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即逾期!工行沧州铁东支行房贷放款客户不知情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梦茹)近日,河北沧州市民李先生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他申请房贷后,迟迟未收到银行放款通知,导致首次还款即逾期,被列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半年多仍未消除。
据李先生介绍,2020年7月23日,他向中国工商银行沧州铁东支行(以下简称铁东支行)递交贷款相关材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36万元。当时,为他办理贷款业务的王姓工作人员称,走完贷款流程后银行就会放款。8月12日,他联系该工作人员咨询贷款进度,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微信也未收到回复。9月17日,李先生意外地接到一通电话,一名自称为铁东支行工作人员称他已逾期还贷一周,建议及时偿还贷款。李先生咨询该工作人员方得知,银行早在8月18日已进行放款,9月10日为他的第一次还款日。“我得知后立即联系为我办理业务的王姓工作人员,她却坚称已通过短信告知过我。”李先生说。
随后,李先生致电工行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95588,客服告诉他,经查询发现,95588仅在7月23日向他的手机号码上发送过一条关于贷款申请通过的短信,并没有查询到其他有关放款、还款通知的短信。随后,李先生将此次通话录音作为佐证材料提交给了铁东支行,铁东支行工作人员称,材料将向上级提交,审核通过后将删除李先生个人征信的信贷逾期信息。但直到现在,李先生的逾期信息仍未删除。“如今事情已经发生半年,我到底还要等多久?”李先生气愤地说。
图为李先生个人征信逾期记录。网民李先生供图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银行放贷通知方式有短信和电话,具体以当地信贷部门规定为准,银行放款后客户未收到通知导致还款逾期问题,建议与当地贷款经办行进行沟通。
对此,记者联系到铁东支行,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客户申请贷款后,银行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贷款人放款、还款。李先生反映没有收到短信的情况后,银行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确有给李先生发送短信的记录。该工作人员称,李先生没有收到短信可能是由于移动通信信号出现问题、短信发放延迟、将工行短信屏蔽等。铁东支行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已将此信息上报给了工行沧州分行。“3月1日,我行与工行沧州分行取得联系,工行沧州分行表示,目前已经将此事相关情况反映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因人行征信中心征信科征信系统正进行升级,最快将于半个月后升级完毕。待系统升级完毕,李先生的逾期还款征信记录将会删除。”王姓工作人员说。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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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存款不翼而飞?查明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下称工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随后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首。
广西工行宣传18日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工行南宁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1977年出生的梁建红,此前系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2021年11月19日,梁建红一审因为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大额存单必须用指定密码
趁人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据媒体报道,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起,梁建红就担任工行南宁分行金融业务部经理。2018年初,梁建红因对外许诺高额利息,向社会人员吸纳资金,需要返还高额本金和利息等原因,产生了伪造大额存单用于替换银行客户的真实存单,以代办取款方式窃取客户在工行大额存款的想法。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莫某等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在办理完大额存款后支付给莫某等人每个月4.5%左右的高额存款收益。
判决书显示,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外,梁建红向莫某等人以及被害人苏某、石某等人提出其个人的四点要求:
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
二是存单必须要在梁建红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
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
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梁建红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
为顺利窃取银行客户即被害人的存单款,梁建红让其实际控制的南宁中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时蓓负责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被害人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2017年下半年起,梁建红让另一被告人黄雨凤,为其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两人均使用电脑软件编辑、套印,以及伪造工行营业网点公章的方式伪造上述银行票证。经鉴定,本案扣押的419份存单等银行票证中,350份为伪造。
具体操作中,梁建红在被害人到工行办理大额存单时,让时蓓以企业方代表的名义陪同,要求被害人按时蓓提供的密码设置存单密码。在被害人钱款存入银行后,进行存单封存时,梁建红与时蓓使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趁被害人不备之机,将真实存单调换。在伪造的存单被封存后,梁建红以核验客户身份为由,让被害人将身份证原件交给时蓓。时蓓携带客户身份证原件、被害人的真实存单到银行柜台,使用事先掌握的密码,通过代办客户取款的业务将被害人存单中的钱款取出,转存至梁建红和时蓓控制的账户。
据媒体报道,多位受害者近日表示,中间人向他们许诺,除了银行规定的正常利息外,每个月额外补贴2%的利息。但他们之所以相信梁建红,最主要的原因是梁建红银行领导的身份,并且每次她们都是在银行现场办的业务,全程被工商银行当作VIP贵宾接待。
据梁建红到案后供述,由于家庭变故,她想在工作之外找一些投资渠道赚取更多额外收入,从2011年11月就开始找亲戚朋友借钱。到了2018年初,每月需要支付大约450万元利息,她所投资项目又都处于亏损状态,无法找到更多借款。于是产生了伪造大额存单替换银行客户真实存单,以代办取款方式窃取客户存款的想法。
经鉴定,梁建红、时蓓通过上述方式窃取被害人苏某、石某等28人存单款共计25336万元,在案发前已返还部分款项。
南宁中院在判决书中还表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工商银行)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
工行南宁分行:系个人犯罪行为
此案最具争议的一点在于,案涉2.5亿元的大额存单款究竟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受害人代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认为梁某的行为不是盗窃应构成职务侵占,因为被害人都是在工行的营业场所办理业务,在梁建红专用的VIP室。
梁建红本人在法院辩解称,受害者对其个人的生活、工作经历都很清楚,知道其是工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的总经理,存单人也是基于其身份同意了其对存单人所提的四点要求,其本身也利用了身份快速办理了存单款的转入、取出,其认为自己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不过法院表示,梁建红虽具有银行高管的身份,但其也知道无法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手段从银行账户中直接支取被害人存单款,故才通过制作假存单替换储户真实存单方式完成对被害人存单款的非法占有,其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特征。
3月18日,针对储户2.5亿存款“不翼而飞”一事,微博账户“广西工行宣传”回应称,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工行南宁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针对有媒体报道梁某骗取受害人资金,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工行南宁分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将依法合规处理此事,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记者向工行方面确认,“广西工行宣传”系官方账号。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监管部门曾多次提醒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2020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央行消保局曾明确对外表示。
转自:新安晚报
来源:安徽广播电视台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尤其是拒付记录查询,目前8家银行已开通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尤其是拒付记录查询,目前8家银行已开通,2009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已正式上线,标志着中国商业汇票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实现了电票交割、审验、保管、托收电子化。
Z大的革新就是解决了,票据开具、背书转让的安全性。如今已过去10年,票据电子化普及越来越高。
但是电子假票、错票也随着票据电子化的发展而出现。企业的拒付问题也不断出现。在有限的条件下,我们能做的就是凭借经验判断票据的真伪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在企业网银中查询承兑人的拒付记录。根据不同银行,查询拒付记录各有不同,但大体没有太大区别。
目前已知工商银行、建行、农行、中信、招商、兴业、杭州、齐鲁银行等网银,都有拒付查询功能!
查询的前提是,该商票在户,或者尚未签收,大部分网银需要在尚未签收状态。
招商银行
工商银行
兴业银行
中信银行
杭州银行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贸,微信HP58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