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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网贷逾期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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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也可以不还?2022年有6类债务被视为“无效”,望周知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和智能手机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人们“深陷泥潭”。超前消费、高端消费的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被信用卡等各种信贷产品“套牢”,导致个人储蓄逐渐减少,负债率大幅上升。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居民的债务总额已达200万亿元以上。且根据尼尔森发布的《中国年轻人负债状况报告》显示年轻人的平均债务收入比率为41.75%,欠的钱远远超过收入水平,还不上钱就不足为奇了,有约45%的年轻人就无法做到当月还清债务。

尤其是信用卡逾期还款更为严重,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全国信用卡逾期总额已达918.75亿元,较2019年大幅增长23.7%。在这部分“不还债”群体中,90后占了一半以上。而且,90后人均负债12万元,是月收入的18.5倍,不得不说,这个数字真的很震撼。

要知道,信用卡“有借不还”的成本是非常高的,首先是还款利息会逐日增加,二是若被判定为恶意逾期,可能面临处罚,进入征信黑名单。看到这不禁有人会问,如果破产,那么信用卡还需要还吗?

对此,讨论已久的个人破产制度于2021年3月在深圳实施。据悉,首月申请个人破产的260起案件中,涉及信用卡的案件高达90.9%。根据破产条例的规定,即使申请破产,也不能取消债务,即仍需偿还应支付的款项。

也就是说,该还的钱还是要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经久不衰。但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所欠的钱是不需要偿还的。

高利贷

在2020年国家取消了民间借贷24%、36%的利率,规定高利贷的贷款利率由债权债务人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超过15.4%。所以如果贷款利率超过15.4%,就属于高利贷的范畴,超出的部分不用偿还。

套路贷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套路贷,所谓“套路贷”,其实就是一些不法机构通过不正当渠道放贷,然后做一些虚假的银行流水,通过恐吓、威胁、高利息等手段,一步步“套取”借款人的钱财。

近日,就有媒体报道了此类事件。广州某居民被套路贷借出16.5万元,但在出借人的“套路”之下,签订合同,最终发现自己还需要偿还40万元。要是按利息来看,这个利率甚至超过了100%。而且此类合同通常涉及动产或不动产的抵押,届时被害人还不上欠款时,抵押的财产就会被非法团队收走。

对于套路贷,国家向来明令禁止,在2021年9月26日,一个套路贷款团队在广东茂名被“打掉”,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紧接着,9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文,要求全国取缔“美容贷”等宣传,因为美容贷广告也涉及套路贷。套路贷的性质甚至比高利贷还恶劣,被视为无效,所以超出法定利息也不用偿还。

砍头息借款

所谓的“砍头息贷款”一般在民间借贷中最为常见。如果我们需要向对方借钱,就应该先支付手续费,然后对方才会借给你钱。一般来说,这笔手续费是很高的,而且后续还钱的时候,你需要一次性还清本金。在2019年央视曝光的“714高炮”中,高额的砍头息和滚动盈利的逾期费用成为借款人背上巨额债务的“始作俑者”。

例如,有人从借贷平台借了20万元,但只拿到了15万元。扣除的5万元称为“服务费”或利息,但实际利息成本要按20万来计算,非常不合理。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以任何理由率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遇到这种贷款“陷阱”,只需要偿还“借到手”的本金及相关利息,额外部分无法偿还。

夫妻单方面债务

一般来说,两个人结婚后,婚后的一切事情都要共同承担。但在债务方面,根据《民法典》的解释,如果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巨额债务,不知情的对方可视为无效,无需偿还债务。如果对此有争议,可以申请律师或法院介入。

超出诉讼时效的债务

事实上,除了上面提到的非正规贷款,很多正规贷款也存在“不用偿还”的可能。华律网数据显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定期的民间借贷,在债务到期的3年后,就过了诉讼时效被视为无效债务。

也就是说,即使此时有亲笔签订的借据,也不能提起诉讼,只能用其他方式“催收”,但是就会有一些借款人出现不偿还的情况。

从非法借贷机构借的钱

非法借贷机构主要是网络借贷平台,在高峰时期,我国有近6000家网络借贷平台,这些网络借贷平台无孔不入,以极低的门槛和极快的打钱速度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前来借贷。根据尼尔森公布的数据,信贷产品在年轻人中的渗透率达到了86.6%。

但近年来,我国在大力打击网贷平台,网贷平台数量也在迅速减少,违法违规的平台全部被清除。由于这些平台是非法的,发放的贷款也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综上所述,这6种债务是不需要偿还的,《民法典》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借款利益,但对于“超前消费”和“透支消费”,我们要学会用理智的眼光看待,如果真到“走投无路”需要钱周转时,应该选择正规的借贷公司或者银行,不要选择一些非正规的借贷平台,以免陷入困境。

反催收、催收和助贷都怕的新规,年底施行

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简称“反诈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借贷大致流程是:

获客-提交资料-审核-放款-还款-逾期-催收-反催收,各环节有一定规范要求但又不够明确,导致非法操作频出。

接下来且说金融便从“反诈法”中提取金融借贷相关整治内容。

01

信息

打击买卖个人信息

信息泄露事件近几年更为频繁。

泄露的渠道一般为相关部门漏洞,平台安防被攻破。

但更多的还是主动泄露行为,比如公司和个人为了完成业绩购买个人信息;APP网站为了获利出卖个人信息,借贷平台之间为了平账转卖借款人个人信息诱惑以贷还贷;运营商、楼盘商、监守自盗等,几乎成为个人信息保护口号下的一大病症。

目前个人信息买卖已经形成一条黑灰产业,打击清理尚需时日。

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02

借贷

明确限制民营线上高利贷平台

前有P2P集体爆雷、后有非法集资事频发,追其源头正是平台不规范,风险高所致。

有国内大肆宣传保本项目,通过线上投资汇入海外账户的;有针对老年人开发健康养老项目的;有打着“超低成本”短期返利,实则多重项目垒高费用的。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违法项目成立成本低,噱头大,吸金快,好跑路,用户难以查明平台注册情况和背景。

反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广告推广服务。有了这一条,一些来源不明、运营主体不明、合同协议工商主体不明的线上高利贷平台的行为,在市场开始运作即违法,而无论其开始放贷没有。

03

催收

特定行为约束催收

催收不止话术精进,方法也在“与时俱进”。

每天都能在各个金融群里发现外呼行业人员活跃的身影,分布广自然对应需求高。

催收人员在作业时,一般都不会采用自己的电话联系,也不会泄露自己的身份,通过虚拟号码告知借款人还款金额和逾期后果,借款人无法以此追踪也难以申诉。

催收还会通过违法软件获取曾经借贷人员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的权限用以催收,即使被现有借款人员根据号码识别出个人,也无法找到真正的催收员和公司,只能无辜借款人背黑锅。

反诈法第十三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反诈法第十四条禁止任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04

反催收

电话卡限制反催收

第十一条内容明示: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一般来说借款人都不止一张卡,反催收利用借款人办理多张电话卡,并将电话卡交给组织,多张电话卡同时使用实际位置不一样就会提高金融公司监控难度,运营商检测比较容易,但是运营商一般只管办理不管使用追踪,因此金融公司想要通过运营公司查询借款人定位需要额外消费,一定程度上添加了寻找借款人的阻力,催收难度更大。

而对于借款人来说,反催收这种行为也存在风险,借款人电话卡交予别人使用,一来透支自己的电话费用和信誉,二来不能保证反催收组织达成减息、免息、延期还款或停止催收的承诺,属于诈骗行为,可做报警处理。

05

严禁为反催收引流

在二十五条下半部分提到对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前不久的丰巢快递柜事件大家应该还记得,取件信息扫码出来是某平台投资理财的信息,这就是平台导流。

早在今年年初,反催收就以下沉社区,打通丰巢智能柜渠道并投放广告,利用微信取件通知广告页获客。

虽然打击反催收联盟的行为也早已开始并持续进行,但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名打击反催收才刚开始。

06个人特定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在本文第一点我们提到反催收会让逾期借款人购买电话卡并将电话卡在内的资料寄送给反催收组织。

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07

各机构和部门应履其责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三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第三十二条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来源:且说金融

啥,非法网络平台的借款不用还了?

2022年“十一”期间,赵律师发布了文章《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借了白借?》,引起了很多网友粉丝的讨论与留言,其中就提到了知名演员胡军代言的X富平台的网络借贷与理财的案件,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非法网络借贷那些事儿。

大家知道,国家支持正规的民间借贷、网络借贷,对于缓解资金融通、加大资金流动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网络融资、理财、借贷平台明显偏离了监管要求,甚至沦为了违法犯罪的平台,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也对社会稳定与治安造成极大的隐患,为此,在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P2P进行重点整治,并在2018年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共立非法集资案件3.2万起,涉案金额9576.6亿元,依法查处P2P网贷平台1066个。经过三年的严厉打击,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在2021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沉重打击,2022年,政府,司法对于网络平台的非法理财与借贷继续予以严厉打击。

要说明的是:对于正规的民间借贷,网络借贷还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款人欠款不还的,还是要受到法律惩戒的。

我们结合胡军代言的X富的司法判例来学习。

一、上案号,看法院判决:

案件经过了仲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省高院审判终审裁定,法院认为: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商丘中院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并无不当。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对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注意:这里针对的是X富平台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也就是你向平台借款的)因借贷引发的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不予支持;

对于X富平台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也就是平台向你借款融资的)不予置评,实际上,X富平台数百亿的借贷款项无法回款兑现,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纠纷与诉讼及严重的社会不安。根据法律规定,X富平台对此还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律师评论:

本律师在前面的《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借了白借?》文中说过了:

1、对于一般的民间借贷,借款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2、对于涉及违法导致借贷合同无效的,除本金必须偿还外,根据借贷双方的过错,再来裁判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是否支持偿还;

3、对于涉及非法犯罪的借贷,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还可能因此受到法律惩罚。

4、具体到X富平台,根据笔者对各地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的研究分析,发现,法院主要依据上述提到的法律法规,对于这种未经许可的非法网络借贷并且在债权转让、仲裁程序、裁决送达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支持平台的索要借款的诉求;但笔者也看到一些法院判例,对于没有其他违法情节,借贷双方都认可的借贷,借款人还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律师感言:

关于网络借贷逾期是否纳入征信,我们回头专门开一篇文章讲解金融机构的贷款、有牌照的地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贷款、经过许可的网络借贷、未经许可的小额贷、非法网络贷款的是是非非。

就本篇文章司法系统提到的X富平台属于未经批准的放贷平台,且有其他导致借贷无效甚至涉嫌违法的情况,法律当然不支持了,实际上很多小额贷、非法网络借贷往往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这些网络借贷平台在借款逾期后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而是通过催收或者第三方恶意暴力催收的主要原因。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借贷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因借贷产生纠纷的,法律不予支持,但不代表借钱就不用还了,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可能会予以追缴。

网络借贷有风险,借贷双方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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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荣先律师,擅长民间借贷、逾期账款催收与执行、公司解散与清算、劳动纠纷与仲裁、个人征信积累与维护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问题解决,欢迎关注或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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