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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贷款怎么申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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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支付宝、微信借现金了?额度数万还免手续费

将信用卡里的钱直接体现至支付宝、微信账户,这到底是雪中送炭还是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呢?

部分银行试水线上信用卡取现功能

持卡人提取现金原本需要在ATM或者银行柜台,没想到,如今在支付宝、微信这样的互联网平台也可以实现了,只不过载体是一张信用卡。

近日,支付宝、微信近期与部分银行合作上线了“信用卡取现”功能,正在小范围向用户开放测试。信用卡取现,实质上是由发卡机构提供的预借现金服务,也是信用卡的基础功能之一。分析人士说,银行尝试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线上取现,应是为了提升银行自身用户对信用卡的使用率。

具体来看,微信、支付宝在自有场景中增设了信用卡取现入口,免收取现手续费,计息方式也与银行自有渠道基本一致,但具体审批工作仍由银行完成。

以支付宝为例,通过支付宝与银行的合作,用户可以直接在支付宝页面进行名下信用卡的取现操作。信息显示,当前已经有宁波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平安银行等3家信用卡支持取现,但仅有内测用户可以查看对应板块入口。

支付宝“借呗”板块,有了一点关于信用卡取现业务的新变化。用户通过支付宝A,点击“我的”-“借呗”-“更多额度”,即可体验信用卡取现功能。另外,用户在支付宝搜索界面查询“信用卡取现”,也可以找到对应入口。

不过,当前该功能仍处于灰度测试阶段,仅有部分用户可看到开放入口并使用。同时用户需先行开通信用卡支付宝快捷支付功能后,才可使用这一功能。8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也邀请多位用户进行了实测,其中存在有用户能够查看入口,且持有指定银行信用卡但无法正常使用该功能。

在微信中,受邀用户可以通过信用卡还款页面和银行公众号体验信用卡取现功能。实际测试中,用户在同意相关协议并添加本人收款储蓄账户后,即可进行取现申请。

不应过度强调零手续费

信用卡提现对于传统信用卡用户而言并不陌生,为何支付宝和微信这次支持后让人们跃跃欲试呢?除两大平台覆盖亿级用户外,更重要的还是利益——免手续费。

目前,微信和支付宝的信用卡取现功能均免除了手续费,相比银行目前1%-2.5%的手续费,从微信和支付宝取现更为优惠。

18家银行信用卡取现手续费(源自:融360)

信用卡取现不同于储蓄卡,不仅要收取利息,而且还要交手续费。因此不是遇到十万火急的情况,并不建议信用卡用户使用提现功能。

除提现免手续费很容易让人冲动外,提现利息其实也是非常高的,虽然很多时候信用卡线上体现以天为单位现实体现利息,但某些银行还是会以较小的文字标注清楚信用卡提现的年化利率。

上面这笔提现的年化利率就达到了18.09%,如此高的年化利率,恐怕会让不少人打消提现的想法。而对于用户取现的具体额度,《协议》中也提到,信用卡取现额度是指信用额度(含固定额度及临时,不含溢缴款)的50%,实际可取现额度会根据用户的用卡情况变化。

对于一些急需现金救急的人而言,这样的额度的确不算低了,只不过是否愿意承担如此高的利息,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缩水的信用卡业务

银行与支付宝、微信这样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取现的背后,折射出眼下信用卡业务发展的艰难处境。

多家上市银行近日披露2022年半年报时均提到,受诸多因素冲击,消费恢复不及预期,信用卡业务受到不小的影响,上半年流通户数和贷款余额增速均为个位数,甚至为负。例如,转型零售的邮储银行,上半年信用卡信贷余额出现下滑。截至2022年6月末,该行信用卡信贷余额1745.5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18%。

在信用卡业务收缩的态势之下,资产质量的变化也有隐忧。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2022年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10926.76亿元,环比增长7.71%。这意味着,信用卡逾期压力正在加大。

行业人士表示,应放在整个行业大环境中去分析。“必须承认目前信用卡市场已经逐步饱和,线上分期类产品也对传统的信用卡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信用卡对新一代消费者的吸引力在减弱。因此银行要想维持此前的增速是比较困难的。”此外,上述人士认为,线上展业趋势让目标用户下沉,加上疫情的影响,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控制成为挑战。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银行同手握用户流量的互联网科技厂商合作,试水线上提现不失为一种探索和尝试。

助贷行业或迎来拐点

不少人对助贷的认识源于2019年前后P2P机构转型,自2019年初,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要求P2P网贷平台向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转型后,发展助贷业务成为这些平台转型的“捷径”。

在资金方面,一些金融机构,如城商行或者民营银行,可能会借助助贷业务突破区域限制,存在合规问题。同时,在助贷业务过程中,持牌金融机构普遍要求助贷机构提供兜底或者增信,将助贷业务变成一项固定收益业务,令金融机构可能在其开展业务过程中,淡化自身的风控,实质风控外包给了助贷机构,反而提升了整体行业的风险。

不过随着时间的沉淀和市场需求的提振,助贷业务经过短期混乱之后开始重拾信心。

以从事助贷业务的易鑫集团为例,今年以来,易鑫加大了助贷投放力度,和包括京东金融、携程金融、viv钱包、沃钱包、哈啰出行、饿了么、懂车帝等在内的流量平台合作拓客。

助贷市场的回暖使得易鑫集团交出一份非常不错的半年报,其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汽车融资交易量26.6万笔,同比上升17%;收入同比增长73%达24.52亿元,新增核心服务收入增幅更是高达119%,达16.47亿元;经调整净利润同比劲增358%,达3.30亿元。

支付宝、腾讯的进入,为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恐怕也盯着助贷市场这块蛋糕,只不过能否吃得下,恐怕并不容易。

写在最后:资金流向管理好

事实上,信用卡取现并非新生事物,而是信用卡本身固有的功能之一,本质上是由发卡机构提供的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主要包括透支取现和溢缴款取现两种方式。持卡人通过银行ATM机、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的预借现金功能等,便可以进行取现操作。

一旦资金以现金方式流向社会,去向监管就会变得困难。信用卡是持牌金融产品,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还需要注意在产品展示方面的合规性。另外,信用卡取现的资金属于借贷资金,监管要求禁止流向投资股市、楼市等领域,支付宝等需要协助银行一起做好资金流向的合规管控。

然而,银行将自有渠道的取现功能拓展至外部渠道,目前不清楚其背后是否存在一定客户信息的交互,如果有,这可能与信用卡健康发展新规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之中对于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有一定冲突。

最终的资金流向监管,当前恐怕更多还得靠自觉……

微众银行微业贷申请难度低,一文为大家详解高效流程

对小微企业来说,要想谋求发展,资金供给就不能掉链子。但是,一直以来小微企业因规模小、缺乏抵质押,在遭遇资金困境时,往往难以获得“首贷”。但微众银行微业贷的推出,因专门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以无需抵质押、线上化操作、到账速度快、审批额度高等优势,深受广大用户的认可。

既然深受小微企业群体认可,说明微众银行微业贷申请难度低。那么,具体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实际上,凡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群体均可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微业贷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并且年龄要高于18周岁(含)。

微业贷申请渠道有两个,一是通过微信进入“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二是在手机应用商城内下载安装“微众银行企业金融”。操作都很简单,按照页面提示一步步填写即可。

具体可以“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微众银行企业金融”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点击位于下方的“贷款”栏目。

第三步,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

第四步,填写身份信息,设置借款密码。

第五步,选择需要申请额度的企业。

第六步,进入企业授权平台,按页面要求填写后提交。

第七步,在公众号查询结果。

整个开通流程,最快30分钟就能完成。审核通过后,授信额度会同步显示,小微企业就能根据自身需求开始下一步的借款流程了。

微众银行微业贷申请难度低,真正满足了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截至2022年6月末,微众银行微业贷已辐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超300万家小微市场主体申请,累计授信客户超100万家,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超1.3万亿元,为真正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群体解了燃眉之急。

仅提供微信信息证明民间借贷关系亦能成立

笔者经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陆某与被告韦某系处婚恋阶段的朋友,期间被告韦某以种种理由向原告陆某借款,如以其生意为名借支3万元、以其祖母住院为名借支4万元、以其考驾照为名借支1万元、、、、、、而这些借贷钱款除双方微信记录信息外无其他任何证据材料,后原告仅以“微信”证据状告被告归还借款,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韦某如数归还原告陆某的借款,有效地维护原告陆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修改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第十五条:“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此即意味着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诉讼的证据,其归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微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特征。首先,微信信息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其次,微信信息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微信信息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信息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其作为证据收集及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微信信息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微信信息属于民诉证据作诉讼使用,则意味着其保全尤为重要,若不能有效地保全,即便先前真实存在,也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

证据保全不外分为本己保全和外部保全,能本己保全即自身对其进行保全当然是最好的方式方法,但为安全保险起见,在本己保全的同时借助外部进行保全如公证保全,进行微信证据保全时要注意:1、对于微信内的图片,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2、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在办理公证保全时,要注意对视频形成方式的审查,对此类微信信息宜采取刻录的方式提取和固定证据。3、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微信语音应当保存原始记录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4、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及一些网络链接,在保全时还要保全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5、若有金钱往来,微信信息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以形成相互补充印证完整的证据链。

证据系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金刚钻,处核心地位,故证据的挖掘保全十分重要。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若证据充分确凿,官司将胜利在望,否则基本无戏可看。

广西乐铭律师事务所徐荣光1351762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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