流滚滚向前,顺者昌逆者亡。

5月25日,*ST新光(002147.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通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6月1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这就意味着,这家曾经被誉为乡镇企业典范,有着浙江明星企业头衔的民营企业,就此被时代淘汰。

而这家公司的创始人,也从“最受尊敬女企业家”、“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浙江女首富”沦落为老赖,不仅亿元豪宅被拍卖,而且还因公司债务、违规担保邓问题遭到法院“悬赏追债”。

时光如白驹过膝,每一个普通人都会被打上时代的烙印。

先简单介绍*ST新光这家公司。

据介绍,*ST新光即新光圆成,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集研发、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专业化回转支承生产厂家,长期致力于回转支承等产品的研发和专业化发展。2016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新增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业务,进而转型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与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为辅的公司。

不过,危机也随之而来。

2016年和2017年,*ST新光收购的标的公司勉强完成业绩承诺。但是,随着房地产进入调控,公司业绩大幅变脸。2018年,公司净亏损2.12亿元;2018年,净亏损50.85亿元;2020年,净亏损仍超过30亿元,达到了32.57亿元。

而且,比亏损更可怕的是,债务问题也随之爆发。

2017年,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6.9亿元,但公司货币现金只有8亿元,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已然显现;2018年,公司短期债务进一步增加,但货币资金却骤然下滑至1.58亿元。

在那之后,债务危机不仅没能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根据财报显示,2018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5.96%,2019年这一数值陡然增加至78.31%,到2020年更是进一步提升至101.92%,资不抵债。

在此背景下,“浙江女首富”周晓光跌落神坛。

根据财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05%,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夫妇。

前面提到,周晓光拥有“最受尊敬女企业家”、“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浙江女首富”等众多光荣称号。为何?1978年,16岁的周晓光走上了创业道路,在义乌沿街叫卖绣花圈、锈针、刺绣图案;1985年,周晓光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小摊位;1995年,周晓光投资700万元建立食品加工厂,并将其发展为世界最大的人造首饰和时尚饰品制造厂;2016年,周晓光一手创办的新光集团借壳上市,资产高达800亿元;2018年,周晓光荣登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排名第26位,并成为浙江女首富。

遗憾的是,如今回过头来看,一切都已是过往云烟。

回到股价。

2018年11月,*ST新光单月大跌64.23%;随后两个月,公司股价分别再次大跌41.29%和24.52%,并且在今年年度一度跌破1元/股。

截至5月27日,公司股价为3.14元/股,但是,由于首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并确定退市整理期只有15个交易日,因此复牌后公司股价势必还将迎来新一轮大跌。这就意味着,对于*ST新光一万多名投资者来说,接下来可能会迎来财富毁灭式的打击。

最后,透过周晓光的跌宕人生,我们能够得到怎样的经验教训?

第一,企业跨界本身并没有错,错在超出自身的能力圈,盲目求“大”,追求业务版图的快速扩张;

第二,负债规模尤其是短期偿债能力迅速恶化,任何时候现金流永远摆在首位;

第三,2018年楼市开始遇冷,新光集团在消耗了大量投入后资金难以回流,一座大厦轰然倒塌,说白了,就像新光集团一样,绝大多数企业的成功本质上其实都是靠身处在特定的时代,错把机遇当能力,而不是不断修炼内功锻造核心竞争力。

北方信托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被处罚 成立以来多任高管未能“善终”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11日讯(记者孙朋浩见习记者鹿凯)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开出罚单,对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因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天津银保监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接连被罚、踩雷自营资产不良率达12.16%

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这已不是北方信托今年第一次受罚。3月22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就曾被罚款人民币合计8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万元。

除接连被罚外,近年来北方信托还多次踩雷。今年年初,上市公司ST新光(股票代码:002147.SZ)发生债务违约,并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当时上清所相关事件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8日,ST新光的违约债务中有2.1亿元的债权人正是北方信托。

2018年11月粤泰股份(股票代码:600393.SH)陷入借款纠纷,并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控股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数月后,2019年4月北方信托为粤泰股份提供了一笔63亿元的授信规模,而就在一年之前2018年3月北方信托还曾为其提供过10亿元的借款。

根据北方信托2019年4月29日公布的2018年报显示,2018年北方信托总营收录得6.26亿元,同比增长4.2%;实现净利4.19亿元,同比微降1.18%。值得注意的是,北方信托的自营资产不良率高达12.16%,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资产的规模在6亿元左右。

此外,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19年5月被免职,目前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23日,经天津银保监局委任,已由韩立新接替北方信徒总经理职务。

成高管“黑洞”数位未能善终

另据中国网梳理,在包立杰被免之前,北方信托还有数任前高管未能“善终”。

公开资料显示,北方信托于1987年10月经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1994年更名为现名。并于2001年12月,与天津滨海信托合并。

早在北方信托成立初期,信托行业曾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提高利率等乱象,也是在这一时期,公司第一任董事长梁建三被曝出现经济问题,之后便渐渐淡出人们视线。

2001年,时值北方信托完成了与天津滨海信托的合并,行业的从业公司数也从早期的近5343家下降到60家,公司第二任董事长戚文福却因贪污受贿获刑14年。

2005年信托业协会成立,同年北方信托第三任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的霍津义,被实施“双规”,后被移交司法机关,获判无期徒刑。

2005年12月,作为北方信托当时实控人的泰达集团董事长刘惠文兼任北方信托董事长。然而,几年过后,刘惠文在家中被发现在中自杀身亡,又一北方信托高层未能善终。

2015年9月,原本接替刘惠文出任董事长的徐世立退休,由徐世立继任。但仅仅几年过后,2017年6月,天津市委对王建东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并免去其职务并向全市通报。

2018年4月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只是推举董事朱文芳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时间不超过6个月。另据北方信贷公布的2018年年报,并未就董事长人选做进一步解释。

就有关董事长人选问题,中国网多次致电北方信托核实,却得到了相关负责人不在的回复,后续事宜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一、特别提示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停牌1天,将于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光圆成”变更为“ST新光”,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147”,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13日出具了《承诺函》和《补充承诺函》,承诺在2018年11月30日前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为消除上述违规事项的影响,控股股东积极筹划处置旗下资产,以偿还占用资金及解除担保事项,但由于拟处置资产涉及金额较大,且因新光集团债务违约导致部分债权人查封冻结资产,资产处置进展未能达到预期效率。尽管控股股东仍在积极实施资产处置、研究重整方案等多种形式解决违规事项,但截至2018年11月30日,控股股东没有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控股股东上述违规事项未能解决。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0日向地方人民法院送达诉讼状,拟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四)规定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12月4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停牌1天,将于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47”;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新光圆成”变为“ST新光”;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if..),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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