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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可以调整利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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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族,你的房贷合同要改了!刚刚,央行宣布贷款利率大调整

每经编辑:何小桃

每经资料图,刘国梅摄

所有房贷一族,刚刚,央行发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跟你还房贷息息相关。

12月28日上午,央行发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听起来有点拗口,简单的说,咱们以前的贷款合同是以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的方式定价,现在要转换为LPR+基点(或固定利率)的方式定价了。

当然,和大多数人相关的还是房贷。

央行8月份曾表示,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为什么又变了呢?换成新的定价方式后,房贷是多了还是少了?央行都有解答。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次变动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毕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要低得多。

央行重磅调整: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

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根据央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资料图,每经记者张建摄

央行表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新的房贷利率这样算!那么,新的房贷利率怎么算?转换后利率会有变化吗?

央行表示,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简单的说就是,在第一个定价周期(一般为1年)住房贷款新执行的利率和当前执行的利率相同,因此新利率(LPR+基点)中基点的数值是当前利率和LPR的差值,基点一旦确定此后将不再更改。

另外,这一改变对银行来说也是“压力山大”。央行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LPR降低并不是为了刺激楼市虽然第一个房贷周期利率不变,但此后LPR的变动将会对你还房贷产生影响。

房贷利率一般对应的是5年期的LPR。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目前5年前LPR的报价为4.80%。

每经小编(微信号:w)注意到,LPR报价上一次变动是在11月20日:1年期品种由4.20%下降到4.15%;5年期品种由4.85%下降到4.8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当时分析表示,5年期LPR的降低意味着购房刚需族100万贷款30年,平均月供减少30元,30年合计减少月供1089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国证券报报道,在改革后,LPR逐渐成为新增贷款定价基准。LPR与MLF利率挂钩,后者的变动对LPR、进而对信贷市场利率有重要影响。面对MLF利率、央行逆回购利率相继下调,一些研究人士认为,降息周期可能已经开始。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团队指出,从历史情况看,央行逆回购利率下调通常不会一次就结束,新的一轮降息周期可能已开始。

资料图,图片来源:摄图网

华泰证券张继强表示,MLF利率存在继续小步下行空间,以引导LPR继续走低。不过,相关政策操作仍需防止“通胀预期扩散”,应维持“常态货币政策”。

不过,LPR降低的主要目的是未来引导实体经济利率降低,降低资金成本,并不是为了刺激楼市。

早在8月央行便表示,

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行网站、每经APP

每日经济新闻

7月LPR不变,专家:后续5年期以上LPR调降概率更大

南都讯记者赵唯佳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以上LPR均与上月持平。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LPR公告。来源:央行官网

在MLF利率未做调整的背景下,7月LPR报价的定价基础没有发生变化。7月15日,央行等额续做1000亿元1年期MLF,中标利率2.85%,保持不变。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分析称,除了MLF平价续做的原因,7月LPR报价维持不变还和银行净息差承压有关。“二季度以来,在供需有所失衡、存贷两端双重挤压下,银行净息差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短期内LPR报价再次下调的动力不强。”

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97%,降至2%以下,环比2021年末下行11个基点。温彬表示,二季度以来,在信贷供需矛盾加大、存款定期化加剧、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和大幅下调5年期以上LPR报价的作用下,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和按揭贷款利率调降幅度较大,存款利率下降幅度低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净息差预计仍将呈现下行态势。

温彬称,当前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利率再创历史新低,按揭和零售贷款利率降幅更大,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红利和贷款利率下行已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刺激融资需求的效果。但若后续经济复苏不及预期,消费、投资等修复力度偏弱,未来LPR利率或仍有下调空间,5年期LPR调降概率更大。

考虑到地产下行和稳增长压力依然较大,他认为,未来5年期以上LPR报价仍有可能在MLF利率稳定的同时适度下调。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迎来两项调整,今早9:15首次发布或降息

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名单和发布时间作出调整,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施。

这意味,1月20日,LPR将首次在9:15发布。在17日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下调10个基点带动的预期下,LPR今日是否下调颇受关注。

LPR发布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9:15

19日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发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及发布时间调整公告:

为加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将LPR发布时间由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调整为9:15。

LPR报价行名单调整,西安银行和中信银行未入选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15号要求,为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报价质量,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对场内外LPR报价行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LPR报价行。

调整后的LPR报价行名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

据证券时报等媒体报道,相较此前,新报价行名单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新入围,西安银行和中信银行未入选。

LPR是否会降息颇受关注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7000亿元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1000亿元7天期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均超预期下调10个基点,此举引发市场对LPR降息的预期。

在1月18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要“把货币政策工具箱开得再大一些”,并且提出“一年之计在于春,所以我们要抓紧做事,前瞻操作”,对于上述新提法,市场关注度极高。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发布会上表示,LPR会及时充分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引导企业贷款利率下行,有力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向中新财经表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中,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能会更加频繁地使用。MLF下调之后,接下来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我国的做法通常是“小步快降”——小步走、多次降。

(来源:新华网记者程春雨石睿)

【实习编辑: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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