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16年了,住房公积金余额98000元,算什么水平?
参加工作16年的时间了,住房公积金的余额98,000块钱,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呢?16年的时间,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是98,000块钱,那么我们平均到每个月大概也就是产生500多块钱,因为每年是产生6000多块钱,所以说每个月就是500多块钱。当然这个500多块钱并不是你个人完全缴纳的,它是由个人和工作单位来共同完成,我们个人承担一半,工作单位承担一半。
所以说这接近10万块钱当中的余额,其中有一半是工作单位给你额外承担的,这对于你来讲也是一份额外的收入。那么每个月500多块钱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其实它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水平,是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当然我们仅仅只是对比拥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其实有很多人他是没有住房公积金的,真正拥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是少数群体。他们大多是来自于机关事业单位,或者说是国有企业单位。
所以说本身对于你来讲,拥有一份住房公积金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群,这一点是值得欣慰的。拥有住房公积金还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好处,比如说你通过住房公积金去贷款购买住房,所享受到的利率水平将比起银行商业贷款的利率水平,要低很多,这对于自己来说能够减轻很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同时你的住房公积金余额部分,是可以当成我们首付购买住房的款项,所以说又能够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这就是拥有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很多人他可能没有住房公积金,也体会不到住房公积金能够带来的红利和优势。其实住房公积金,不单单是能够体现在购买住房方面,如果说你通过住房公积金按揭购买了住房,那么每个月所产生的还款的利息。直接可以充抵我们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你每个月有500多块钱的住房公积金,假设你每个月还款1000块钱,所以说你只需要支付。剩下的500块钱就足够了,因为有500块钱直接冲抵了我们的贷款金额。这就是住房公积金能够实实在在大家的好处。
即便是自己不购买住房,那么对于你来讲,单位所承担的那一部分费用就是我们的额外收入。这是毫无疑问的,当自己辞职以后或者说退休以后都可以一次性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里面的钱,这个钱完全是属于个人所有,并且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它也会产生相应的利息,最终连本带息都会一次性支付给你本人。虽然你可能觉得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相对比较低一些,但毕竟拥有了这份钱,至少比起绝大多数人群来讲就是自己的优势所在,所以说我们应该往好里去看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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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之前买房的有何影响?
最新的公积金调整
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1%,利好信息再次触动已购房业主的焦虑神经,一边叹息利率越来越低,一边默默擦泪自己前几年上车的高利率,心痛不已。
三年大环境下降的压力每个人都能感知到,特别是今年,地产的寒冬令房地产从业者更心生敬畏。大量的裁员、房企的暴雷、过多的停工项目......让房地产从小甜甜瞬间变成牛夫人,所有人都可以嫌弃地鄙视一下:哦,做房地产的啊!(很多地产投资、策划、市场等从业者失业,惨淡的现状)
不同利率的月供
还是先看下利率吧。在郑州,经过16年房价的瞬间暴涨拉升,此后房价便一路盘整、边盘边降。对应的利率却一路高歌处于高位,在17-21年郑州购房者中,多承受5-30%的利率上浮,对比现在4.1%的商贷来看,贷款100万、年限30年,5.88%利率下每月要多还1086元,这对于收入有限的刚需业主来说,真的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也是开头所写的默默流泪心痛的原因。
郑州的停工项目现在多数已复工,相信后期会逐步进入交付期,但是市场的恢复除了刺激新购房者,近几年的高位利率业主何时能有相应政策倾斜呢。
不如假象一下,如果高位上浮利率也能减少一些,那节省出来的月供更能刺激消费的提升吧!但是,合同契约已签订,除了每年1月1日的下浮之外,上浮的利率下降可能是微乎其微吧!
(生活所感,无他目的)
买房利好!南宁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二、注意事项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南金规〔2022〕3号)规定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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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丨黄发发
校对丨吴溪溪
二审丨平凡
三审丨子逸陈满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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