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茶叶被欠280万元!买方报案她却被逮捕……
让何明雨想不明白的是,
明明是别人欠她280余万元茶叶货款,
为何不仅追不到款,
自己还被执法部门逮捕?
家住广西南宁的何明雨,
自2019年开始
陆续将自己收藏和在他处购买的茶叶
卖给江西的朋友刘丽英,
两年下来,
刘丽英拖欠双方约定的
茶叶货款为280余万元。
2021年7月,
追讨货款不成的何明雨
一纸诉状将刘丽英告上法庭。
何明雨起诉刘丽英赔偿茶款280余万元受访者供图
就在距离2022年3月2日开庭还有不到12天时,何明雨却被江西吉安公安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刑事拘留,报案人就是刘丽英。3月28日,何明雨被执行逮捕,近日又因病取保候审回到广西治疗。
对于此事,刘丽英表示,她只是作为一名受害者报了案,其他事情交由警方处理。
律师提醒,普通老百姓尽量不要私自对外出售自己收藏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特殊门类产品,以防产生纠纷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将茶叶卖给好友
280万货款难收回
陈玉朋连日来一直为妻子何明雨被逮捕的事情奔走。他没想到,妻子因为爱茶并将其收藏的茶叶卖给一位江西的朋友之后,会遭遇牢狱之灾。
据陈玉朋介绍,2017年,何明雨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江西商人刘丽英,两人在一来二往中建立了信任。何明雨和家人都爱茶,2000年以来她开始收藏茶叶,陆续购入许多如今市面上鲜见的茶叶品种。因为何明雨有一个玩茶的圈子,她也经常在朋友圈分享购入的茶叶,交流茶叶知识。刘丽英在了解到何明雨家中存有老茶后,便以要送人为由,从她手上多次大量购买茶叶。2019年至2021年,刘丽英多次来到何明雨家实地品尝确认茶叶品质,后陆续通过微信等方式提出购买要求并结算。
刘丽英多次从何明雨处购茶受访者供图
“我妻子并不是以从事茶叶经销生意为主业的,也没将茶叶卖给过除了刘丽英以外的其他人。刘丽英大约从2019年陆续向何明雨购买茶叶,有些品种何明雨没有收藏,就通过其他茶友帮忙寻找,尽量满足她的购买需求,但多数情况下也不能满足她的数量要求。一般情况下,何明雨都是先将双方确认好的茶叶通过快递方式寄给刘丽英,刘丽英收到茶叶确认无误后再付款。但回款过程从一开始就不太顺利,碍于朋友情面,也出于对对方的信任,何明雨并没有催刘丽英太紧。”陈玉朋说。
何明雨和刘丽英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刘丽英在2020年频繁找何明雨买茶,每次买茶货款动辄数万元甚至上十万元,出手非常大方。在2020年6月时,刘丽英未付茶款为57万余元,何明雨催促尽快付款,她也答应了。2021年3月22日,双方对账显示,刘丽英尚欠何明雨茶款280万余元。
2021年5月,刘丽英说她送出去的茶被别人退回,怀疑是假茶,要求退回所购买的部分茶叶。何明雨并不认同刘丽英的假茶说法,并认为这些茶叶已经留在刘丽英手上长达一两年,也经过他人之手,茶叶的外包装和茶叶本身完全有可能分离置换难以鉴别,所以不同意退茶的要求。
刘丽英对何明雨的茶叶提出质疑受访者供图
起诉欲追回欠款
自己却被逮捕
2021年7月28日,因为一直无法追回茶叶款,何明雨对刘丽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刘丽英支付其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费共计2865099元。
何明雨和刘丽英核对所欠茶款受访者供图
陈玉朋称,在接到诉状之后,刘丽英和何明雨曾通过律师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拟定于2022年2月17日对本案开庭。刘丽英的律师2月中旬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同意改期至3月2日开庭。
2月18日,距离开庭还有12天时,江西吉安市警方跨省来到位于南宁的何明雨家中将她刑拘,并带到吉安羁押。
根据吉安市公安局2月19日下达的《拘留通知书》,何明雨之所以被逮捕,是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报案人正是刘丽英。
2月21日,陈玉朋和律师两次前往吉安。为了给何明雨办理取保候审,陈玉朋和刘丽英在吉安就谅解一事进行沟通。“我们提出同意刘丽英原来提出的退回未付款部分的茶叶,撤回起诉。刘丽英则表示,她包括名誉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加在一起,我们要付1200万元她才签署谅解协议。她欠我们茶款280万元,和解却要求我们付给她1200万元。”陈玉朋表示,对于1200万元的天价和解方案,他们实在没法达成。但为了表示诚意,他们于2月28日申请青秀区人民法院将追讨货款的民事案件撤诉。
何明雨撤销起诉受访者供图
3月28日,吉安市公安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何明雨执行逮捕。4月5日,因在看守所身体状况持续恶化,连日出现吐血现象,何明雨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到广西某医院进行治疗。
律师提醒:出卖特殊收藏需谨慎
何明雨被执行逮捕受访者供图
针对此事,4月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另一方当事人刘丽英,她表示不接受采访,称“我只是作为受害者报了案,其他的由公安去处理”。对于是否提出过1200万的谅解金,刘丽英不置可否,称:“他们想怎么说都可以,公安那边有公安的处理方法。”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普通老百姓在未取得资质证件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自己收藏的食品。另外,取得资质证件的单位对外销售的食品也必须从正规厂家购进,并且必须履行索证索票的义务,保留进货凭证、进货台账,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许可和证明文件。法律规定,一旦普通老百姓销售的产品系假冒伪劣或商标侵权产品,销售额达到5万元的,可能还涉及刑事责任。
柴欣律师表示,就本案而言,如果涉案茶叶的确属于商标侵权产品,则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都属于被侵权方,都有权报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经营者、销售者这边。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时,若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陈玉朋称,他已经将购买渠道等证据提供给江西警方进行查证。
柴欣律师特别提醒,普通老百姓尽量不要私自对外出售自己收藏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特殊门类产品,以防产生纠纷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或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文中何明雨、刘丽英、陈玉朋均为化名)
转自:极目新闻
来源:贵阳晚报
上海老夫妻报警遭遇“套路贷”:借款150万,还了280万还欠760万
每隔几天,家住上海的62岁余女士和老伴就会收到债权人发来的催债信息。仅14天,余女士的还款利息又多了5万余元。4年时间里,余女士的贷款债权被多次“转单”,从150万元贷款本金到760万元本息欠款,而她实际拿到手的钱只有146万元。
“每个月我都向中介公司指定账户按时还款,4年间利息和各类手续费,已经还了280多万元。时值今日,欠款本金不但一分未少,反而成倍上涨,现在我还要还760万元。”9月6日,余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2018年停止付息后,被江苏扬中市一家金融公司告上法庭。两审败诉后,她用于贷款抵押的上海浦东房产面临被执行。因转单过程均由中介公司操作,且认为自己遭遇套路贷,2019年底,余女士向上海浦东警方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因可能涉及刑案,其房屋执行期限被延长。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9年12月,为余女士办理贷款的中介公司——上海诺诺镑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诺诺镑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麦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立案调查,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容在内的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针对当事人声称被套路诈骗的报警,2020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立案调查。/受访者供图
帮朋友借款150万,一年后抵押债务变成288万
余女士介绍,因一名多年好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2014年12月27日,她经该朋友介绍,以她自己的名义,向上海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借款150万元,用其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套房产作抵押。双方约定,贷款150万元需支付利息23.4万元和7.1万元手续费;借款期限为一年,以每月支付利息,最后一月一次性支付本金的方式还款。扣除7.1万元手续费后,该公司为余女士办理了抵押和放款手续,余女士收到约143万元贷款后转给朋友。此后,她每月偿还利息近2万元。2015年11月23日,临近还款日期时,余女士的朋友又找到她,希望她能帮忙继续办理贷款,并给她介绍了专门从事融资服务的诺诺镑客。诺诺镑客指派公司人员林女士,为其办理贷款事项。次日,余女士向诺诺镑客支付7.2万多元过桥费(短期融资,功能类似于垫资)和11.5万元服务费后,余女士与代表诺诺镑客的林女士签订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借款230多万元,约定借款1年,先息后本,每月偿还利息2.8万多元。2015年12月1日,诺诺镑客向余女士的账户放款230多万元。“放款后,最主要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没有给我,230万元中的150万元,当即被划转给诺诺镑客指定的过桥公司,用以偿还之前的150万元借款。余下的80万元,35万元当场被用于支付垫资费、服务费、公证费以及借款利息,44万余元被预留用以支付下一次转单平账的各种费用。”余女士说。
面对如此高昂的额外费用,是否提出过异议?
余女士说,考虑到这是替朋友借款,所有费用都不由自己承担,也是出于对多年朋友的信任,她对签合同这事没有过多在意。余女士说,由于《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不在手上,她对合同的很多细节并不太清楚。后来,她调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才注意到,当时的抵押债权额是288万元,与实际贷款额230万元有50多万元的差价,而自己一直偿还的利息,也是按照288万元的基数计算收取的。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余女士手中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显示,这笔288万元抵押债权的抵押权人为林女士,而非诺诺镑客公司。“因为诺诺镑客没有贷款资质。”余女士说,在后期签订的《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中,均未标注过贷款金额。“与诺诺镑客签合同后这半年,我实际只收到150万元,虽然还清了首次借的150万贷款,但却欠下了诺诺镑客288万元的债务,并支付高额的利息。”余女士称,从2014年到2018年,经过诺诺镑客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债权转让操作,她的借款本金从150万涨到430万,而她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46万元。
截止8月30日,最初150万元的借款本金,余女士现在还需要偿还本息费用760多万元。/受访者供图
眼花缭乱的5次转单,贷款本金由150万猛涨至430万
4年时间内,余女士的贷款本金,是如何从150万元猛涨到430万元的呢?
余女士提供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对账单》等资料显示,诺诺镑客先后为余女士办理了5次转单,每次贷款本金都在不断增加。其中,第三笔借款在第二笔借款到期前一个月,被诺诺镑客延长一年还款,贷款本金从288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利息、服务费计入本金)。期间,又要求余女士追加借款。到第四笔借款时,贷款本金已经高到525万。
“2017年5月4日,林女士找到我说,最近国家在整顿金融市场,为避免遭查,要求我配合撤销前期的525万元抵押,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设定抵押,借款与抵押金额为466万元,利息也按照466万计算。”余女士称,当天,诺诺镑客指定林女士与其重新签订了新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她向诺诺镑客抵押借款466万元,期限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11月3日。2017年5月25日,余女士的账户转进466万元“贷款”后,当即又被转回到林女士账户。到2017年10月,第五笔借款到期前一个月,林女士又找到余女士,告知她的借款债权由上海另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手。经核算,下一轮借款金额最终定为430万元。随后,诺诺镑客撤销了466万元的抵押贷款,转单平账到新公司,并做了新的房产抵押。
“2017年11月24日,林女士操作3个银行账户,共计向我账户转入425万元。随后,又要求我把钱转到她和她指定的账户,支付过桥费和借款。当年12月1日,恒丰银行向我账户转入430万元后,林女士又要求我再次将钱转账到她指定的账户。”余女士称,到最后一次转单,诺诺镑客每次都会将前一笔欠款未到期的利息和相关手续费加到新借款中,并在办理抵押时继续在实际贷款金额上虚加本金数额,收取利息。此后,余女士按照林女士的要求,除每月支付3.9万元利息,还要向一个个人账户转账7023元。事后,余女士得知,支付给个人账户的钱,叫做息差。
2018年7月,余女士提出提前还款,但遭到林女士的拒绝。两人微信对话内容显示,林女士称,提前还款保证金不会退还,因此不建议办理提前还款。“实际上,这时我的贷款债权,又被转到重庆一家小贷公司,我要求小贷公司出具我的房子抵押手续并办理提前还款,仍被拒绝,后来让我继续找诺诺镑客处理。”余女士称,随着一次次转单,林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套路贷。于是,从2018年7月起,她停止继续支付利息。
据她统计,从2014年至2018年7月,她支付的利息和各类手续费,已经花去了280多万元。
余女士提出提前还款,但诺诺镑客工作人员林女士称不建议提前还款,此后债权又被转让。/受访者供图
停付利息成被告,两审败诉已申请再审
因未继续支付利息,2019年6月,余女士被江苏扬中市一家贸易公司起诉到法院。最后两次被转单的上海某资产管理公司和上述小贷公司,也被列为此案的第三人。
据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扬中市某贸易公司称,余女士及其丈夫因购买木材需要资金周转,向第三人重庆某小贷公司借款,双主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本金为430万元,年利率按借款本金的11%计算,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因余女士未按时结清本金和利息,第三人某小贷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为尽快收回资金于2019年3月20日与原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债权转让款。庭审中,余女士提出自己遭遇套路贷,且借款到期后余女士找不到小贷公司,因此无法归还本金。余女士还表示,该案件表面上是因债权转让引起的借贷纠纷,实质上是高利放贷,应该移送警方处理。此外,扬中市某贸易公司并非金融机构,没有权利收取罚金,对于约定的利率标准,也不认可。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不涉及犯罪,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余女士除支付本金430万元外,还需支付利息、原告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各类费用。余女士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因认为其借款过程与套路贷极其相似,余女士向上海市高院提出再审审请。目前,上海市高院已受理了余女士的再审申请。
对于余女士提到的几次转单后被起诉一事,9月6日,某小贷公司相关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法院判决书已证实其系合法资质公司,放款和转债权过程均合法,对于余女士所称遭遇套路贷并不知情。“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她借钱是为还上一笔借款的。目前她已经申请再审,还是以法院判决为主。”该工作人员说。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通报称,诺诺镑客的全资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已被立案调查并批捕。/浦东分局
涉嫌非吸罪,中介公司负责人被批捕
一审期间,余女士还以被诈骗为由,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报案。2020年1月22日,浦东分局立案。“我认为应该还款的本金是150万元,而不是430万元。”余女士说。现在她每隔几天就会收到债权方发来的催债信息,截止8月30日,本金和利息以及各类费用,还需支付760多万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上海诺诺镑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在与该公司相关的123件法律诉讼中,78件与借款有关,余女士的借款经历并非个案。
2021年7月2日,诺诺镑客公司还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登记的公司电话已显示为空号。连日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诺诺镑客工作人员林女士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上游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由诺诺镑客100%持股的上海麦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麦子资产),与诺诺镑客一样,其法定代表人也为黄某容,麦子资产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已被吊销。
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9年12月3日官方通报显示,2019年11月23日,该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麦子资产公司立案侦查。同年11月24日,警方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容、联合创始人杨某敏等15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经查,麦子资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麦子金服财富”“财神爷爷”等线上理财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麦子资产公司所涉及的“麦子借款”“白领”“白领金库”“麦芽分期”“大房东”均系对外借款平台,涉及资金均属涉案资金。2020年1月12日,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再次发布通报称,案发后,已有1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麦子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容、联合创始人杨某敏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截止当时,公安机关已初步追缴现金5000万余元,并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及股权等财产。此外,公安机关已获取麦子资产公司所涉“麦子金服财富“财神爷爷”平台数据,同时聘请司法审计机构对每位投资人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属套路贷中“平账”手法,律师称或存三类违法
余女士说,在她整个借款中,其债权频繁转单,均是由诺诺镑客操盘完成的,她也不清楚对方这么做的目的何在。上海一名从事贷款业务的专业人士向记者介绍,简单地说,余女士遭遇的是套路贷中的“平账”,其实是套路借款者“入局”最简单的手段。“平账”表面上是通过“转单”,由第三方偿还债务,实际上会将名目繁多的手续费一并计算在新借款总额里。被垒高的借款总额,涨幅可达几倍甚至数十倍。而贷款公司一边将增加部分的本金占为己有,一边收取垒高后本金的利息,从而获得高收益。
针对余女士的遭遇,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东律师表示,余女士所说的“转单”,通俗地讲,就是用下一家公司的“新贷”去偿还原先的“旧贷”,会导致“旧贷”的高额利息及各项费用被计入“新贷”本金中,再以增高的本金继续计算高额利息。这就相当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现象,最终导致债台高筑。王东律师分析称,此事可能涉及3类违法违规情形。首先,关于“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九民纪要》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因此,在此事件中,没有相关借贷资质的公司从事职业放贷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关于过桥费、服务费、手续费的认定。民间借贷中存在各种名目的费用,包括过桥费、服务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一般都是与利息分开计算的。但从法律规定角度,这些费用与利息、逾期利率、违约金一样,应当是合并计算到整体利息中。根据总计金额所计算出的利率,不应超过当时有效的司法解释所保护的贷款利率上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最后,涉及“砍头息”的操作。前面所提到的过桥费、服务费、手续费、咨询费及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会通过预扣方式在本金中扣除,再以合同上的名义金额继续计算利息,这种操作就叫“砍头息”,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王东律师称,此类案件从诉讼实务角度看,借款人在应诉举证时会遭遇很大难题,主要难点在于贷款公司往往让借款人签署空白合同,也不向借款人交付合同原件,相关签约、抵押等操作均由所谓的中介公司完成。这就导致民间借贷中,借款合同的签署主体、实际放款主体、收取利息主体以及接收还款的主体通常是不一致的,以此切断了整个借贷业务链条的上下游连结,导致借款人最后偿还了相当部分款项,但很难去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与利息。因此,借款人在有借款需求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向具有金融资质的机构进行贷款融资,涉及到合同签署及财产处分等行为,也应当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来源:上游新闻
金融活水“贷”动乡村振兴 让幸福奔跑在希望的田野
来源:人民网原创稿
春夏之交,草木葱茏,万物并秀。重庆乡村,雨后的阳光穿透云层笼罩乡野万物。
在这里,从金融知识普及到金融贷款助农,从扶植当地产业到合力推进乡村旅游,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滴灌进渝州大地。群众是笔,金融是墨,合力绘就的一幅乡村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
富口袋离不开“富脑袋”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金融助农火热的背后,有群众的积极参与,更有金融单位的创新扶持,在渝州大地,金融知识宣讲已从“一阵风”变成“四季风”,从“今天讲”变成“经常讲”。
4月27日,农行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宣传队为村民普及金融知识。人民网记者李栋摄
记者从重庆市区驱车1小时,车未停稳,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集体村广场传来了一阵喧嚣。
“能不能把银行卡出借给陌生人?收到陌生电话汇款请求该怎么办?”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巴南支行的一场普惠金融宣传讲堂正在举行,村民们纷纷举手抢答。
56岁的村民郑孝平对记者说“宣传队一个月来两次,来晚了只剩‘站票’”。据悉,除了宣传金融知识,农行把业务点搬进了农村,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在驻村金融服务点,村民不但可办理水电气费的缴纳,惠农贷款也能随时办理。”农行巴南东温泉支行网点负责人胡晓娟说。
从乡村到城里,金融知识普及面逐渐扩大,在巴南区图书馆,农行把金融教育基地搬到了这里。通过“室内户外”、“线下线上”的模式开展多种宣教活动。
“相比惠及一村,‘阵地化’宣传在这里能让更多年龄段的人接触到金融知识,让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也能掌握和运用好金融知识,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农行巴南支行个人金融部经理蒋珊对记者说。
乡村旅游离不开“金融活水”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集体村奔小康的故事,就是金融激活一个产业,带富一方百姓的好案例。因为金融扶持,村集体乡村旅游项目犹如雨后春笋,带动当地百姓致富,展现出一片旺盛的生机。
云林天乡景区老板梁荣站在民宿前憧憬今年的旅游季。人民网记者李栋摄
“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经营一度举步维艰,农行的280万贷款给我们带来了希望。”经营云林天乡景区的老板梁荣对记者表示。
2013年老梁把苗木产区变成景区,把闲置农房变为民宿,曾经的山窝窝变成了聚宝盆,走出了“乡村旅游观景民宿集群”的乡村振兴道路。“现在一年接待游客60万人次左右,预计今年五一黄金周能有100万元左右利润,老乡们的日子越来越好”。梁荣说。
集体村村支书郑孝前对记者表示,村里的梨、花卉、茶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融资难题,农行的金融服务成了“新肥料”,不仅盘活了现有资源,更为当地乡村振兴加了油、助了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位于重庆武隆区的仙女山景区,游客络绎不绝。据景区负责人王建明介绍,1994年的景区营收仅仅400万,2007年对景区进行整体性改造,农行累计发放12亿元贷款,现如今年营收已达到6亿,每年接待各地游客600万人次。
“曾经融资找过多个金融机构,最终通过农行的12亿元贷款,进行了景区的整体性打造。企业的创新拓展,需要有农行这种有实力有担当的企业为武隆腾飞助力。”王建明说。
乡村旅游正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增长点,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让来到乡村的游客从“头回客”变成“回头客”,金融机构正发挥独到的作用。并且注重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品牌打造、品牌效应,也已成为当地共识。
打造致富带头人离不开金融帮扶
正值竹笋收购旺季,重庆武隆双河镇经营乡村民宿的老板娘肖玉梅特别忙,兼顾收购竹笋和农家乐,已让她奔跑在了小康路上。“关键时刻是农行撑起了我,信贷支持使我的农家乐越做越大。”追溯过往肖玉梅无不感慨。
老板娘肖玉梅站在自家农家乐门前讲述创业经历。人民网记者李栋摄
2009年拿着农行发放的3万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肖玉梅干起来了当地第一家标间式农家乐,现如今通过农行的持续支持,规模已从当初10多间客房逐渐扩大到现在的百余间,年营业收入能达到70多万,乡亲们看着她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很是羡慕。
“不会经营不要紧,房子就是资源。”肖玉梅不仅传授自己的致富经,而且为乡亲们引来了农行金融“活水”。现如今在双河镇,农家乐已遍地开花,农行的金融支持也已撑起当地旅游住宿业超60%的份额。
苕粉厂老板栾波讲述从“一锅一灶”开始创业的经历。人民网记者李栋摄
记者走进重庆市武隆区关滩村,40岁的苕粉厂老板栾波已站在厂房门前等候多时。厂房门口贴有对联,厂内机器轰鸣,工人繁忙作业。回忆起创业经历栾波颇为感慨:“当了十几年货车司机,抛开费用,盈利所剩无几。2010年看中苕粉生意,但当时兜里仅剩700块钱,把最后的希望投向了当地农业银行”。
栾波用农行贷来的3万块钱逐渐把生意做大,已将产品销往各地,日产量能够达7吨左右,旺季时工人能到达40多人,能为他们每人增收3000多元。“没有农行的贷款就没有我今天的好日子”成了栾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农行重庆分行“惠农贷”余额达75.62亿元,比年初增加12.3亿元。
乡亲奔小康离不开“小康”
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奔小康,用在我的名字上就是乡亲们朝我奔涌而来”农行武隆红豆支行三农客户经理傅小康诙谐地自我介绍。
2010年4月傅小康被派往重庆武隆仙女山镇流动服务组,专职农行信贷任务。给谁贷?贷多少?怎么确保“放得出、收得回”?傅小康说:“首先要让群众了解金融产品,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当地农户更愿意接受农行的低息贷款。我们要确保踏实肯干、愿做实事的农户能够及时得到贷款支持。”
傅小康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图片系本人供图
2021年以来,农行武隆支行加大对农村产业扶植力度。车行山间,傅小康拿出手机点开“千人进前村”的微信工作群,向大家展示张张农行员工走村串户对接生产经营的工作照片。
据傅小康介绍,2020年重庆分行命名成立“傅小康劳模创新工作室”,让他发挥“传帮带”作用,从此他与年轻员工走家串户,先后创新推出“惠农贷·高山蔬菜贷”、“惠农贷·农家乐贷”、“惠农贷·乡村振兴带头人”等线上产品,累计发放贷款591笔,金额6203.6万元。通过对农户信息建档,当地农行及时发放小额贷款和生产经营贷款累计2.7亿元、惠及3200多户。
“我在这里土生土长,熟悉这片土地,更爱这片土地,一路走来,每个数字的小数点都清楚,容不得半点闪失……”傅小康说。
天色渐晚,农行巴南支行开始准备2周后的普惠金融宣传讲堂;老板粱荣正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客流高峰;肖玉梅与乡亲们准备接待农家乐游客;苕粉厂老板栾波匆匆奔赴订货会现场;傅小康接到了老乡电话约定好次日的咨询时间……
农行的金融“活水”在武隆山区滴滴灌溉,让当地百姓生活跑出了幸福“加速度”。此时记者想起一幅对联,“小康入户春常在盛世暖人梦正圆”。这对联就贴在栾波厂房的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