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借条“好借难还”,提前还款利息高达35.95%
“360借条”是360数科旗下个人及小微信贷平台,是近几年最饱受争议的借款平台之一。
从2021年9月至今,360数科对旗下“360小贷”进行两轮增资,增资后360小贷注册资本从5亿元跃至50亿元,达到“跨省经营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的门槛。
360小贷两次获取增资,已满足开展跨省经营业务的合规指标,然而,其核心产品360借条在日常经营中却屡遭用户投诉。
高额利息依然是重灾区,直逼红线36%,网贷黑洞360借条又遭投诉。
01
提前还款收高额手续费,用户称被360借条“套路”
一位360借条用户在黑猫投诉上称,自己因遇些困难资金紧张,于2022年2月6日、9日、13日在360借条分别借了20000元、10000元、9600元整,分12期还款。
5月16日想提前还清剩下的9期时,居然提示提前全额还款需收取剩余期数的利息,高达2104元。而且日利率达到0.0985%,年化率达到35.95%,打着高利贷的擦边球!
虽然借钱还钱并支付利息天经地义,但360不能这么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宣传“随借随还,日率低”。“原本打算只借1到3个月的,却被工作人员引导选择了一年的,这也就罢了,我借3个月,偿还清所有本金了,还得支付一整年高额的利息,这和宣传所说的日率低完全不符”用户表示。
不可否认的是,360借条资质审核要求较银行低、放款快在一定程度上为用户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随着其用户群体增加,放贷规模扩大及金额提升,虚假宣传、高利贷、暴力催收、提前还款以及收取利息等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纠纷不断。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360借条的累计投诉量高达25653条。
其中,360借条向提前还款的用户收取约定借款期限的全部利息,即使借一天也要还一年的利息,与宣传不符,被不少用户投诉该规定为“霸王条款”。
02
千元日息最低1毛2,都是假的
在随处可见的360借条广告片中,“急用钱找360借条”、“30天免息”、“借万元最低日息2块7”是其最大的卖点,“息费透明、还款灵活”等字样也被放在显眼位置。
点开360借条APP借款页面,两条醒目宣传映入眼帘,一是:最快5分钟到账;二是:1千元借12个月,日费用最低至1毛2(年化利率7.2%起)。
然而,投诉“提前还款、全息收费”的用户纷纷表示不但没有享受到“千元借款最低日息1毛2”的福利,还在提前还款时被全息收费,整体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合同约定贷款利率。
除网络宣传搞“假”以外,360还施行“线上线下整合一体化”不少用户自称遭遇360借条地推工作人员的“套路”。
一用户在黑猫投诉上称,2021年10月份一位360工作人员,到自己店里推销360借条,说是有优惠券,利率也和借呗一样。
该工作人员未经同意就擅作主张的把申请下来的14000.00元额度分成了24期,只告知三个月后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款,并未告知提前还款需要收取1.8%的手续费。
而且,此次借款360借条的年化综合息费率高达30.69%,14000.00元的本金还完需要18905.6元,所谓的优惠券也凭空消失了。
还有用户也表示在360借条地推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步骤下载360借条,进行了借款操作,在并不缺资金的情况下,被以激活账户的名义”强制借了款“。
360借条的客服是这样介绍的:“千元日息1毛2起”是最低优惠贷款,是随着客户使用的信用度增加才能得到。新人贷款不可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只能以平台实际审批的利率为准。
03
霸王条款当拒绝
有最低优惠贷款的标准条件,但是不公示,以错误信息诱导用户陷入“免息、按日计息”的陷阱中。按照监管文件要求费用公示化、透明化,360借条此举已违反要求。
而后在实际还款模式上,又通过强制用户在提前还款时,支付高额利息来获取暴利。
根据《民法典》第677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另有约定外,应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因此,360借条“提前还款收取全部利息”的约定本身不违法,但应向借款人充分提示及说明这一条款,否则可能属于“霸王条款”,借款人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借款合同的内容。
并且,我国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4倍,如果提前还款造成借款人实际负担的利息超出保护上限,借款人可以向360借条主张拒绝承担超出部分的利息,也可以在诉讼中以此抗辩。
像360借条这类现金贷平台的获客渠道,基本是从自有相关联产品内导流,所以借款人质量以及数量相对稳定。
据了解,大部分360借条的用户都是因认可360的品牌,才信赖其产品,但没想到信任不成反被套路贷,甚至被诈骗。再观360借条本身,并没有像360其他产品线一样做好业内标杆,而是做起了监管部门一直严厉打击的套路贷、高利贷平台,令人抵制。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被网络贷款平台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宣传所迷惑,确有需要,借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隐藏的合同条款及协议,另外对还款流程及细节要了解清楚,拒绝“霸王条款”。
(图片来自黑猫投诉平台)
高额收息暴力催收:“714高炮”未绝,“宜人贷”又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提供明令禁止的“砍头贷”“校园贷”收高额“砍头息”,扰乱金融秩序带来金融风险
“不上征信,无视黑白,百分百下款”“仅需身份证,极速到账,日息0.01%”……时下,各种网贷广告花样百出。
但《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大肆打广告的网贷平台的真身,其实是“714高炮”(即借款期限为7天、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一般包含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它们明目张胆地提供明令禁止的“砍头贷”“校园贷”,甚至行业头部上市公司也搞阴阳合同,收高额“砍头息”,实施暴力催收,盗取公民隐私,侵害公民名誉乃至危及人身安全。
专家指出,不少非法网贷平台违规放贷,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加剧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因素,亟须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打击、监管力度,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安全、健康、规范发展。
“714高炮”猖獗,非法催收“呼死你”
根据一些社交软件推送的广告,《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下载了“水象分期”“乐分期”“秒借贷”3款网贷APP。
注册登录后,按步骤提交了个人身份证、人脸识别、工作地址、家庭地址和通讯录,3款APP分别给出了3200元、2600元、2000元的额度,借款期限分别为28天、14天、7天。记者点击确认借款订单之后才发现,“水象分期”和“乐分期”都扣除了800元,实际到账分别为2400元、1800元;“秒借贷”扣除了600元,实际到账1400元。以上3个网贷平台,就是典型的“714高炮”。
记者调查了解到,3月15日央视曝光“714高炮”之后,大量违规网贷平台依然猖獗。有的平台开发出了“55超级高炮”,即借款1000元,到手500元,5天后要还1200元。
在一款名为“融泽财富”网贷APP中,记者下载测试了“久贷钱包”“红鲤鱼”“随心花”等十多个借款“口子”,发现大部分“口子”都属于“55超级高炮”。尽管有的“口子”把还款期限延长至30天,但设定了每5天还一笔款,利息均超过法定的36%。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714高炮”APP并不能在苹果或安卓应用商店搜索、下载,需通过特定链接下载。这些网贷平台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链接,一旦用户的手机号注册其中某家平台,将有大量平台大肆进行短信轰炸。而且这些APP为躲避监管,会不定期更换名称和页面。以“水象分期”为例,目前该APP在苹果和安卓应用商店已下架,但在一些社交软件上仍能搜到现金贷广告和下载地址。
业内人士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目前全国“714高炮”平台存量大概有上千家,即使整个行业坏账率居高不下,也有暴利可图。平台会在借款人还不上利息的时候,引导他们去下一家关联公司再贷款偿还利息。理论上讲,只要风险把控得当,“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可以无限循环。
“714高炮”不绝的同时,无资质电商平台发放“校园贷”同样值得警惕。
今年2月,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大四学生高建军(化名)无意中点击了手机短信中的一条广告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小象优品”APP。在借款界面上传个人身份信息后,高建军获得21000元额度,系统自动设定3月还款期限,总还款金额为25400元。
高建军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他还了2期之后,因生活困难没钱还债,出现逾期,小象优品每天给他打五六个电话催债。高建军向客服索要合同,要求依法调整利息,客服称“没合同”。
记者向“小象优品”客服咨询了解到,该平台放贷对象为18岁以上成年人,不管其是否为在校大学生。这明显与原银监会等几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要求不符。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小象优品”隶属北京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网购平台。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开发和设计、发布广告等内容,并没有发放小额贷款资质。
随着“714高炮”“校园贷”横行,非法催收更是时有发生。去年5月,云南昆明市民李勇(化名)通过“恒易贷”APP、“云钱袋”APP分别借款70000元和50000元,都是分24期还款,还款总额分别高达120000余元和90000余元。今年5月,李勇因做生意失败,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还款。令李勇没想到的是,两家机构都通过外包催收公司向他催债,每天有数十个催收电话轮番骚扰、辱骂他,并多次拨打他的通讯录联系人电话,还冒充“公检法”机关伪造法律文书进行威胁、恐吓。李勇不堪忍受,最终向亲戚朋友借钱才偿还了债务。
像李勇的遭遇一样,近年来,网贷机构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现象日益猖獗,不仅给借款人造成身心困扰,还危害社会稳定。业内人士表示,“呼死你”电话、短信轰炸是低成本的催收方式,网贷机构多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非法催收,出事了都会把责任推给催收人员。
海外上市公司变相收“砍头息”
来自“21CN聚投诉”平台的投诉案件显示:2017年12月22日,孙悦(化名)通过“宜人贷”APP借款80000元,分36期偿还。她在“宜人贷”APP上提交个人身份证、通讯录、工作地址、银行卡等信息后,就收到了80000元。
可是,事后她才从“宜人贷”官网上看到借款合同,合同显示本金103896.10元,多出的23896.10元为信息咨询服务费。在“宜人贷”APP上,孙悦每月需偿还3974.22元,36期还款总额为143071.98元(记者注:3974.22元*36期=143071.92元)。
为何到手金额和合同本金不一样?孙悦就该问题进行投诉时,“宜人贷”客服回应称,由于平台提供了信息搜集公布、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贷后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因此平台收取23896.10元信息咨询服务费。孙悦的年综合费率约为26.28%,年综合费率包含所有费用,未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年利率36%的标准,不属于高利贷。客服还表示,借款操作时已对年综合费率、月还款金额、合同金额、到手金额、期限等内容进行页面告知,经过客户本人确认后签署合同。
然而,孙悦告诉记者,她在“宜人贷”APP办理贷款时,点击提交资料后,并未有任何关于信息咨询服务费的页面提示。她后续才在“宜人贷”网站上查看到合同,发现23896.10元信息咨询服务费被算入了本金。“这明显属于虚假宣传,合同欺骗。”孙悦说。
信息咨询服务费到底能不能算入本金?事实上,变相收“砍头息”,把各种服务费算入本金提高利息率、增加还款额度这类“抖机灵”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早就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琼飞认为,网贷平台提前划扣各种费用,变相收取“砍头息”是违规的,而且计算利率的基数只能是本金,各种服务费只应作为利息计算。如果要收取服务费用,应该一次性收取,不应该算入本金再次收取并提高利息。
此外,“宜人贷”还存在暴力催收、侵犯公民隐私等不法行为,其中不乏威胁恐吓的情况。2019年3月11日,孙悦因资金紧缺,未能按期偿还当月还款额3974.22元。此后,“宜人贷”催收员不断骚扰孙悦通讯录联系人,多次拨打其工作单位电话,传播孙悦“欠债不还”的信息,威胁孙悦归还贷款以及500多元的逾期费用。孙悦的名誉遭到损害,承担了较大的精神压力。
记者调查了解到,孙悦的遭遇并非个例。根据“21CN聚投诉”平台显示,“宜人贷”在2018年3月9日被发起集体投诉,截至发稿时,有效投诉量为3470件,其中有效解决361件,有效解决率10.4%。“阴阳合同”“高利贷”“暴力催收”是用户投诉最多的三大问题。在网络上还有关于“宜人贷”实施暴力催收导致被害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的举报。
天眼查显示,"宜人贷"隶属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8日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是“中国互联网金融海外上市第一股”。
金融监管“信息孤岛”问题待解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网贷行业总体成交量为1.7万亿元。2017年6月以来,我国发现违规催收频次1000余万次,施害人79万,受害人92万。
专家认为,2019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承上启下的一年,非法网贷风险较高,要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许多非法网贷平台已成为民间高利贷的“变种”,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挑战法律红线。目前全国仍然在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网贷机构存量较大,保守估计有800余家。网贷行业野蛮生长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值得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说,目前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现金贷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设置种种陷阱,加重借款人负担,由于贷款客户普遍缺乏辨识能力,容易陷入“套路”,事后维权成本很高。
专家认为,网贷平台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的补充存在其社会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承载起投资者对财富管理的需求,也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但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大量非法网贷平台成为不法企业和个人攫取高额收益的工具,损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网贷应该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框架内有序发展。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要从制度上防范和堵住监管漏洞,加快推进合法合规网贷机构的备案进程,坚决清退、关停没有资质的网贷机构。同时要严打非法网贷机构借助黑恶势力实施暴力催债,加大对虚假网贷广告的查封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认为,我国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在技术建设方面明显滞后,突出表现为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一整套系统性的统计调查、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
“互联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亟须加快监管科技发展。”欧阳日辉建议,通过数字技术建立数字化监管系统,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的三级模型体系:平台自控监测体系、行业协会监测体系、监管机构监测体系,从而改变目前“人工报数”和“运动式”的被动监管、事后监管局面,实现实时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同时,要做好平台的信息披露以及平台与监管层的信息共享工作,整合信息资源,解决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
网贷平台年利率超36%, 我实在没有办法还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今天收到了一个读者的提问:年利率超36%的网贷平台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还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本文就和大家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年利率不得超过36%,这里的年利率指的是综合年利率,也就是说,网贷平台巧立名目收取的担保费、平台费等都应该计算在综合成本里,这么算下来的话,许多网贷平台的年利率都已经超过36%了。
很多网贷平台表面上看起来年利率没超标,但我们用公式换算成了真实年利率之后,你会发现网贷的真实年利率大约是名义年利率的一倍左右,这时候,作为借款人是有权利不还网贷利息中超标的部分的。
作为借款人,发现网贷的年利率超标之后,就可以去找平台协商还款人,不过这时候大多数网贷平台的客服都会告诉你,自己平台的利息是合法合规的,就是不会承认有超标的利息,同时也不会答应你的协商请求。遇到这种情况,借款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只能停止还款,等平台起诉之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还款了,这时候对借款人来说是最有利的。
当然,暂停还款对借款人来说,意味着通讯录可能会被催收人员骚扰,可能每天电话都会被打爆,遇到这种暴力催收的行为,也应该积极收集证据,这对日后被起诉后法院对自己的判决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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