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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300万黑户到了最艰难的时刻?

2016年1月起,国家终于要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8类黑户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了,而且“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然而,当政策落地时,这1300万人的命运却各不相同。

6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翁志田夫妇和他们的四个孩子免费提供户籍类司法亲子鉴定,以作为申报户口和上学的重要依据。翁志田夫妇在郑州市中原区漂泊流浪10年以上,居无定所,每天靠捡破烂为生。他们的四个孩子生活在拆迁废上,由于出生的时候不在正规医院,无法向辖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出生证,一直属于“黑孩”,无法正常入学。图/IC

1300万人的最后一公里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符遥

本文首发于2016年7月4日总第762期《中国新闻周刊》

女儿的户口是4月1日那天办下来的。怕被别人当成是愚人节的玩笑,林蓓本来没打算声张,可实在抑制不住兴奋,她还是发了条微博报喜:“落户了,落户了,海淀的,不是愚人节笑话。”这句话后面,是一个胜利的手势,和9个大笑的表情。

和她一样激动不已的还有她在QQ群和微信群上的那些群友们。3月底,她所在的几个“北京黑户群”里都陆续传来了好消息:“东城双京(父母双方均是北京户口)已经可以上户口了”“西城、房山都能上了”“门头沟今天可以了”……那几天,林蓓每天手机、电脑不离手,一边密切关注着群里的动态,一边在自己的微博上不断发布着各区县的最新进展。海淀区刚有消息,她马上就带着女儿去了派出所。

一切比她预想的还要顺利。材料交上去,5分钟就办好了,“签字的时候我的手都在抖。”为了这5分钟,她纠结了整整4年。

2012年,已经有一个儿子的林蓓生下了小女儿。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女儿一直没有户口,成为了社会上俗称的“黑户”。从那时起,她就一直盼望着政策松动的那一天。

从2013年11月的“单独二胎”,等到了2015年10月“全面放开二胎”,计生政策真的变了,女儿的户口却依然没有说法。直到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意见》指出,要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8类无户口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如今近半年过去,包括林蓓在内的北京多数“黑户”的问题都解决了。

但并非所有“黑户”都能这么顺利。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截至2010年,全国至少有1300余万“黑户”,约占总人口的1%。对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来说,现在政策下来了,烦恼却没有结束。最后还剩一公里,但可能是最艰难的一公里。

漫长的征程

办好户口的那一周,林蓓紧接着把女儿的身份证、护照一口气都给办了。她暂时没有带孩子出行的计划,办这些并不急用的证件,更多是出于“黑户的家长那种补偿的心理”——“拿着这一套(证件)心里就特别高兴,就想证明现在确实有户口了。”

4年前,她没想过一切会这么难。毕业于名校,她和丈夫有着体面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二胎是计划之中。本以为孩子生下来,像其他“超生家庭”一样缴纳社会抚养费就好,可真到了要上户口时,她才知道自己连在北京交罚款的资格都没有。由于丈夫是北京户口,自己是外地户口,根据当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这种“男京女外”组合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子女,只能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户。

但老家的政策让林蓓更不能接受:给超生二胎上户口的前提是她必须进行绝育手术;或者缴纳5万元的“押金”,每年定期回去接受检查是否怀孕。“这非常非常不人性,甚至可以说不道德。”

无奈之下,她只能让女儿先“黑下来”。从此,为女儿争取到一个合法的身份成了她最重要的使命。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曾对“黑户”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调查,数据显示,大约60%的“黑户”是由“政策外生育”造成的。而在这至少780万孩子背后,是一个个像林蓓这样无奈又焦虑的家长。对他们来说,那不仅仅是一纸身份证明,更是孩子的未来,是时刻压在自己心上的一座大山。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没有户口带来的种种不便也愈发凸显。如果以小学入学登记为界限,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他们能做的也不多——因为害怕收到巨额罚单或是工作受到牵连,在平时生活中,许多家长只能将“黑户孩子”当作秘密。除了令人心焦的等待,他们甚至无法“公开争取”。

自2015年6月起,随着社会上“全面开放二胎”的呼声越来越高,林蓓开始和一些同在北京的黑户家长频繁往返于国家卫计委、北京市卫计委等相关部门之间。他们一次次地写信、递材料,表达“二娃合法”“消除计生歧视”的诉求;也利用一切机会向所有可能提供帮助的人反映情况,打听政策动向。

2015年10月,“全面开放二胎”的消息传来,林蓓的丈夫也接受了公司外派的指令,前往美国常驻。他盘算着如果户口再上不成,就试用申请美国绿卡的方式“曲线救国”,给女儿提供一个保障。林蓓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留在北京,仍坚持和其他家长们一起四处奔波,她每周都去有关部门询问进展,呼吁国家在人口政策调整之际,解决1300万“黑户”的身份问题。

在林蓓看来,自己经历的种种折腾和一些群里其他家长相比已经算是很普通的了——在人口控制严格的北京,“黑户”家长们之前面临的往往是比别处都更艰难的处境,黑了七八年的孩子也不在少数。在这次的政策出台之前,为了能在北京上户口,家长们早已想尽了各种办法:有人多次上访,主动要求缴纳罚款希望以换取落户;有人托关系更改了孩子的出生证明,试图把户口暂挂到朋友名下;还有夫妻甚至到法院假离婚……但即便是这样,真正摆脱了“黑户”命运的“二孩”还是少之又少。

争议社会抚养费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取消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管理制度,也删除了包括“第四十一条”在内数项一直困扰着“黑户”家庭的规定,计生政策与户口登记彻底脱钩。林蓓们终于如愿以偿,而更让他们高兴的是,如今3个月过去,他所在的家长群里没有人接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这正是获得“合法身份”之外,他们一直以来的另一个主要诉求。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人们俗称的“超生罚款”。过去,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缴纳罚款、取得计生证明是为超生二孩落户的必备前提。而全面放开二胎、“黑户”无条件落户的政策公布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并未废除,对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二孩的家庭是否征收,就成为了全社会争论的焦点。有人认为,出于对其他已缴纳罚款家庭的公平起见,还应该征收;但也有人口学者和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一制度本身就无公平可言,既然新法已经实施,这一不利于当事人的罚款理应取消。

对此,2016年1月11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须继续坚持。对于2016年1月1日前“抢生”的,已经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完成的,则应由各地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这是一个含糊其辞充满解释空间的答案。面对这样的表态,不少黑户对“无条件落户”的政策表示担心。“现在上户口就是钓鱼!”一位来自天津的黑户父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担心落户后会被追索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他准备还是再观望一阵,“真上了户口不就更好发现吗?那就没退路了。”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事实上,从全国范围看,社会抚养费至今仍是诸多黑户落户时绕不过去的坎儿。

从2015年5月发现怀孕起,广西柳江县的唐晓清一直是喜忧参半。当时她39岁,已经有了一个13岁的儿子。在这个年纪怀孕,这个意外降临的孩子给了她巨大的惊喜,同时也让她十分犹豫: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多一张嘴就多了一份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丈夫李新安是县里一所公立小学的数学老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超生可能会遭到处分。

为此,她几次前往医院打算做人工流产,但每次都因为舍不得,半路折了回来。那一阵,因为总听说国家快要全面开放二胎了,甚至可能就在2016年初,她犹豫再三决定赌一把:自己的预产期在2015年年底,或许能赶上呢?

因为怕被丈夫的单位发现,整个孕期唐晓清哪里都不敢去,天天躲在家中,直到小儿子于2015年12月1日出生。彼时,“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刚刚公布,但还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两孩政策最终落地。这也意味着这个小生命仍是出生在了“全面二孩”政策之前。

因为“超生”,唐晓清本来没打算那么早去上户口。但电视上“黑户也可以无条件上户口”的新闻让她“看到了一丝阳光”。2月23日,她满心欢喜地带着儿子去了派出所,正如新闻中说的那样,没有提交任何计生材料,户口就办下来了。

可让唐晓清想不到的是,几天后,县计生局的两名干部出现在丈夫任教的小学,找到他调查超生一事。3月7日,他们收到了一封由县计生局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那份标有“柳江卫计费征字【2016001】号”的文件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让夫妻二人无比震惊的数字:150876元。

更坏的消息还在后面。4月13日,县计生局专门就他们夫妻的超生问题给县教育局发了一封函,上面赫然写着:李新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我局建议依据《条例》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那天我们问,没有计生证明可不可以上户口,他们说这个没关系,我们蛮顺利地办成了。”唐晓清至今对上户口那天的场景记忆犹新,“当时也没有人提到会有后面罚款的这些事,要是有人说,我肯定就不去上了!”

而唐晓清的遭遇并非个案。长期关注计生问题的律师吴有水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了解,尽管国家“黑户无条件落户”的政策已经落实下来,目前仍有不少地方,只要父母去给超生二孩登记户口,户籍单位就会第一时间通知当地计生部门,计生部门随即前往追缴“罚款”,这样的做法“使相当大一批人(黑户)不敢去登记户口。”

用诉讼解决问题

按照规定,如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拿到决定书的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6月1日,唐晓清决定状告柳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这个农村出身、文化程度不高的高龄母亲来说,这不是个容易的决定。“是湖北非独二胎第一案给我的启发,王玛丽是我的偶像。”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唐晓清提到的王玛丽,是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一位年轻的母亲。2016年1月,在生下二胎近8个月后,王玛丽夫妇收到了县卫计局下达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告知他们生育二胎的行为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98700元。因为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无奈的王玛丽一纸诉状将监利县卫计局告上了法庭。

“我当时真的是‘无知者无畏’吧!”王玛丽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收到近10万的罚款通知时,起初自己也不知所措,之后她将《决定书》发到网上请网友支招,这才得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修改,县卫计局在此时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明显争议。于是,在网友的支持下,她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也因此成为了2016年湖北省第一个因超生二胎起诉计生局的居民。

作为“全国非独抢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第一案”,该案自立案起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在各省都在修订地方计生法规的大背景下,人们相信,这场官司的结果将可能影响全国其他“抢生”家庭的命运。

正因如此,王玛丽得到了网友们热切的声援。为了帮她打官司,网友们专门成立了一个QQ群,短短几天的时间就加入了七八百人。大家自发地帮她分析政策、收集材料、寻找代理律师,还以募捐的形式为她筹集到了律师费。

甚至在开庭前两天,来自全国各地的1843位非独已生二孩父母还联名致信该案的审理法院及法官,建议撤销县计生局向王玛丽发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2016年4月28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法院开庭。王玛丽方认为,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其中第18条明确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监利县卫计局在新法实施后仍依据旧法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此举本身就不合法。

而被告方则认为,王玛丽生育二孩的行为发生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尚未修改,因此应该按照当时的规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另一方面,湖北省人大是在1月13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入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意味着王玛丽夫妇在1月11日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时,“全面二胎”政策还没有在湖北落地。

该案于开庭当日宣布将择期宣判,但至今没有任何消息。王玛丽说,两个月来,有网友一直在帮她向法院打听诉讼的进展,得到的答复大多是“不好判”,颇有几分耐人寻味。在王玛丽的诉讼迟迟没有进展时,唐晓清的案子开庭在即了。

实际上,现在在全国各地,有越来越多像王玛丽、唐晓清这样的“超生”“抢生”父母,为了给孩子上户口或是无力承担的社会抚养费而走上了诉讼的道路。

法律界人士金蕾是某“二孩群”的群主。几个月来,她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在网上为全国各地正在和计生部门打官司的群友们提供政策和法律上的指导。她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眼下她所在的几个“二孩群”“黑户群”中,正在诉讼过程中的大约有30多人,有起诉打算、在进行立案准备的还有几十人。而在已经提起诉讼的人中,有8人已经结案,但全部是庭下和解:除了两名原告自愿缴纳罚款和解,其余6人都是以原告撤诉、被告撤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告终。

“抢生族是弱势群体,还要在当地生活,一般我都建议他们庭下和解。”在金蕾看来,尽管现在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但不少地方仍存在着计生部门无视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违反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现象。“比如按照规定要先告知再裁决,计生部门却直接裁决,不给原告陈述申辩的权利。又比如,先收钱,后裁决。”

尽管有金蕾这样的专业人士提供帮助,摆在这些家长们眼前的仍是一段无比艰难的路。这类“民告官”的诉讼,本地律师基本不敢接手,又因为代理费用太低,外地律师也很少会有兴趣。他们中的很多人只能自己研究法律条文,在群里互相讨论,学习诉讼知识,准备自诉。这也是唐晓清正在做的。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她和丈夫将独自面对和县计生局的诉讼。

胜算有多少,她完全没有把握。

就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当天,她刚刚拿回了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官方文件,文件中就自治区卫计委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答复: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广西新修改的《人口和计生条例》无溯及力。“对该修改决定实施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在该修改决定实施后处理的,应当以违法生育行为发生时有效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处理的依据。”

因为要照顾孩子,唐晓清怀孕后就辞去了在海绵厂打零工的工作,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丈夫每月不足3000元的工资。

她还记得就在一两年前,街坊邻居里有几家人违规生了二胎,罚款最多的一家也才交了3万就给上了户口。她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国家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胎了,自己还会被罚款,而且是15万?★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林蓓、唐晓清、李新安、王玛丽、金蕾均为化名)

警方提醒:年底骗子更加猖獗,要加强防范!

12月2日,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新闻称,火炬区公安机关费尽周折,终于帮助火炬区居民蔡先生追回了2万元被诈骗款项。此前几天,蔡先生不慎跌入一家网贷平台陷阱,本想贷款10万元,不曾想一分没贷到,反而被骗走了2万元。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月至11月,中山累计发生网贷诈骗案3765起,市民损失金额高达7343.9万元,网贷诈骗占各类诈骗总数的24.69%,位列榜首。尤其接近年底的时候,想过“肥年”的骗子显得更为猖獗。公安机关提醒市民,一定要加强防范,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四次网贷被骗走26871元

一种套路,四次被骗,共计转给骗子26871元,中山居民张先生经历可谓典型。

今年7月,张先生急着用钱,他想到了方便快捷的网上贷款。浏览几个贷款软件后,张先生的支付宝收到一个自称“某普分期”贷款公司客服人员的好友请求。添加后,客服发来一个二维码请他下载一个贷款APP,并注册,填好了个人资料。为获得10万元的贷款,张先生照做了,却发现提不了现。对此,客服说需要交898元会员费才能提现,并承诺会员费会返还到借贷账户上。张先生没多想,就转了898元,账户显示张先生有100898元的余额,再次提现,仍然失败,又找客服。客服说,898元会员已经没有了,要转账1698元升级高级会员才能提现。张先生再转,仍提现失败,客服又找借口,要张先生交2万元……

没有钱的张先生再到其他网贷平台贷款,就这样,同一套路,张先生被骗四次,共转给骗子26871元,却始终没有贷到一分钱。

本想贷款3万反被骗10万

在骗子的眼里,没有“雪中送炭”,只有“雪上加霜”。中山居民陈先生本想贷款3万元作为生活急用,最后钱没借到,反倒被骗了近10万元。

这事发生在今年3月,陈先生准备小额贷款应急,正巧接到自称某贷款平台客服的电话,机缘巧合之下,陈先生就加了“客服”的QQ号。一来二去聊熟,两人也谈妥了贷款事宜。老套路,客服让陈先生下载了某贷款APP,注了册,申请了3万元的额度。

不过,陈先生想要提现时,客服以银行卡号错误、需解冻账号、增加流水账等为由,诱导陈先生不停地转账。直到陈先生被骗得无处借钱,事情败露后,客服才将陈先生拉黑。结果是,3万元的贷款没有到账,陈先生被客服骗走了近10万元。

网贷是如何坑人的?

为揭开网络贷款诈骗内幕,12月8日,记者采访到了市反诈骗中心的李警官。李警官表示,网贷诈骗的方式其实并不复杂,实际上放款前缴费都是诈骗。大致套路如下:

第1步

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电话、短信等,像正规公司推销产品一样,以免押低息为诱饵推销网络贷款。

第2步

添加急需用钱“客户”的微信或QQ,借口是方便自己发送链接以及转款。

第3步

门槛低贷款,不管是黑户、白户,有无资产都可以贷款,为收手续费作铺垫。

第4步

获取事主信任,骗子会提供系列虚假的资质资料,证明是正规的(贷款公司),并且像所有正规公司一样,以客服身份服务。

第5步

向事主发送网站链接或者要事主下载虚假APP,要求事主在网站中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贷款。

第6步

缴费提现。事主申请成功,并承诺立即放款。事主可以看到贷款额度,但需要缴会员费用才可提现,只要你交了会员费,对方就寻找各种借口,包括征信不足、流水不够等,诱使你不断缴费,直到骗光你所有的钱。

如何防范网贷诈骗?

李警官结合市民的遭遇,给出了防止网络贷款诈骗的药方,希望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免于上当受骗。

●应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近期网络贷款诈骗持续多发,警惕网络贷款诈骗,只找正规平台;

●警惕网络贷款广告的电话、短信、链接等,不信不接不点开;

●凡是放款前要求缴纳费用的贷款都是诈骗,别信;

●网贷需谨慎,公众务必提高对第三方平台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意识,发现不妥或有疑问要及时咨询,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发现被骗,及时报案,并提供不法分子的联系方式、社交账号、银行账号、转账记录等资料,便于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及时开展案件侦破。如有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疑惑,及时拨打96110咨询;如有财产损失,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

怎样贷款才受法律保护?

市民在提高警惕,严防网络贷款诈骗的同时,公安机关建议急需资金的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遇到问题时,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市民如何贷款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呢?记者就此查看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第13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山日报)

超生的女孩“黑户”了二十多年,一个借来的户口本让她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来源:方圆公众号

“黑户”了二十多年的三妹通过借用堂姐的户口本,终于有了一个来之不易的“身份”。由此,她开始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打工、结婚、生子。本来,她挺心满意足的了,但命运却在此时,露出了一道狡黠的光……

“多余”的女儿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个女娃在东北一户朱姓农家呱呱落地,成为家中第三个闺女。

孩子的降临并未给这个家庭增添喜气,朱家父母一心求子,对这个“多余”的女儿也不在意,平日里只是给口饱饭,随意养活着,连名字都是随口喊声三妹。

由于是超计划生育,三妹出生后无法办理户籍登记。

朱家父母成天为生计疲于奔命,也不愿承担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罚。

就这样,给孩子上户口这事不了了之,三妹别无选择地成了一个“黑户”。

然而,生活的旦夕祸福同样不会给人选择。

三妹4岁那年,朱父在一次去城里干活的路上出车祸意外去世。

家里没了顶梁柱,又有一大家子要养活,日子的艰辛可想而知。

苦苦支撑了两年后,朱母迫于无奈,将大女儿留给朱家叔伯抚养,自己带着另两个女儿改嫁他乡。

没过多久,年幼的三妹又因母亲精力不够,被送到了山东外婆家生活。

外婆虽然身体硬朗,但守着几亩薄田度日,只能勉强维持着温饱将三妹拉扯成人。

而同时,因为没有户籍以及家中经济困难,三妹一直未能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正常入学,她被动成了一个文盲。

小时候对村里小伙伴能上学读书十分羡慕,长大后则对同龄人能外出打工赚钱格外向往。可没有户籍的三妹即使成年,也无法办理身份证。

2008年开始,在多家工厂求职应聘时,都因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屡遭碰壁,她愈发体会到自己“黑户”身份在社会上的寸步难行。

经过多方打听、几经辗转,三妹一直无法按照政策规定提供自己的出生证明等资料,以致于办理户籍的心愿总是落空。

无奈之下,她只能在外婆家附近的一些小作坊做些临时杂工,赚取微薄的收入。

行走在“阳光”下

虽然没有文化、没有身份,但三妹贵在踏实肯吃苦,很是讨老板和工友的喜欢,时常受到他们的帮衬和接济,日子倒也算过得去。

2012年,三妹做工的厂里从外地聘请了一名技术员小刘,在他的专业维护下,车间里那些原本时常罢工的机器开始了流畅的运转,这让大伙都十分高兴。

三妹对能干的小刘相当崇拜,闲暇之余就会去看他如何调试机器。

此时已是二十多岁的三妹出落得很是水灵,加上在农村长大的单纯性格,也让小刘颇有好感。一来二去之后,两人正式开始了恋爱。

一段时日后,感情稳定的两人开始谋划将来,眼看着小刘和工厂的合约即将期满,三妹十分想跟随心上人的脚步出去闯荡,却又受困于自己没有身份证的种种不便。

想到自己从小到大因为户籍的事吃尽苦头,不能读书,不能出远门,不能就业,现在连爱情都快守不住了,这种看不到出路的境况让她愤懑又不甘。

就在三妹绞尽脑汁却还是一筹莫展时,2014年初,久未联系的大姐给她打来了电话。

交流之中,她得知大姐已跟着二叔一家在江苏定居,而二叔家也有个小名叫三妹的姑娘,仅比她大两岁,但不同的是,人家还有个上了户籍的大名叫朱三妹。

既是同名,又是同门姐妹,那是不是可以借她的身份用一下?三妹揣着这个念头和小刘一起来到江苏宿迁二叔家。

二叔对这个身世可怜的小侄女颇为同情,听她说要借自家女儿的户口本去工厂找工作,便爽快地答应了。

拿到堂姐户口本的三妹很是激动,去找工作时也的确顺利许多。

这种“光明正大”的滋味让她欲罢不能,可总占用着堂姐的户口本也不是个事。

她回想起之前在咨询办理身份证时获取的信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瞒着二叔一家,来到当地派出所,谎称身份证丢失需补办,用本人的照片和朱三妹的户籍资料,成功冒名,给自己办了一张身份证。

接下来的生活自然方便了许多,买车票、办银行卡、住旅店……这些以前三妹日思夜想的“平常事”都轻松实现了,冒着堂姐朱三妹的名字,她自由自在地行走在“阳光”下,并开始和小刘在江苏安家立业。

考虑到结婚登记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用一次,而堂姐在之前已结婚领过证,三妹便没有和小刘去民政部门登记,只是按照老家的习俗举办了婚礼,后生下了一个白胖小子。

为了弥补自己童年的缺失,三妹更加努力地工作赚钱,想要给儿子最好的。

她一边在工厂打工,一边还学会了上网,用证件办理的手机号码和银行账号,实名认证注册了支付宝账户,在淘宝上开了家饰品店做着生意,赚钱贴补家用。

凭着一股子韧劲和用心经营,几年下来,淘宝店的生意也算维持得不错。

欲望渐渐生长

有了美满的家庭和小有成就的事业,三妹感觉总算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模样。

然而,这岁月静好的日子,却被一张意外冒出来的银行卡给打破了。

2020年4月,三妹在手机上使用支付宝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系统主动推送来一份未关联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这让她很疑惑,自己办理过的银行卡明明都已经绑定在支付宝上了,眼下怎么还会冒出新的银行卡可绑定?

反复查看后,三妹确认这张银行卡并不是自己的。

思来想去,她认为这卡大概率是堂姐的,因为她们共享着同一个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的信息整天晃悠在自己支付宝界面,这让三妹心里直痒痒。

特别是在当时疫情的影响下,夫妻俩无法正常外出上班赚钱,淘宝店的生意又日益下滑,随着生活负担的加重,家中常常会捉襟见肘。

也不知这张送上门的银行卡里有没有钱?

纠结了一阵子后,她忍不住尝试将卡绑定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没想到,一番设置下,竟然成功了。

更令她惊喜的是,就连从银行卡向支付宝转入1000元钱的操作,也顺利实现了。

几天过去,卡真正的主人丝毫没有动静,三妹暗自窃喜。之后,只要家里遇上入不敷出,她就会去动用这张卡。

贪婪的欲望逐渐膨胀,从开始的一次转1000元,到后来只要发现卡里有钱便悉数转光,试探卡里的余额已然成了她每日必做的事。

而此时,在江苏张家港打工的堂姐一家开始发现端倪,明明已经陆续将省吃俭用攒下的大约两万元钱存进银行,可正要取出来给老人看病花销用时,却发现卡里空空如也,一分钱都没有。

焦急的堂姐向银行查询交易流水明细,却看到卡上的钱是被“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转走了。

不擅长使用电子产品,更未在网络上注册过支付平台账户,堂姐面对这蹊跷的现象纳闷极了。

尤其是经过反复咨询,从支付宝客服那得知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确已注册过账户,她更是傻眼,等钱急用的堂姐家人随即报了警。

公安机关受案初审时,逐渐冷静下来的堂姐回想起自己户口本曾在几年前被借走的事,便向警方提供了这个线索。

没等到银行卡里再打钱进来,却接到了民警打来核实情况的电话,三妹顿时慌了神。

而小刘得知妻子出事,听着她哭诉事情的前因后果,又是生气又是心疼,不想她一错再错,赶紧带她到派出所自首。

温情司法助力再出发

虽说和这个堂妹并没见过几次面,但毕竟是本家亲戚,看到三妹一家及时归还了钱款和诚恳的道歉,堂姐朱三妹的气恼也很快消散了。

2020年12月,公安机关将三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很快注意到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特别是在征求被害人意见时,朱三妹一再请求对堂妹从轻处罚。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涉案金额刚到两万,都是用作日常生活费用开销,并未出现挥霍的情况,且已自愿认罪认罚。

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属关系,与对她进行刑事处罚相比更能起到帮教、感化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张家港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案的处理公开听取意见。

2021年1月,在征求值班律师、侦查机关代表意见的基础之上,经过人民监督员的集体评议,一致认为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随后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泣不成声的三妹在不起诉宣告文书上认真地按下红手印,并聆听了检察官的训诫。

她忏悔着自己因为一时贪欲犯下的错误,感谢着堂姐的谅解以及司法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今后认真学法、守法,实实在在过好生活。

“不起诉权是我们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同时,应将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下行使,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说。

该案虽告一段落,但检察官对于三妹的无户籍状态也是非常关心,目前正在与三妹出生地公安机关积极沟通为她办理户口的相关事宜。(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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