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首付比例!多地楼市调控松动,从公积金买房开始
中新财经1月21日电(左宇坤)2022年各地房贷政策的调整动作,自开年便渐渐有了声响。
下调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抢在商业银行贷款调整之前的,是多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松动。
资料图:某在建住房。高瑞峰摄
广西北海: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月12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北海也成为今年全国首个降低首付比例的城市。
《通知》中最核心的内容是,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此类降低首付的政策,比贷款额度提高、利率下降或者说放款节奏放快更为有效。因为首付比例下调,客观上使得购房者的购房压力明显下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北海此番直接“上猛药”,也是因为其楼市正处于非常需要鼓励交易的状态。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北海2021年1-12月累计商品房销售面积279.27万㎡,同比增长3.9%,累计销售额166.92亿元,同比下降4%。
易居研究院中国百城库存报告数据也显示,北海楼市2021年年底去库存周期为23.7个月,总体上处于库存去化相对困难的城市。
下行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呼吁着政策,严跃进认为,预计后续全国其他城市也会积极跟进,甚至包括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也会有降低首付的动作和表现。
资料图:北海老街。翟李强摄
四川自贡:取消“认房又认贷”
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放宽了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
通知明确,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前,自贡对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无成套住房,征信报告中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
“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严跃进解释称,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即从首付40%下调到20%,显然具有非常好的刺激效应。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自贡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实际就是调控的放松,住房套数的认定由“双标尺”减为“单标尺”,对于提升市场成交有一定帮助。
自贡市公积金中心曾在《自贡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至2018年,由于政策性因素,该市公积金存缴增速保持在10%以上;2019、2020年增速回落至3%左右,增长放缓。公积金缴存扩面增长乏力的现象已经出现。
“这一政策对改善人群有一定利好,如前期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换房过程中按首套房来执行,首付条件和贷款利率都会更为有利。”张波表示。
资料图:四川自贡,游客在园中游览赏灯。中新社记者王磊摄
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
除了上述两地,近期还有南宁、青岛、济南、马鞍山、宁波等多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细则,内容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次数、户籍限制、贷款条件以及生育二孩三孩提升贷款额度等。
早在2021年四季度,多地已经开始进行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指出,2021年底公积金政策调整多对针对人才、新市民等群体。
“今年以来,部分城市调整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下调最低首付比率等,公积金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强,覆盖范围亦在进一步扩大。”陈文静认为,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合理需求的积极释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何为合理住房需求?银保监会此前表示,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即合理住房需求既包括刚性自住需求,也包括改善性住房需求。
陈文静认为,短期看,预计房地产信贷环境将持续改善,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调整公积金政策,但公积金限贷认定标准的放宽或更多的在中小城市推进,大城市调整预期较小。(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两成首付,楼市现大变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降低首付比例更能推动购房意愿的提升。
资料图:城区楼宇林立。中新社记者王东明摄
2022年刚刚开春,楼市便打响了“当头炮”。多地购房首付政策开始出现了实质性松动,首套房首付比例降到20%。
相比于降准、降息、降低公积金贷款额度等,降低首付比例显然更能推动购房意愿的提升。这会对虎年楼市带来什么影响?
低至两成!首付比例迎下调潮
2月17日,山东省菏泽市部分银行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消息引发关注。具体看来,菏泽市部分银行表示将根据购房者情况调整不同首付比例,其中“无房无贷”购房者的首付比例降至20%。
2月18日,菏泽相关部门回应媒体称,并未对首付比例进行统一调整,依然执行2016年最低20%的首套房首付比例要求。此次调整是部分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和房贷需求的自主经营行为。
菏泽方面提到的首付比例要求,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监会2016年下发的通知,在不限购城市居民首套房按揭首付比例最低为25%,但各地可以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意味着非限购城市最低首付比例可降到20%。
“此次菏泽市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符合政府规定的首付比例各地浮动范围,属于因城施策下的局部合理调整,判断为销售下行背景下的‘稳房价、稳预期’应对措施。”中信证券研报观点表示。
菏泽放松限贷的做法也是有迹可循。易居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下半年,菏泽市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如,菏泽市牡丹区新房销售在2021年10月达到阶段性高点之后,无论是成交量还是成交均价均迅速回落。
“首付比例的调整,特别是针对首套房的调整有助于释放购房刚性需求,对加速市场稳定具有积极意义。”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此时出台政策激励刚需入市是稳定市场的需要。
除了菏泽,全国另有一些城市也迈出了降低了首套房贷利率及首付比例的步伐。比如江西赣州,在春节前就下调了首付比例,首套房可以享受“两成首付”;而重庆,名下无房无贷者近期也已开始执行20%首付比例;另有媒体从广东佛山多位中介处获悉,近期非限购区域部分楼盘首付降低为两成。
“前几年只是部分楼盘支持两成首付,且只针对征信资质比较好的人群,近来支持范围有所扩大,有时对贷款人资质审核也较为宽松。”有重庆当地房产分销人员对媒体表示。
资料图:重庆渝中半岛灯火璀璨。中新社记者陈超摄
首套房的春天,楼市筑底的信号?
纵观以上几城,业内总结称,此轮调整城市均为非“限购”城市,是由当地地方住房、金融职能部门根据因城施策原则共同决定调整。
在2021年房贷集中度政策下,两成首付的做法非常少。为何各地近来开始重新祭出这一大招?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解释称,自2021年四季度以来,全国已有多个城市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发放购房补贴等。“但整体效果并不明显,购房者置业情绪未见明显好转,市场活跃度仍不足。”
“只有商业银行贷款降低首付才是最为核心的,且从实际过程看,降低首付是最好的措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
支持调整首套房贷款的信号也早已释放。2021年10月,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贷款,将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
潘浩指出,过去十年我国共出现两次市场筑底过程,分别为“2014年-2015年”和“2020年-2021年”,这两次分别处于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的两个低点,在市场筑底回调过程中均伴随一系列调控政策,拉动增速水平止跌回稳。
“此类政策在信贷方面出现了相同的传导路径,首先从信贷利率开始,随后是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整,最后传导至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政策的调整,传递出了市场筑底的信号。”潘浩表示。
“预计会对市场情绪产生较好带动,购房者观望情绪或将有所改观,置业信心将得到一定提振。”陈文静也表示,未来或有更多城市效仿跟进,特别是城市基本面弱、市场调整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
利好不断!多地祭出楼市新政,降首付、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多孩享购房补助…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国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包括湖南省浏阳市、河北成安县、浙江杭州市、浙江丽水市、江苏泰州市、贵州凤冈县等地纷纷发布楼市新政,多措并举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湖南浏阳:契税全返、限时发放购房补贴
据“浏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湖南省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有八条举措: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支持非住宅有序去化;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和期限;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强化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支持;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等。
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方面,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通过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已由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人,再次对同一房号进行签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河北成安县: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政策限制,最高补贴8万元
据“走进成安”微信公众号9月8日消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该措施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成安县创业,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解决专家公寓住房免除租金,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
该措施还提到,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对于一手房销售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政府给予房租、水、电费等补贴,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浙江杭州:临安、淳安、建德等地新政齐出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近日先后出台楼市新政。
9月10日,“临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鼓励来临就业方面,意见指出,对在临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在临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据“淳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浙江杭州淳安县推出10条“干货”,分别从安居补助、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城市布局等方面,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来看,补助政策包括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消费补助、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扶持青年购房、吸引外来人员落户、组织团购优惠等等。
比如,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在淳安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淳安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此外,该政策还提到,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9月8日,杭州建德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非建德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建德市就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在建德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补助1万元,每满1年增加1万元,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最高从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
据“丽水在线”微信公众号9月9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该政策提到,加快启动危旧房、历史街区、棚户区改造,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
同时,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还提到,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已售楼盘的竣工验收。据悉,今年7月丽水成立了助企纾困保交楼专班,专班成立后,世茂璀璨岚园项目产权证首次登记中碰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并对存在停工、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监管帮扶,确保做到保交楼,不出现重大风险。
江苏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0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十条举措,自9月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给予购房优惠。此外,对符合《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第2条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再增发2万元购房券。
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进新房和二手房市场联动,对个人转让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的半额。
《通知》还称,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在动能,采取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优化土地供应节奏和出让条件、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等举措。同时,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允许完成首期50%出让金缴纳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等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
贵州凤冈: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9月7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包含合理安排用地供应、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理等十项措施。
《通知》显示,凤冈县要求,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日。针对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文件显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人,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政府惠民消费券奖励,消费券在取得后半年内使用,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旅游、餐饮消费支出。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准入。
凤冈县还将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同时,开展公积金贴息贷款,放宽省内异地贷款申请条件,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且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上述期间发放的,在上述期间内,职工及配偶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文件提出,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诉源治理”化解问题楼盘的方法,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
责编:林根
校对: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