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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生变!政泉控股所持逾66亿元股票被予以追缴、没收,用于充实社保基金

记者王鑫

历时近1年,政泉控股持有的方正证券(601901.SH)10.9亿股股份最终用于充实社保基金。

5月18日,方正证券公告,根据大连中院的裁定,政泉控股持有的方正证券10.9亿股股份被予以追缴、没收,将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有关依法罚没股票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股票受让方。

2014年,借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合并之机,民族证券的控股股东政泉控股成为方正证券的二股东,共持有1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6%。收购后不久,政泉控股抽走了民族证券逾20亿元资金用于投资。辽宁高院在2018年判决,政泉控股相关责任人构成强迫交易罪和挪用资金罪,罚款600亿元,彼时其实控人逃亡海外,政泉控股持有方正证券股份被长期冻结。

上述被冻结的股份中,其中7.1亿股(占比8.62%)股份被用于抵偿国通信托对政泉控股享有的61亿元民事债权,国通信托后将7.1亿股股份分配至信托受益人四大AMC之一的中国信达(1359.HK)。2021年9月,证监会核准中国信达成为方正证券主要股东,对中国信达依法受让7.1亿股无异议。

政泉控股剩下持有的10.9亿股(占比13.24%),曾于2021年6月首度上线“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但最终流拍,7月底进行的二次拍卖也以流拍告终(详见:方正证券13.24%股权首次拍卖流拍,平安、信达皆未出手,买家到底何时出现?)。直至5月18日,上述股份全部被罚没并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根据股权管理相关规定,方正证券将就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向证监会提交变更主要股东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在证监会核准后配合完成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此次股份划转后,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方正证券股份,以方正证券截至5月18日收盘价6.09元.股估算,上述股份总市值约66.36亿元,方正证券的前三大股东将变更为新方正集团、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信达,持股比例分别为28.71%、13.24%和8.62%。

内控不严,方正证券员工再遭处罚!去年业绩大涨,但年报存疑遭上交所九问

来源:和讯股票

近日,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处罚,方正证券(601901,股吧)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违规遭罚。

据浙江证监局公开的决定书显示,经查,倪伟英在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因此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依法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其应当在2020年5月29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显示,倪伟英自2004年3月24日在方正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目前已于2020年5月28日离职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非今年来方正证券首次因员工收到罚单,年初方正证券还曾因分析师郭丽丽在微信群中违规发布了一份研报而“躺枪”,内控方面或存隐忧。

一季度净利大幅下滑35.53%

据方正证券官网显示,方正证券是中国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1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0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32亿股,总资产1365.95亿元,净资产394.80亿元。下设子公司7家,分公司25家,证券营业部338家,期货分支机构36家。

据天眼查显示,方正证券排名前三的股东分别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75%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8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79%。

方正证券现任董事长为施华,生于1972年1月。2018年9月经湖南监管局批复正式担任方正证券董事长。

现任总裁为何亚刚,生于1964年5月,2003年进入方正证券,曾任方正证券总裁助理、副总裁、子公司董事长、执委会委员等多职,2015年7月起任方正证券总裁一职。

另据4月24日方正证券披露的一季报显示,2020年一季度方正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9.36亿元,同比增长4.92%;但净利润却仅实现3.79亿元,同比下降35.53%。

去年业绩大涨但年报存疑遭上交所九问

值得注意的是,4月24日,与一季度报一同发布的还有方正证券2019年年报。年报显示,2019年方正证券实现营业收入65.95亿元,同比增长15.24%;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35%。但在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同时,2019年方正证券坏账损失4.51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056.64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4.69亿元。

另外方正证券还因年报存在问题成为2020年首个因年报遭到交易所问询的上市券商。

5月30日,方正证券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中称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方正证券成为2020首家因年报被问询的上市券商。

据上证公函【2020】0613号显示,上交所对方正证券共提出九大问题,要求方正证券对2019年四季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控股子公司持续亏损、信用业务、资产业务、自营业务、关联方相关业务以及拆入资金进行说明。

6月5日,方正证券就九大问题一一回应。据方正证券发布的公告称,2019年四季度亏损原因有三:一、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转型及业务团队变化,逐步暂停现货贸易业务,2019年第四季度的现货贸易收入为0元;二、受资管产品持有的债券违约而调整产品估值减少对应业绩报酬,以及一年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清算导致规模下降影响;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专户产品2019年第四季度分红款较2018年第四季度减少。

对于香港子公司方正香港金控和方正富邦基金持续亏损,方正证券在公告中称,因业务收入较少,但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投入较大,导致连续亏损。

同时,2019年,方正证券还踩了三只股票质押的地雷,减值计提合计4.31亿元;自营业务则是因自营支出增长导致利润下滑;资管规模下降以及自有资金投资亏损导致公司资管收入下滑。

对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方正证券的回答是否定的,表示未有资金流向方正集团,未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及担保。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证券简称:方正证券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51470债券简称:19方正C1

15120519方正F1

15129019方正F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诉讼阶段:案件执行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本金合计34,558.84万元

●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股票质押回购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4,931.55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及以后期间损益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曹亮发、向敏(合称为“债务人”“被执行人”)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务人以曹亮发持有的鹏起科技股票(现为*ST鹏起,证券代码:600614)质押给公司进行融资。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协议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

因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违约。经公司向债务人多次协商及催收,债务人未向公司偿还债务。为维护公司自身权益,根据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等文件,公司依法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郴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曹亮发、向敏立即偿还欠付公司的融资本金34,558.8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2019年11月,郴州中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公司的执行申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收到郴州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郴州中院认为,在本次执行程序中,对已查明可处置的财产已处置完毕,未查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股票质押回购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4,931.55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及以后期间损益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901证券简称:方正证券公告编号:2021-00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30日、31日及2021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30日、31日及2021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方正集团目前正在进行的重整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均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30日、31日及2021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万得资讯显示,截至2021年1月4日,申万证券II板块市盈率(TTM,整体法)为27倍,市净率(LF)为2.2倍;公司市盈率(TTM)为65倍、市净率(LF)为2.3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2020年8月,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的通知,国通信托依据信托合同将裁定项下的709,886,375股公司股票分配至中国信达。上述相关股份变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取得核准及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的时间尚不确定。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与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发布的相关公告。目前,方正集团重整工作正在稳步有序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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