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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不上被起诉了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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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坐牢”是指触犯我国刑事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欠钱不还是否要坐牢,则需要看具体拖欠的款项内容。一般情况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纠纷,最终涉及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存在触犯刑事案件法律一说。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是存在判刑的可能:

情况一:通过虚假诉讼做空资产涉嫌虚假诉讼罪

比如,A欠了B的钱,A有钱却不想还,于是和C合谋制造虚假民事纠纷骗取法院判决,让法院将A的财产判给C。之后B去告A才发现,A的财产早就被判没了,已无力偿还。通过这种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行为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这种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二: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涉嫌拒执罪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偿还债务的,则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三:暴力赖账涉嫌敲诈勒索罪

例:韩某欠钱不想还,暴力逼迫债主将债务一笔勾销,并写下6万余元的借条。经江苏省高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五年。

情况四:以非法方式获取欠条/借条涉嫌4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2000)刑他字第9号批复》确认:“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夺回欠款凭证,并让债权人在被告人已写好的收条上签字,以消灭其债务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称,债务人以消灭债务为目的,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合法、有效的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并且该借款凭证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惟一证明的,可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论处。

针对欠款不还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1、对方确实没钱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就是没钱,似乎我们也办法,毕竟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了。借贷方面的问题始终是民事纠纷,是没办法让对方坐牢,而且,坐不坐牢跟债务没什么关系,坐牢也不能抵债!唯一的办法就是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追债,追一辈子!

2、对方有钱不还

对方已经转移财产,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找律师或者自己去调查其个人财产或者转移财产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证明对方是有钱故意不还,这样就走到下面一步了!对方有钱,但是拒绝执行,拒绝还钱。可对其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牵涉的数额较大,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就可能判刑!同时,欠你的钱还在那,你还可以继续追债!

欠钱不还的后果

欠钱不还一直以来都是一件比较恶劣的事情,有借有还,才能再借不难。如果是申请贷

欠钱不还一直以来都是一件比较恶的,如果是申请贷款,借款人迟迟不还款,放款人就可以选择直接起诉借款人,让借款人成为所谓的“老赖”,受到一系列的处罚措施。老赖还完钱子女以后受影响吗?

老赖还完钱子女以后受影响吗?

如果老赖已经还完了债务,法院就会在三天内,将老赖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上摘除,日后对子女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了。

这只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如果是成年子女的话,就算老赖没有还钱,对于成年子女的影响也不算很大。

按照规定,被判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老赖的日常消费和出行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老赖的子女在还没有成年的时候,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名下的所有资产都需要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老赖子女成年后,如果考上大学,想要就读一些特殊、需要政审的专业,很有可能被拒绝。但就读一些普通专业、从事不需要政审的工作,其实是不会被拒绝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老赖对子女的影响就只有这一代人。如果子女生了儿女后,老赖是不会对孙子、孙女产生什么影响的。

一般逾期多久才会成为老赖?

按照规定,借款人是否会变成法律意义上的老赖,需要根据债权人是否起诉来看。

假设借款人逾期了1天,被债权人起诉,然后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借款人也有可能变成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如果债权人没有选择起诉借款人,那么借款人就算一直逾期,也只是道德上面的老赖,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

按照实际情况来看,借款人的贷款逾期后,通常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金额比较大的,多次催收不还是可能被起诉的,就越容易上失信名单。

在被起诉之后,如果能够通过法院手段进行协商成功的,就不会上失信名单。如果法院调解失败,借款人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还不能办理任何金融信贷业务。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债权人起诉借款人时,是以刑事诉讼的名义。那么刑事诉讼成立,借款人在法院判决后必须遇到的代价就不仅仅是失信人的问题,而是会有牢狱之灾。具体的刑期也应根据欠款时间和案件严重程度,一般为一年至七年之间

今日说法|明知债务人没钱,起诉还有意义吗?

导读

生活中,在面对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不少债权人可能会这样想:“就算起诉也执行不了,反而还需要花费诉讼成本,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最终不起诉,导致自己的债权始终一去不复返。认真想想,其实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

那么明知债务人没钱还,起诉究竟还有意义吗?我们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起诉,而且一定要及时起诉。

一、起诉后,律师可以帮你查明财产情况

提起诉讼之前,部分债务人为逃避债务,会制造假象,让债权人以为其没有财产。债权人若要想获取债务人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真实的财产信息,起诉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律师可以持法院受理通知书,以及承办法官所开具的调查令向相关单位查询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债务人到底“穷”还是“不穷”,都可一清二楚。有些尚未全国统一登记的财产可能还需在执行阶段才可能被查控。切勿被债务人装穷的表象所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试行)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二、及时起诉,避免经过诉讼时效

西方法谚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Thwihvii,hi.34)。通俗地讲,就是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如果债权人不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债权一旦经过诉讼时效,就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即使曾经口头或其他方式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但没有就此固定证据,债务人仍可以经过诉讼时效为抗辩,则债权人仍承担败诉风险。因此,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我们需要积极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后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低成本确保利益最大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如果债权人胜诉,人民法院在结案后便会向债权人退回其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如果是部分胜诉,则按判决所支持金额退回相应费用。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法放心地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无需担心高额的诉讼费用的压力。

相对较低的诉讼成本,债权人却可以得到较为丰厚的利息收益。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款,债权人还可以自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此外,更重要的是,法院判决一般都会确定一个带惩罚性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即债务人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支付金钱,则需支付双倍利息,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四、通过诉讼,在法律上确定债权

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先在法律上把债权确定下来才是王道。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以后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随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从而确保自己的债权处于保护状态。

更有甚者,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轻则罚款、司法拘留,重则可予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180.【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罚款、拘留】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九)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先行拘留和移送侦查】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五、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治老赖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以来,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腾讯、支付宝、京东等部门单位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包括网络银行)、车辆、船舶、证券、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记录等信息的查询和部分控制。单就金融机构,就与2200多家银行进行了网络对接,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网上查控,个别地方法院查控体系覆盖的查控范围更广,包括房屋、土地、地方商业银行等尚未完成全国统一登记的财产。这些逐渐增强的执行措施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扩大了财产查控范围,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最大程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银行、工商、腾讯、芝麻信用、支付宝等部门单位合作,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最高人民法院逐步完善各项限制措施,让“老赖”被限制得寸步难行,执行难的现象也会有效缓解。

结语

最后再给心存侥幸的债务人们一个忠告:

1、法院起诉(债权人一般情况下需到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但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则可以直接在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立案),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

2、债权人为确保日后判决确定的债务得以履行,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费10000元以下是120元。

3、法院立案受理后确定了开庭时间会给债务人签发传票,玩失踪不会影响法院正常开庭,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债务人,债务人欠钱不还败诉这是一定的。判决书会告诉债务人什么时间必须要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到期债务人不打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债务人名下账户、以及查封其名下的财产。

所以,不要担心债务人说没财产就不敢起诉,不然钱就真的要不回来,变废纸一张了。

团队擅长处理公司民商事法律事务、劳资仲裁纠纷、债务纠纷、公司收购、股权转让业务、家庭婚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法律实践事务经验,并热心于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得到了当事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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