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车被扣,只因车主欲再次抵押
楚天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满达黄士峰)贷款买车一年后,车主想另找贷款公司办理“过桥贷款”,再去原担保公司解压。不想“过桥贷”没办成,车还被原担保公司扣押。8日,在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担保公司要求车主胡先生还清贷款,并缴纳违约金,而胡先生大喊冤枉,称自己并没违约。
胡先生介绍,去年12月,他在南湖一家起亚4S店购买了一辆9.38万元的车。胡先生付了5.2万元首付,尾款则通过位于泛海国际SOHO城的一家担保公司从银行贷款,每月还贷2067元,分3年还清。之后,他每月都还了贷款。上周五,他来到泛海国际SOHO城一家贷款公司,想要办理“过桥贷款”,将贷来的钱还了原来的车贷,等车解除抵押后,二次抵押给该贷款公司。胡先生称,双方因利息问题没谈成,他来到地下车库,准备开车离开。结果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出现,称胡先生违约,将车开走了。
胡先生称,当初他是在位于泛海SOHO城的武汉仁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的贷款。不过,他每月还的贷款都通过一家汽车贸易公司还给了银行。当日担保公司开具的“暂时保管车辆证明”的盖章也是该汽车贸易公司。
胡先生称,这几天他一直在处理此事,此前担保公司负责人处理此事的李经理要求他交两万元违约金,才能放车。8日上午,他凑齐了两万元,但李经理要求他还清4.7万余元贷款和利息,再交违约金。
8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担保公司办公室。胡先生称自己只是咨询“过桥贷”,并没有贷款成功,不构成违约。而李经理称,按之前的合同约定,李先生不得私自转让贷款所购车辆或以该车辆设定任何担保、典当、质押。胡先生此前咨询过多家贷款公司,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如果公司收了违约金,将车还给胡先生,担心他还会再次抵押车辆,这才要求他还清贷款,至于违约金数额可以商量。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胡先生的第二次贷款并未办理成功,除非合同有约定,胡先生不得有将进行二次抵押的意图,否则不构成违约。
暴利助推车辆“二押”行为,业内人士呼吁根治“二押”风险
武汉一家“二押”机构设置特殊停车位,以掌握“二押车”实际控制权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曼英刘俊华
车辆“二押”现象,让贷款所购车辆的权属形成多方纠纷,给车贷担保公司和银行的抵押权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那么,“二押”市场是如何形成的?“二押”机构如何进行风险控制?这种对正常消费市场造成伤害的角力状况,能得到有效改善吗?
暴利助推“二押”行为
以车辆进行二次抵押来借款融资,对于放款机构来说,是风险较大的借贷模式。正因为如此,放款机构往往会设定较高的利率回报。
武汉一家金融机构人士介绍,贷款所购车辆在进行二次抵押时,必然存在与放贷银行的权属纠纷。考虑到第一次抵押和车辆的差价,金融机构通常会对二次抵押保守估值。但一些小的放贷公司为了追求暴利,却敢于以车辆质押的形式,高额放款。
以一辆100万元的车辆为例,首付30万元,第一次通过担保公司抵押贷款70万元。正常情况下,该车在二次抵押时,放款公司估值不应超过30万元。而实际操作中,车主却可能借款50万元以上。一些“二押”机构之所以高额放款,是因为掌握着车辆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加价变现,利益回报很高。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思梦分析,从法律效力来说,一次抵押的效力高于二次抵押,二次抵押实际上只是确认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在法律诉讼中,这两种抵押方式都受到法律认可,因此当“二押”机构掌控着车辆时,一次抵押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风控抢车令警方头疼
武汉一家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负责人程伟介绍,在武汉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押车”虽然占比较低,但每年也超过2000辆。“二押车”在本地交易后,容易引发抢夺权属纠纷。担保公司为贷款购车者提供担保服务时,通常会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当车辆权属发生异动,就会安排风控人员控制车辆;同样,“二押”机构也会给抵押车辆加装GPS定位装置,如果车辆被担保公司控制,就会以反抢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接触到两起由风控引发的抢车案例。当事方报警后,警方均认为立案依据不足,只能进行调解,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警方人士解释,抢车双方都持有掌控车辆的部分法律依据,看起来都有道理,因此警方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只能采取措施防止冲突升级;而要裁定车辆的最终归属,需要法院判决。
“二押”机构愿意接受车辆质押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二押”车的变现渠道通畅,已经形成规模市场。“二押”机构通过质押放款,事实上拥有了车主或车辆的债权,这种债权可以售卖。为了避免抢车纠纷,“二押”车通常会在异地交易。以武汉为例,“二押”车大多流向广东、山东、河北等地。
第一抵押权应受保护
“二押”车一旦进入流通环节,担保公司和银行的抵押权基本上就失去了保障。虽然从法律角度而言,权属所有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车辆的贬值或灭失,都会导致权益受损。因此,当车贷担保公司遇到“二押”情况,多半会选择交钱赎回债权,尽量减少损失。
一家车贷业务量很大的商业银行人士称,尽管“二押”机构合法,但事实上存在很大程度的恶意。明知贷款所购车辆的权属并不完整,却仍然接受抵押,这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对金融市场危害很大。
武汉几家老牌担保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加以维护。诚信度越高、信用意识越强,商业行为的成本就会越低。希望司法部门重视车辆“二押”现象,出台更加细致的法规措施,整治这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认为,“二押”车进入交易流通环节时,并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司法部门坚持保障第一抵押权的利益,就会对后续交易环节的购买者起到警示作用,反之则可能导致车辆归属纠纷愈演愈烈。
拿车“二押”?这其中有你看不到的风险和隐患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题:拿车“二押”?这其中有你看不到的风险和隐患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杜康汪奥娜颜之宏
“车辆按揭还没还清?急用钱?没问题,借钱找我们,月息只要×分起。”经常使用民间借贷的朋友对于这样的推广短信内容并不陌生。相较于房产抵押,车辆具有较为灵活的变现能力。但也正因为有手续简单、变现难度低等特点,将车辆二次抵押甚至多次抵押的情况屡见不鲜。“二押”的风险有多高?隐患又有哪些?“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辆车可以抵押多次借款半小时极速到账?
汽车是很受P2P平台欢迎的抵押物之一。据联众金融创始人李明昊介绍,这是因为车辆作为抵押物,流通性好,一些用户数大的车型也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平台处置风险较小,另外“车抵贷”的贷款年化利率更是可达20%以上。它兼具利润好、门槛低等特点,所以车抵贷在P2P平台上较受欢迎。
据业内人介绍,办理车辆抵押贷款的正规操作流程是:平台和借款人先看车,然后到车管所做汽车抵押登记,接下来签订借款协议,再进行放款。一般来说,车管所只给办理一次抵押。
车管所不给做二次抵押登记的本意是为防止过度抵押,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二押”行为往往绕过这套风险控制机制。一些机构愿意给车辆提供“二押”。
记者以急需贷款的车主身份联系了一家位于北京的车贷公司,该公司的宣传广告宣称能够提供车辆“二押”服务。当得知记者要用月供车贷款时,客服表示:“可以操作,但是利息要高一些,如果离还清贷款时间还长,月息可能在2分左右。”客服还表示:“因为是按揭车,还拿不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因此需要留下备用钥匙,还需将车开到公司安装GPS,以免欠款跑路。”
在安徽一家车贷公司,记者询问能否以一辆市价50万元刚按揭还贷3个月的车“二押”借10万元,该公司蒋经理爽快表示,不管押不押车都可贷款,公司是自有资金,最快半小时放款。
蒋经理说:“不清楚你前面在哪里贷的款,所以要押车,月息2分,还需要缴停车费500元,一个月还2500元。如果能证明在汽车金融公司或者银行贷的款,那车可以开走,不过月息要提高到3分5,还需要交1500元的GPS安装与使用费。”
如果没钱还了,车怎么办?
据业内人士介绍,正常来说一辆车“二押”时的权值不会超过之前抵押后车子剩余的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车,如果已经找一家金融机构贷了6万元,那还有机构愿意贷3万元给借款人,这也避免了债权人之间发生纠纷。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就把车子处置掉,两家贷款机构分钱。
但在实际中,由于车管所只有一次贷款记录可查,贷款公司经常无法真实判断一辆车到底是做了几次抵押。所以有些公司在接受“二押”后,会把车子扣押下来,这样万一借款方出现问题,公司能够通过处置车辆变现。
但这种形式做着做着就变了味,这是由于车贷领域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不论这辆车之前的抵押状况如何,车在谁手里,谁就能处置。
业内人士介绍,一些贷款公司对“二押”车辆放款时,会直接将车辆封存保管,一旦发生借款人跑路的情况,拥有封存车辆的债权人会立马联系“收车人”(专门收购多次抵押车辆的中间人),将车辆作为“黑车”销往外地,以获得优先偿债权。
但这类行为存在风险,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做法不妥。“如果车辆抵押权经过登记,时间上也更早,即使车主再用车辆进行质押,这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效力也优先于质押权。”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秦裕斌介绍说。
因此,处置质押车辆成了“黑色产业链”。债权人经常会争夺车辆实际控制权,甚至上演“抢车戏码”。“车在谁手上,谁借出去的钱才会稳。”业内人士表示。
成立联盟?出台政策?如何让各方走向“共赢”?
一位多年从事车贷业务的业务员向记者透露,虽然一些P2P平台上的信息显示,一辆价值几十万元的车只融资几万元,看上去风险可控,利率合理,但实际上这辆车可能在多个平台做过抵押。如果融资的总金额超过质押车辆的实际价值,借款人还不清贷款,这就会产生坏账。
另外,为避免“二押”给P2P行业造成损害,一些P2P平台成立联盟来抵制“二押”行为。2016年6月,网贷天眼、微贷网等车贷平台成立“车贷联盟”,成员间共享数据。
“现在几家大的P2P平台在拒绝车辆‘二押’上做得都还不错,但也不排除一些被大平台回绝又急需用钱的借款人向民间金融机构求助的可能。”业内人士介绍,“民间线下的‘二押’,目前还难以完全监管。”
今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相关政策的落实,对于线下“二押”借贷行为将形成有效抑制。
此外,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提醒消费者,要严防“套路贷”混入“二押”行业,作为消费者,要警惕“借款公司故意设置陷阱,引诱客户违约,再以此为借口强行收走车辆”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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