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 征信我教你修复?
近期很多朋友向快递哥了解征信修复问题
,因为以前有逾期情况,怕影响银行融资,一听就可以感觉到这类朋友是征信知识的小白。很容易被金融中介割韭菜!
那么征信是否可以修复呢?
先来看看兴业银行广州五羊分行官方普及的征信知识活动:
教你普及征信知识
2021年9月,李女士向兴业银行工作人员咨询关于征信修复的问题。经兴业银行工作人员耐心询问之后,了解了大致情况。李女士表示自己征信报告显示有逾期记录,于是她想修复征信。在通过上网搜索后,发现有很多从事征信修复业务的公司,收费一般在5000元-10000元/条。但是她心存疑虑,不敢轻易相信网上的征信修复公司。
由于李女士在兴业银行有业务来往,于是前来兴业银行询问具体情况。分行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当即表示该类征信修复业务是一个骗局。经过工作人员的专业解释之后,李女士表示不再轻信该类推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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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客户在看到征信逾期时会不知所措,那么一次失信会被终生记录吗?不良征信记录是否能被洗白呢?
征信知识
1.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
2.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您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将予以记载。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3.您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您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征信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投诉。不要轻信“洗白”“修复”等虚假广告或骗局,谨慎委托所谓的“专业人员”办理个人征信业务,以避免上当受骗、财产损失以及个人信息泄露。
快递哥提一杯哈:近两年疫情影响严重,部分征信逾期记录确实可以人工复议消除,但得警惕部分不法分子拿征信修复来作为生财骗钱的工具!
并且个人征信近两年内逾期次数不超6次是银行可接受范围内!!!
详情可以关注公众号添加快递哥微信咨询!
银行未及时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赔了五千
银行未及时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赔了五千
南京日报讯(记者张源源汤姣姣通讯员王加骥黄祝祯)贷款责任已清,个人征信上显示的仍然是“逾期未还”,银行被判构成侵犯名誉权,改正之外还要再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昨日,记者从江宁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民法典生效后全市首例“信用修复”判决履行完毕。法院明确,社会信用评价是个人名誉权的组成部分,侵权者理应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该案起因是一笔普通的金融借款。2006年,当时50岁的胡某与银行、仕某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胡某向银行借款5万元,仕某为担保人。因合同到期后未回款,银行2009年起诉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立即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不过,诉讼进行过程中,银行申请追加胡某的东家公司为被告,并同意将该笔贷款直接纳入公司名下;同时,公司也确认胡某是名义上的贷款人,钱是公司实际使用,同意偿还借款本息。至此,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案涉贷款本息均由公司偿还,事件本应告一段落。
2021年年初,胡某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发现自己名下竟然仍有这笔逾期未还贷款。他要求银行删除这个不良征信,却遭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胡某向江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银行立即上报删除不良信息,并支付自己因信用评价降低带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2021年1月生效的民法典第1024条则首次明确,“信用”属于名誉的组成部分,强化了对名誉权的保护。
江宁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几方在2009年达成的协议,胡某已经无需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但银行未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删除相关不良信息。这导致12年后,相关贷款仍在胡某的征信记录中显示为逾期状态,银行的这一行为对胡某的信用评价产生不当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胡某的社会信用评价。
江宁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必须及时上报更正这一信息,同时赔偿胡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南京中院二审维持了这一判决结果。
该案通过对民法典名誉权保护相关规定的适用,并结合《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及删除条件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如何准确及时报送、记载和更新民事主体的征信信息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记者昨日从江宁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后,银行已主动履行赔偿,当事人胡某重新查询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也已获删除。
作者:张源源汤姣姣王加骥黄祝祯
来源:南京日报
疫情期间月供5000难还,逾期咋办?多家银行回应
这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国多地,持续时间长,对不少行业都有一定冲击。
疫情期间,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还不上房贷怎么办?征信记录有影响吗?
部分城市市民希望能够延期还房贷,目前,已有银行明确表示可以延迟。
期望延迟还房贷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因疫情影响,市民问银行能否延缓房贷”的截图。
在该截图中,一名家住江苏昆山的市民称,自己在上海工作,因疫情原因现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每月1日还要还5000元左右的房贷,希望中信银行能够暂缓房贷还款期限或者能够减免半个月房贷。
对此,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回应称,目前该银行暂无由于疫情减免房贷相关规定。根据该行规定,房贷还款延迟1天会影响征信记录,延迟3个月将会启动诉讼程序,请务必按时归还房贷。
但就在4月3日,甘肃网友张先生在澎湃新闻“战疫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称其所在的白银市靖远县城因疫情已封控十多天。
平日打零工的他出不去也没有收入,房贷、车贷无法偿还,孩子还要吃奶粉,希望能联系到当地政府和银行,协商推迟还款时间。
4月2日,靖远县相关部门针对张先生的求助答复称,当地社区已了解了张先生一家的情况,对张先生一家进行慰问,赠送米、面等食品。张先生也可联系其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救助资金。对于张先生提到的房贷、车贷延迟还款事宜,张先生可直接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
当日下午,据澎湃新闻致电张先生办理房屋贷款的工商银行靖远支行,该行信贷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张先生确实因疫情封控没有收入不能按时还款,可以推迟还款时间。
张先生可在疫情封控结束后,到银行书面提交申请证明,办理延迟还款手续,最长可延迟6个月时间。
张先生还表示,他自己也将向车贷机构申请延迟还款。
延期、征信如何规定?
对于这类问题,早在2020年1月,银保监会就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面对社会公众的疑问和担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强调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
其中提及,要求金融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银行回应:视情况、地域而定
同样是因疫情无法还房贷,都能顺利延期吗?
据红星新闻,中信银行一位客服人员表示,因疫情可以申请延迟房贷的政策,目前该银行接到的通知已有苏州、福州、深圳、河北部分地区,“暂无上海、长春等地区。”
该客服表示,按照以往经验,可能在未来一周的时间内,上海、长春等地区会有相关政策发布。“我们会根据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只是政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该客服解释称。
随后,记者相继拨打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银行的客服电话。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3家银行客服明确表示,“确因疫情影响可以延迟。”
“可将你的具体情况给我们说说,我们登记后反馈给贷款中心,由他们具体和你对接如何办理申请。”工商银行的一位客服称。至于申请延长的期限,邮储银行的一位客服告诉红星资本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另外,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5家银行客服表示“没有接到通知。”不过,他们透露,可具体咨询贷款经理及经办网点是否能够办理。中国银行的一位客服称,“根据我们查询的信息,吉林的市民可申请办理,但上海暂时还没有。”
和银行产生纠纷,会如何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曾公布一案例,2020年2月10日,鲍某致电某省12363呼叫中心称,其在G银行的信用卡还款日是2月5日,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无法按时还款。
鲍某已于2月5日拨打G银行客服电话申请延期还款,但2月9日收到信用卡账单显示仍被扣了违约金,2月10日才接到客服回电要求前往银行网点现场协商延期还款事宜。
因为疫情期间暂时无法外出,鲍某遂拨打12363电话希望能申请延期一个月还款,同时要求不能因为延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接到投诉后,立即转办G银行。G银行接到投诉高度重视,经过核实后处理如下:客户鲍某信用卡还款日为2月5日,宽限期3天,系统已于2月8日收取违约金92.62元。
由于G银行系统暂不支持信用卡延期还款功能,对于因疫情被隔离等情况还款不便的客户,根据G银行总行文件的有关条款,可为客户提供贷款重组业务,重新安排还款计划。并且将根据客户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情况后予以办理相关息费减免手续。
“因目前受疫情影响不便出门,客户可在疫情结束后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客户对G银行处理表示满意并进行撤诉。”
消费大嘴巴/文编辑汪乃馨综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新华网、央视新闻、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半岛晨报、新京报等
图片来源:网传截图、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截图、壹图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