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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三套房贷款「买三套房能办商业贷款?房开说能“操作”,柳州男子交了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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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人,他们会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购置不同的房产。这就造成了很多人有多处房产现象的出现。但是,有很多人购买多处房子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为了买房子赚差价,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炒房”。为了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国家对于房子的买卖有一定的政策限制。那么,三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三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想要知道三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得知道什么是三套房,具体的限定或者判定条件是什么。之前国家对于房子的判定只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第一套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首套房,第二个标准是第二套房以及以上。现在的标准更加细化了,将后者分为了两个,一个是二套一个是二套以上,那么三套房就是二套以上。三套房贷款政策就是针对那些已经拥有两套房产,还想继续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用户的。从2018年起,国家政策规定,对于第三套房子贷款购买的行为采取暂停措施,也就是说在最新政策没有出台之前,是不能进行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子的。目前,已经有很多的银行相应国家的号召,对于购房者购买第三套房产严格审核,不再进行贷款。当然有很多情况要区分对待,如果自己活着家庭之前购买的两套房子都是全款购买的,或者有一套是全款,另一套是贷款,而且贷款已经还清了,那么,这个时候第三套房产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具体贷款情况要看相应的前两套的具体情况。

三套房贷款政策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是房子的贷款利率还是房子的具体还款情况,都需要结合前两套房产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而各个地区的三套房贷款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卖房子之前,最好对三套房贷款政策进行详尽的了解。

买三套房能办商业贷款?房开说能“操作”,柳州男子交了20多万……

第三套房是否能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房开说“能操作”是否算数?1月25日,柳城县消保委和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产买卖纠纷,目前,房开已答应退回购房者20多万元房款。

调解现场

2021年5月31日,杨先生在柳城县城东区某楼盘看中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宅。购买前,他明确跟房开公司销售人员说,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买此房无法一次性付款,需要银行贷款。

销售人员承诺,如果杨先生的征信没问题就可以“操作”。杨先生于是当天就交了购房首付款20多万元,并签订了合同。

同年10月,杨先生到银行信贷部了解其贷款事宜,得知该房开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未办理贷款准入手续。且按国家政策,第三套房产无法办理贷款。

同年12月15日,杨先生向该房开公司提出退款申请。该房开公司答复:过几天就可以退还。可随后一个多月过去了,房开公司一直未退还杨的购房款。杨先生便向12315投诉,希望该房开公司尽快将购房款退还。

调解现场

柳城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到该房开公司现场核实,并指出该公司工作不完善之处,同时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调解现场。本版图为今报通讯员赖春陈致信摄

今年1月25日,柳城县消保委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柳城县法院对投诉双方进行现场诉调。

最终,杨先生和该房开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该房开公司答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购房的首付款20多万元退回给杨先生。

柳城县某银行贷款负责人介绍,柳州市当下房贷政策是“认贷又认房”,如果当事人有两套住房,不管是有无房贷,购买第三套房都不能办理银行商业贷款。

呼和浩特楼市新政:三套房不能贷款,全力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

2018年8月30日,呼和浩特市内一处在建楼盘。视觉中国资料图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呼和浩特市四区,如意工业园区、金川工业园区范围内实施“三稳”,要求全力稳地价、全力稳房价、全力稳预期。

一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全力稳地价。

《实施方案》指出,准确把握土地供应节奏。依据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节奏,当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保持在12个月至18个月合理区间时,按照土地供应计划正常供地;当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小于12个月时,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当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大于18个月时,暂停土地供应。

同时明确,适时调整住宅用地出让方式。根据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运行状况,适时采取“限地价、竞房价、竞配建”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稳定土地价格。

此外,《实施方案》显示,有序推动存量土地调整用途。允许已取得使用权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用地,调整比例最高为50%。

对于已供用地开发建设,要求严禁开发企业未经审批,擅自以“项目分期”方式变相“圈地囤地”,超出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对于存在拖欠土地出让收入、项目建设滞后涉嫌“圈地囤地”等情形的开发企业,禁止其报名参与土地竞买,限制其参与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在稳房价方面,明确实施差别化限制购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次申请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申请,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对于新建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商品房预销售价格须在呼和浩特市住建部门备案,备案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楼盘上个月网签平均销售价格,无成交记录的逐月向上顺延。

在此基础上,要求全力稳预期,适时发布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呼和浩特市住宅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有效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同时,继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住宅用地出让时须明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3%。根据棚户区改造居民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状况,合理确定回迁安置房建设规模。此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开发企业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满足群众的居住需求。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份,呼和浩特二手房房价同比涨幅继续排名第一,这也是呼和浩特二手房价格连续第10个月排名全国第一。

而从新房市场来看,呼和浩特市自今年5月以来,新房价格连续4个月排名全国第三,在此之前,今年1月至4月连续四个月新房价格排名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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