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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半年未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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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市民购房首付款交了半年,开发商迟迟不签购房合同!咋回事?市房管局:如情况属实,属违法行为

“今年5月我就交了首付款

开发商到现在还没和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担心有什么骗局。”

11月15日,市民闫先生向颍州晚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

他在阜城平和·江岸首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因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他无法办理网签备案及按揭贷款等

让他很头疼

对此,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该情况属实,则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携带相关手续、证据等到市房管局信访办公室进行投诉或反映,工作人员核实后将进行调查。

闫先生:首付款交了半年,购房合同却一直没签

市民闫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7日,他在颍泉区阜阳·临沂商城路南的平和·江岸首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支付了686000元首付款,加上之前支付的20000元定金,一共支付了706000元,当时开发商开具了发票,但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由于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闫先生无法进行网签备案,也无法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因为合同问题,我多次去平和·江岸首府营销中心,可每次去销售人员都告诉我下个月才能办,一拖就是半年。”闫先生说,他提出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求后,平和·江岸首府营销中心工作人员一直推脱,也未告知具体原因。

后来,闫先生来到开发公司——阜阳市颍泉区平和壹号置业有限公司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说不是他们负责,需要向公司领导反映,之后便没了下文。”闫先生说。

“合同不签下来,我总感觉不踏实。”闫先生说,他担心会出什么问题,导致最终“房财两空”。

探访:销售人员拒绝采访,无人告知原因

11月16日9时40分,记者来到平和·江岸首府营销中心,见到了闫先生的置业顾问郑女士。对于闫先生反映的问题,郑女士表示“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找公司领导”,随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表示想向营销中心负责人了解情况,现场销售人员称销售主管外出办事,不知何时回来。之后,前台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位李姓销售主管的电话。记者拨打该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营销中心也没有工作人员向闫先生解释为何迟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临走前,记者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该楼盘营销中心没有相关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

市房管局:遇此类情况可投诉反映

就闫先生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情况属实,开发商涉嫌侵犯购房者的权益,属于违约行为。

“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一般会与开发公司签订‘认筹协议’,约定何时交首付款。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后,开发公司会将购房者信息及合同信息录入系统,提交至房管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会太长。”该工作人员说。

“遇到此类情况,购房者可携带相关手续及证据等,到市房管局信访办公室进行投诉、反映。”该工作人员说,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核实后会进行调查,积极协调,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可要求履行签订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对此,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闫先生反映的情况系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买卖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已经支付购房首付款,另一方已经开具发票,此情形构成了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现在出卖方未与购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严重侵犯了购买方的合法权益。购买方可以要求出卖方限期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或者要求出卖方返还首付款并赔偿损失。

颍州晚报记者白阳文/摄

济南一市民交151万首付款在君逸悦城购房 1个多月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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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5日讯济南的吕先生反映,他一个多月前在天桥区君逸悦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交了六成首付,但是现在一直没有签购房合同,这让他很着急。

吕先生介绍说:“他们说只要房查合格,银行那边办妥了,立刻跟我签合同。一开始指定了威海商业银行或者齐鲁银行,齐鲁银行指定了以后我准备走程序时,他告诉我这个银行不能办理程序了,我和他们协商以后准备走威海商业银行。我去楼盘进行网签时候临时通知我,这家银行他们决定不合作了,这是领导意见。我目前交了151万首付款,其中包含5万定金,151万就换出来一堆纸。我一直在跟售楼处沟通这件事,他们理由就是,如果我不能把银行那边程序弄妥,他们认为我这个房子可能买不成,所以拒绝跟我签。如果说我连一个合同都没有,我怎么能保证我的权利。我认为开发商违约在前,他们始终不肯跟我签合同,不肯网签,而且阻挠我贷款程序,所以他们应该返还我首付款,其中包含定金,甚至应该付双份定金给我,还要给我首付款利息。”

为了证实吕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购房营销中心了解情况。

据吕先生介绍,君逸悦城是第一期,三期明湖里是第二期,所以他们销售代表是一起的。

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我们规定7天之内交齐首付并且签合同,吕老师这边因为首付问题,这个过程当中认购、交完首付之后,我们要求7天之内签合同,还要补齐银行贷款资料;但是因为银行没确定,我们必须保证客户能办贷款,如果办不了贷款,我们签了合同再撤网签更麻烦,所以咱不纠结于后面,万一贷款办不了导致撤网签这种问题发生,我们先让吕先生去办银行贷款,银行审完资料之后,他们贷款没问题,那我们再来签合同。”

六成首付交了一个多月了,但现在连合同都没签,这让吕先生感到很难接受。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一直在积极配合吕先生办理贷款,他们也很冤。现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可以立即跟吕先生签合同,不过吕先生表示想退钱。

吕先生说:“合同没有、网签没有,所以我觉得没有任何依靠,既然他们不愿意和我签合同,我觉得应该退还我首付款。”

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东西也没说谁的责任,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直在沟通,沟通银行贷款问题。”

吕先生表示:“9月30日交了三成,10月4日又交了三成,也就是那时候完全给齐了,房查我也是第一时间配合了开发商,10月8日的时候,10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我又立刻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说我这个情况基本上可以的,他们在10月10日通知我齐鲁银行不能走贷款了。”

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我们和吕老师都沟通过,而且沟通都比较友好,就是说会产生拖延,都是认可的。因为赶上十一黄金周了7天内肯定签不了合同,房管局不上班没办法出限购编号。10月中旬,还没超出几天的时候,大家在沟通时一直可以办贷款,但是吕老师在陕西,我们一直催他抓紧办,提着资料过来就办、签合同,10月底我们也在催,我们又找了一家银行也有额度,可以尽快回来,吕老师都回不来。也就是说我们当时提供给他方向,至少两家银行供他选择。但是11月份我们接到了那家银行通知,他准备资料那家,按揭没有额度了。”

针对吕先生提出首付定金全退的想法,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我们认为认购书签了,就按认购书执行。咱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退房,肯定是定金不能退的。我觉着吕老师可以跟大家说没关系,后来吕老师和他爱人意见不统一才退房。”

吕先生说:“没有这个原因,实际上在这个房子问题上都是我做主,我爱人的意见不重要,她决定不了这件事。”

济南君逸悦城售楼处工作人员说:“这个过程中是跟你沟通过的,怎么办贷款、怎么办面签银行、怎么提供这些资料。这个7天是认购书模板规定的,7天之内必须交首付,主要是交首付时间。”

对此吕先生表示,认购书其实反复强调都是我们在履行某些责任,但是开发商相关履行责任并没有详细规定。

针对吕先生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诚介绍说:“因为这位男士已经交纳了首付,根据法律的判断,我个人认为,因为交纳首付,合同已经进行了实际履行,双方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事实的角度可以认定,双方合同已经生效,因此就不再适用定金罚责,如果双方还是不能协商成功,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付了近八成房款,南宁一女子还月供半年才发现新房没备案

近日,从宾阳来南宁买房的周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爱人去年在五象湖光学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了近60万元的首付款,跟开发商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近一年,还银行月供已半年。然而今年4月,周女士的爱人去交契税时才发现,房子居然还没备案。

签预售合同快一年了,房子还没备案

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她爱人在五象湖光学府购买了一套房,总价81万多元,并于6月30日跟开发商——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去年12月,负责办理新房贷款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通知,从当月开始还月供。

周女士说,签了购房合同后,他们还特意问了新房的备案登记手续,销售人员说会在3个月内办妥。他们以为房子的备案手续早办好了,结果今年4月份去交契税时,系统查询不到该房屋的任何信息。

周女士向住建部门咨询,才知道开发商居然还没办理备案登记。她去了售楼部几次,接待的负责人先说要跟领导汇报,随后又说还要再等两个月。

售楼部:因内部原因延误

争取在6月底办妥备案

开发商为何迟迟没有办理备案登记?该小区售楼部一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股东太多,在办理备案手续前,需要各股东签字确认,有的股东不在南宁,或者有的出差了,内部系统流程比较繁琐,影响和延后了备案。

目前,售楼部已将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争取6月底之前办妥备案手续。

对此,周女士认为只是托词。她还质疑,她的房子还没备案,银行又是如何办理贷款的?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对接该楼盘的一负责人称,银行办理的是预抵押贷款,并且购房者已进行网签,贷款办下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办妥备案手续,他们也在催促开发商尽快处理。

律师提醒:

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正式生效

预售的商品房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购房者购买只进行了网签,没备案的商品房是否会存在风险?

广西齐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勇说,目前很多新房都实行预售制,按照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预售房只网签没有备案,可能会导致一房多卖的现象,网签是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是不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只有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正式生效。

最新进展:住建部门已介入调查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接该楼盘的一名姓杨的工作人员说,他已接到周女士的反映,目前已联系对接开发商项目部,对方解释是工作疏忽,忘了拿周女士爱人的合同去备案了。

针对周女士遇到的情况,住建部门要求项目部尽快将备案手续办妥,如购房者坚持要退房,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同时,要求售楼部对遗漏备案的购房合同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

(南国早报记者经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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