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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315 | 网贷黑洞:360借条年化利率高达35.94%

“正规平台、息费无忧”、“快速到账,最低年化利率6%”,随处可见的网络贷款广告很容易打动人心。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大批消费者拿到贷款开始还款后,才发现网络贷款并非广告里说的那么美,他们实际支付的综合贷款成本往往高达广告中最低利率的数倍,甚至大胆踩线36%。

只宣传最低利率实际息费率接近36%

不少网络贷款的广告会用醒目字体标注“最低日息万分之二”、“年利率6%起”、“年化7.2%起”。它们热衷于用最低利率揽客,却少有提示最高利率。事实上,有多少客户享受到最低利率,外人很难知晓,但消费者对网络贷款利率过高的投诉量却长期居高不下。

以美团为例,APP上显示日利率0.02%起,年化利率7.2%起,但是不少消费者申请下来的利率比这个水平高很多倍。

史先生自从2020年六月开始使用美团借钱,虽然他从未逾期,但每笔借款的年化费率均为34.92%,日费率为0.097%。因为每月还款金额只有几百元,他最开始没有留意这个利率,后来无意间知道朋友用美团借钱的利率是百分之二十多,才发现自己的利率实在太高了。无论是朋友的百分之二十多,还是史先生的34.92%,都是所谓最低利率7.2%的好几倍。

360借条APP上宣传称“1千元借12个月,日费用低至1毛2(年化综合息费率7.2%起)。而黑猫投诉平台上,称360借条为“高利贷”的投诉超过1700条,因为这些消费者付出的实际息费率都超过了30%。

有消费者出示的信息页面显示,他在360借条借的5500元,年化综合息费率高达35.94%,已经接近前些年法律规定的36%高利贷标准。

服务费、担保费是利息的好几倍

目前,大家常用的互联网贷款主要分为两种渠道,一种是自营渠道,即消费者直接通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自己的线上渠道申请;另一种更常见的方式是通过360借条、你我贷等网络平台申请。这些网络平台其实是助贷机构,主要帮助银行、消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营销获客、逾期清收,有的在过程中还会引入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增信。消费者直接找银行借钱,很可能批不下来或者流程很麻烦,这些助贷平台的存在客观上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获得了贷款。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助贷平台申请贷款,消费者除了支付银行的利息,还要支付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等多项费用。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成本。网络贷款的综合息费率之所以那么高,就是因为这部分费用的存在。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不少消费者都是受网络贷款广告或宣传营销的诱惑,稀里糊涂就借了钱,等还款的时候才发现账单里有不少之前完全没留意的费用,更让他们吃惊的是,这些额外费用竟然比真正的利息高很多。

消费者赵先生称,2021年8月在你我贷平台申请了2200元贷款,分12期还款。在资金到账后,他才发现前3个月的还款账单里,除了还本金和利息192.39元,还包括咨询服务费57.2元和贷后服务费170.06元。算下来,赵先生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只有108.68元,年化利率仅4.94%,但两项服务费总计681.78元,是利息的6倍,直接将这笔贷款的年化综合息费率拉高至35.93%。

赵先生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些费用是怎么回事。由于从你我贷里找不到合同,还是在支付记录才了解到更多细节。还款记录显示,其本金和利息由某村镇银行收取,而咨询服务费流和贷后服务费则流向了陕西一家融资担保公司。

李小姐在你我贷平台借款12000元,12期总计还了16304.34,息费总计4304.34元,年化综合息费率高达35.87%。李小姐提供的还款记录显示,她每月还款1132.64元,其中每月还的利息从85元起逐月递减,最后一期利息才7元多,而每月固定的担保费是86元,已经超过当月利息。更让她吃惊的是,前两期平台还额外收取了1356元的贷后服务费。记者计算发现,李小姐为这笔贷款支付的利息共1591.68元,同时还支付了1032元担保服务费和贷后服务费2712元,这两项服务费合计3744元,是利息的2倍多。

消费者投诉平台上对小象优品APP的投诉已超1万起。其中,关于收取担保费的问题成为投诉的“重灾区”。有用户称,在小象优品借款1万元,分12期归还,每期还款945.33元,共还款11343元,利息1343元。同时,账单显示,该笔贷款另有一笔分12期的担保费共2256元,粗略计算,其综合年化息费率已达36%,而且担保费远超利息。

提前还款比按期还款还贵

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在申请网络贷款时没有注意到实际利率很高,等了解清楚想提前还款又发现没那么简单。

在各大投诉平台上,有关360借条提前还款的投诉非常集中,消费者认为360借条提前还款的收费太高,甚至比按期还款还贵。

据了解,360借条在客户查询待还款金额时,除了展示总息费、年化综合息费率等信息,还用一行小字提示“如提前还款,将按实际使用天数最高0.0985%/日计算费用。最高不超年化36%。”这意味着,如果客户的实际息费率低于36%,而实际使用时间较长,提前还款的金额比按期还款还要多。

有用户反映,自己借款的剩余未还本金为25805.49元,剩余还款期数7期,按期还款总还款30126.81元,按照系统提示,提前还款要还30320.4,比按期还款金额还要多近200元。

阻拦大家提前还款的不仅有高收费,还有时间。有平台还会要求预约提前还款的时间,等候排队,不是想还就还。

张先生2018年在捷信消费金融借了75000元钱,今年2月想一次性提前还款,结果系统显示到6月份才能还钱,现在只能继续按月还款。

如果想尽早提前还款,也有办法,就是多交费。张先生提供的信息显示,捷信消费金融对提前还款有很多附加要求。对于签署日期在2017年12月29日以后,未购买灵活还款服务包、灵活保障服务包或购买相关服务包但还款未满3期的合同,如在还款到期日的至少3日前(不含该还款到期日)申请提前还款,应继续偿还3期期款后,提前还款才可生效。若在还款到期日前3日内申请提前还款,则需继续偿还4期期款后提前还款才可生效。

捷信消费金融的最新消费贷价目表显示,10款产品的年贷款利率(单利)为19.080%—23.04%,另有一项年客户服务费率(单利)为11.720%-11.88%,因此这些产品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单利)为30.800%-34.92%。如果客户没有购买相关的服务包,就不能尽快提前还贷,还要继续承受这样高的利息。

专家:尚无法律标准限制网贷各项收费助贷机构需要纳入监管

网络贷款平台可以随意定价吗?他们的畸高收费该如何规范?据记者了解的情况,助贷平台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

苏宁金融研究院孙扬指出,那些掌握庞大流量的助贷机构背后都接了上百家的金融机构,但是作为贷款全流程最开始的环节,助贷机构并没有纳入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今年2月7日,无锡市新吴区发改委在回复消费者关于小象优品担保费太高的投诉时表示,小象优品隶属于无锡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并非经过审批和监管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该公司从事的助贷业务非行政许可业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应法规规定担保费收取的上下限,通常由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双方协商确定。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指出,当前的确有助贷中介在收取各种助贷手续费,有些手续费是合理的,比如担保费,有些手续费是中介的收入,收费比例弹性就比较高。当前没有具体的中介费用限定比例的规定,法律只是要求费用收取更加透明,比如在贷款前明确告知贷款人收费项目,但依然缺乏具体法律标准来限制各项收费。

“对于助贷手续费,未来应该加强立法设置,要限定收费名目,实施贷款中介费总量控制,设定收费额度上限。比如最近有声音说可能会有政策将助贷的担保费设定在2%。当然,不能仅仅针对一种费用,助贷机构也会巧立名目,故而也要限定助贷收费种类。”盘和林称。

尽管直接针对助贷的监管规定一直没有出台,但从2019年开始颁布的很多监管规定也将影响到助贷业务。

比如,今年5月1日将施行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完善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价格管理。在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中,银行可结合决策独立性、客户法律关系、利益归属等情况,区别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按照规定实施价格管理。银行要在外包服务协议中列明价格条款,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与外包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银行要充分了解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争议处理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要持续评估合作模式,及时终止与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机构的合作。

孙扬表示,助贷目前已经是互联网贷款的主要形式,未来很有可能会有监管政策的出台。他建议,银行做助贷业务要尽量做那些有场景有产业链的助贷,要回避那些纯资金需求的助贷,同时也要大力发展自营业务,并通过深层次的数字化转型,降低自营业务的成本。

消费者要坚持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小额信贷等服务

当前,助贷平台和互联网贷款的兴旺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在高利率的压力下,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也容易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麻烦和风险。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要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程婕

编辑/田野

人民网评:360借条报警值得肯定,但也要从严自查

4月23日,《揭秘个人数据地下交易的“灰色江湖”:一条360借条数据仅售3分钱》一文发布后,360借条“内鬼”大量泄漏用户信息,引发网友关注。360借条随即发帖回应:已向公安报案。

近年来,因为个人信息泄露遇困、崩溃的案例并不少见。看似无关紧要的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却能导致受害者垃圾短信泛滥成灾、骚扰电话接二连三,被冒名办卡办证、借债欠款……运气不好被“有心人”盯上,更是分分钟变身精准诈骗的“待宰肥羊”,被营销机构列为目标客户,被博彩机构定向提供黄、赌、毒服务,被催收机构骚扰。360借条迅速回应,积极表态,体现了责任担当,值得肯定。

然而,泄露用户信息,不仅仅是“内鬼”以身试法的问题,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系统漏洞、内部监管不善、对用户信息疏忽大意等种种问题,360借条还需高度重视、认真自我核查,自觉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仅用报警去寻求法律惩治违法者,而不去思考如何自省,既挡不住质疑之“箭”,也疗不了用户之“伤”。至少,从360借条的回应来看,我们没有看到这一点。

违规泄漏他人信息后患无穷,不严惩不足以正法纪、平民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对违反者适用治安处罚、其它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多重惩戒措施,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对此历来严厉打击,相关法律多达50余部,各级监管手段也日趋严格和严厉。

近日,山东胶州中心医院6000余出入人员名单信息外泄,3名涉案人员被紧急行政拘留;浙江舟山某银行因违规泄露客户信息被罚款30万元,主要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就在前两日,银保监会发布会就金融机构客户信息泄漏严正表态,客户信息保护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损害客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徒法不足以自行。保护个人信息,法律是红线也是底线,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可缺失,但与其事发后去追责、惩戒,不如事前预防,牢牢扭住与用户隐私信息直接打交道的相关企业这个“牛鼻子”,从源头上控制信息泄露。用户是企业的“上帝”,双方又协议在先,保护客户隐私企业责无旁贷。

一方面,无论是360借条,还是此前轰动一时的华住集团、顺丰,接二连三的信息泄露事件,都与企业“内鬼”直接相关。员工监守自盗,被判刑追责理所应当,但企业才是用户的签约方和受益方,对员工疏于管理、内部制度架构不合理,信息安全系统存在隐患,难辞其咎。

另一方面,企业在设备、技术、系统等各方面优势突出,具备防止用户信息泄露的有利条件,对已经发生的泄露也有及时补救、止损的方法和手段。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抛开企业责任空谈做大做强,不能问题都往公安、国家身上推,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无限消耗用户信任。

何况,倒逼企业用心保护用户信息,将个人隐私数据装进“保险箱”,有关部门也不乏手段。《网络安全法》第64条就特别提出,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若违反用户信息保护相关法则,情节严重者,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在这个网络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裸奔”与“便利”如影随形,360借条泄露用户隐私不是个案。但“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亡羊补牢犹然未晚,讳疾忌医则贻害无穷。失去用户信任的借贷平台,还能走多远,自己掂量。

App360借条被下架?公司:因整改不到位,已提交新方案

7月8日,网传360数科旗下360借条A被下架。对此,360数科相关业务负责人回应表示,5月10日网信办通报48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网贷A,公司因在规定时间内遗漏了某一个环节的整改,被要求从部分应用商店下架。

截至发稿,360借条A已在viv、小米等部分安卓手机应用商店下架,苹果系统可正常下载。

今年5月10日,国家网信办通报了48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网贷A,并责令相关A运营者应当于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网信办,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A网信办将依法予以处置。

根据通报,360借条所涉问题包括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和《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等。

自2019年年初,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起A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加码,多次展开调查工作,并对各批次调查结果予以公布,对违规A要求整改,拒不整改者则要求应用商店做出下架处理。

今年3月,四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39类常见类型A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并要求“A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根据《规定》,网络借贷类应用程序基本功能服务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申贷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2.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银行卡号码。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叶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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