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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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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很容易?其实是火坑!起底逼死人的“网络高利贷”

▌本文来源:半月谈

今年1月29日,一名25岁理工科硕士在旅社自缢身亡。家人从其手机中发现网贷APP13个,共欠下5万多元债务。舆论普遍认为,“网络高利贷”正是其催命稻草。如今,无抵押、无担保的现金贷APP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迅速蹿红,然而,看似简单、快速又低息的贷款服务,不过是诱人上钩的幌子……

多少年轻人深陷连环套

近年来,现金贷灵活便捷、低门槛的借款方式,迎合了不少年轻“剁手族”的消费需求,当还不上款时,一些平台则引导他们去其他平台借钱还债,许多年轻人因此掉进连环套。

△资料图/视觉中国

据第三方机构统计,目前安卓市场上有超1000家做现金贷业务的APP。2017年4月17日安卓市场排名前100的现金贷平台累计下载量总计约8亿次,而到当年11月10日,前100名现金贷平台累计下载量总计约为18.49亿次,仅半年多,下载量翻了一倍多。

在云南某高校读书的张兵(化名)为了买名牌鞋子和手表,从2016年2月开始在现金贷APP上借钱。第一笔只借了1000多元,因为开销大,借款还不上,又不敢跟家人张口,只好从其他现金贷APP上借更多的钱,补上一笔借款的“窟窿”。

“来钱很快,有的1天到账,有的2小时。”据张兵回忆,他手机上下载了七八十个现金贷APP,仅仅一年半,差不多借遍了其中的三分之一,“拆东墙补西墙”,最后背上7万多元的债务。

大三学生李娜(化名)原本是富家女,家里破产后,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却没改过来。“用现金贷APP借钱很容易。”李娜在三四十个现金贷APP上借钱,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家人陆续帮她还了近30万元,却还没有还完全部贷款。

一旦无法还款,现金贷平台就会采取“呼死你”的方式,打爆借款人通讯录。“真的很要命,有时半夜十一二点都会接到催债电话。”张兵说。饱尝现金贷恶果的大学生、年轻“打工族”不在少数,因还不上贷款而自杀的极端事件屡见报端。

△资料图/视觉中国

利息不太高?全是坑人套路

网贷平台一般“看起来很美”,最常见的做法是变相抬高利率的“砍头息”。这些现金贷APP以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审核费等名义,从借贷本金中扣除费用,使得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变相提高借款人利率。

另外,大多现金贷均仅标注“日利率”“月利率”蒙蔽贷款人,造成利率很低的假象。

例如,张兵在一款网贷APP上借款2000元,标注月利率1.5%,实际扣除费用,到账只有1820元,期限3个月,应还款2478.39元,实际年化利率达145%。李娜在另一款网贷APP上借款1900元,实际到账1615元,服务费285元,一期14天,应还款1976元,年化利率高达583%。

根据央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一些现金贷平台为了规避风险,只要借款一还完就不再显示服务费、逾期费的具体明细,让借款人难以举证维权。

深圳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主任陈科军介绍,一些现金贷平台的借款门槛低,很难控制不良率,有的平台不良率高达百分之五六十。为了覆盖不良率,只有抬高利率、手续费。

平台审核不严信息随便填

此外,大量现金贷平台审核不严。2017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但实际操作中学生们只需提供身份证,随便填些公司信息便能蒙混过关。

“我在网上随便搜索一个公司填上去,基本都不会被拒,这些就是走形式。如果还不上钱逾期了,平台会说我骗贷,使用虚假信息。”张兵说。

2017年4月,银监会首次提及对现金贷业务进行整顿;北京、广州等地也相继加紧整顿现金贷的步伐。而据李娜、张兵反映,他们借款的平台有一些在还款后倒闭了,但仍有不少“网络高利贷”平台存在。

专家:别让高利贷钻了创新空子

近年来,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释放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让部分打着创新旗号的“网络高利贷”钻了政策的空子。业内专家表示,目前问题主要出在既不持牌、也没完成备案管理的助贷机构上。

现金贷平台大致可分为持牌系金融机构、P2P网贷、助贷机构三大类。目前数量最大、出问题最多的是助贷机构,市场上有1000多家。其身份近似“中介”,资金来自与其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这些机构亟须清理整顿,进行备案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然而,现金贷属于金融专业领域,他们往往通过“砍头息”“日息”“月息”等作弊方式逃过互联网应用商店的一般性审核。

陈科军表示,“有关部门针对现金贷业务多次下发文件,但问题仍然存在,说明执法力度不够。对于现金贷平台来说,收取各项费用的利润很高,违规违法成本很低,难以形成震慑”。

部分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通过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制定“负面清单”,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等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监管层应尽快明确现金贷的责任主体和类型,进一步加强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监管部门也应向互联网应用商店提供行业“黑名单”,清理“害群之马”。

还有律师建议,国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应当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明确创新的规则和边界,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超15.4%就算高利贷?别被这些误区带偏了→

最近,民间借贷新规尤其是15.4%利率上限,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抹去了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大幅降低至新利率红线——4倍LPR。

按照最新1年期LPR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15.4%。

于是,一些观点就认为,超过15.4%就是高利贷了。也有人认为,利率上限下调,绝大多数互金、消金机构都会活不下去。还有观点认为,利率红线有漏洞,能轻松绕过。

真的吗?实际上,这里面还有不少误区,接下来就一一澄清。

误区1:民间借贷利率上限15.4%

事实:还真不一定

15.4%的说法,最初来自于最高法的解释。原文是这样的: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明明只是举个例子,但众多自媒体已经狂欢了——

刚刚!最高法明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高利贷彻底完了!最高法出手: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15.4%;

15.4%!最高法确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

这就是不审题的后果。

15.4%的上限,是根据今年7月20日的LPR利率算出来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LPR发生变化,这个上限同样也会变化。

实际上,原规定中确定的24%的利率,也是根据基准利率6%左右的4倍计算出来的。

随着我国金融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中国人民银行逐步放开了金融机构的利率决策权,已取消公布基准利率,并于2019年8月17日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

总之,15.4%只是一个例子,千万别被标题党误导。

误区2:新规容易被“钻空子”

事实:“钻空子”风险大

对于民间借贷新规,有人觉得严格,也有人觉得容易被钻“空子”。

有媒体报道指出,民间借贷新规有漏洞,民间借贷机构还能“钻空子”做出70%的高利贷。

对此,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最高法在此次司法解释修改过程中,对于如何认定已经写得很清楚,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这里的‘4倍’指的是司法保护的上限,如何计算在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中是清楚无误的。”他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确实存在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两种情况,两者也确有差异。

不过,刘俊海认为,此前也有过类似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等,最后实际利率远超法律规定标准的情况。现在所谓4倍LPR是在充分考虑到各种还本付息计算方式后作出的,希望某些机构不要耍小聪明。

误区3:互金、消费金融要凉凉

事实:是不是对“民间借贷”有误会

有观点认为,民间借贷新规出台后,绝大多数互金、消金、小贷机构都会活不下去。

原因很简单,这些机构资金成本比银行高,利率水平也比银行高。设定的4倍LPR上限,可能让其收益无法覆盖成本。

划重点了。新规明确指出只管“民间借贷”,这就意味着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是不适用的。

去年9月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到,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根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

不过,小贷公司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直接受到新规冲击。

但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董希淼认为,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在他看来,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不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制。

此前报道:

15.4%刷屏!最高法重新定调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

怎么认定高利贷?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很多人都因为高利贷搞得自己家破人亡,我们国家对于高利贷也是严厉打击的。高利贷害人害己,给家庭社会都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应杜绝高利贷,向高利贷说再见。下面为大家介绍高利贷如何认定及相关问题。

01

一、如何认定高利贷?

根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但随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认定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而以年息是否超过36%为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法律支持的利息可以达到年息36%之多,当下,年息超过36%的借贷是最新认定高利贷的标准。

02

二、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当然需要偿还,法律只是不支持偿还超过法定最高利息限制的利息部分,其借款本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还是要偿还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到保护的。对于想借高利贷的人来说,应时刻注意高利贷的危害,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来源:遇事找法网(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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