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不还,会造成下列严重后果,甚至坐牢
网贷逾期不还会被抓吗?
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遇到的就是被催收如果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的,对方就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下来,就会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如还不执行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等,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坐牢。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诉讼成本不高,所以不要以为借款金额小,就不会被起诉)
2.法院受理后,会给客户发传票来法院进行调解,如果不来,就是调解失败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即使客户不来法院,法官也会讲判决书寄给你,告诉你什么时间必须将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4.到期不打钱的话,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
5.不仅如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并且成为信用黑名单。
网贷逾期不还会有征信污点吗?
虽然有些人说网贷逾期暂时还不会上征信。不过从前一段时间网贷黑名单的出现我们可以了解到,网贷平台的逾期数据还是有一定效应,建议投资人申请网贷产品或是银行理财产品,最好将金额控制在自己的还款能力内,按时还款,不要产生逾期现象。毕竟,现在P2P网贷发展越来越完善,受到了国家的重视,接上征信系统指日可待。如果接上了征信,那么,网贷逾期也会影响你的征信。至于逾期多久会上征信,还需要看具体的措施。
现阶段个人征信属于五年一更新,不少人认为在五年之后自己的网贷逾期上征信记录就会消除,其实并非是这样的。对于这样的不良信用记录,往往会再保留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现在网络借贷平台之间以及相关企业、银行之间都有着自己的玩法,逾期不还的群体会上系统黑名单。
转自:法律智囊团
P2P平台拒绝返还“无效债务”,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老赖”吗?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作为90后的负债人并不像大家所说的那么“无所事事”,在我们“欠债”的这几年中,我除了每天遭受到各种P2P平台委外的“身份不明”人员的侵害,我们同时也在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而当我们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的对付这些“身份不明”的非法讨债人员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不再是以前的“懦夫”了,作为90后,我们受到过九年义务教育,我们更受到过父母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而不管是教育还是道理,他们都教会我们不要“向犯罪分子低头”,甚至于,他们教会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和犯罪分子的“抗争”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是他们所说的,我们不还钱就是“老赖”,更不是他们说的,我们是“失信人员”,该还的,我们一分钱都不会少,但不该还的我们一分钱都不会还,这才是真正90后年轻人该做的事。
说实话,在最近这几年里,有太多的年轻人因为这些没有资质的P2P平台和他们委外的“身份不明”人员而陷入负债的“无底深渊”,而我们到底欠不欠钱在这几年里也根本不是我们能说的算,最关键的是,我们即使借款了,那么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偿还贷款,这也是中国公民该做的,但是,如果要我们偿还法律上的“无效债务”,我们绝对不能妥协,因为这样的债务并不受法律保护,更是因为这些无效债务更像是这些“身份不明”人员在利用非法的手段逼迫我们偿还的,而这种行为不仅仅存在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还存在“敲诈勒索”行为的存在。
或许我们这样做有人会说我们是“老赖”行为,但是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每一个人必须得尊重法律,而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债务,我们凭啥偿还,这可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或许也会有人说,当初借款的时候为什么不这么说,现在说这样又能怎么样呢?说实话,在当初借款的时候有几个人知道会有砍头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啊,他们在宣传的过程中可是说“低利率信用贷”啊,而他们利率不仅没有底,而且还通过虚增各种额外的费用累积我们的债务,这都是我们在贷款之后才知道的?
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欺诈行为,试问一下,有谁真正的仔细的看了这些P2P平台的电子合同条款了,而通过线下贷款的有几个人阅读国这些电子合同条款呢?是您们自己不读,还是所谓的业务员根本不给予机会阅读呢?
河南的高先生向我们阐述了他借款的过程,从开始进到手机店里,这个业务员一直拿着我的手机和一个平板进行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他还给我拍照,甚至还合影,但是最后我仅仅签了一次的签名,而实际到账的金额与实际借款的金额也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因为急用钱的关系,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但是,在我还款的时候我发现,这根本不是他们自称的“低利率”,因为在还款的时候我看到月利率3.8%,而且还存在所谓的月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加起来每个月的利率就高达11.3%了。
一个月11.3%,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这一年的利率是多少呢?我们看到很多人认为,既然你都签名了,为何不承认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可是从古至今的一句话,而这句话很多借款人却都想反驳,因为他们签订的仅仅是借款的合同,对于担保合同、保险合同都是这些P2P平台非法复制的签名,而我们承认我们签名的借款合同,但是我借款2万元,12期我都还款了高达2.5万元了,早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红线了,我们凭啥还要认呢?
就算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也得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债务啊,法律都规定的“无效债务”,按理说这都是我们自己的财产,我们凭啥要给她们啊,凡是做事得有个底线,更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我们依法偿还债务有什么错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的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况且说,我们不需要偿还36%以上的“无效债务”,可是受到法律的支持,甚至于我们还可以要求P2P平台返还啊,说白了,当我们要求P2P平台返还无效债务的时候,他们拒绝依法返还无效债务,这又和“老赖”有什么区别呢?
P2P爆雷后,借的钱可以不还吗?
2021年是否还继续执行纾困政策?
为何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进展较慢?
为何目前房贷额度紧张,放款周期长?
如何改善老年群体获得金融服务比较困难的状况?
本期《行风连线》有请——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本文约4899字
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
记者调查
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定,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不良“校园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记者暗访发现,顶风作案、违规操作的“死角”仍然存在。
今年读大四的刘同学最近向《行风连线》反映,自己时常接到各种借款平台的电话,询问自己是否需要借钱,有的客服甚至能叫出自己的姓名,这让他感到很闹心。
市民李先生在读大学的时候接触了借贷平台,结果深陷其中。最初借了几千元,因为没有收入,只能从其它平台继续借钱填补漏洞,一来二去接触了数十个平台。几年里,各个平台来回套现,导致他一共借了80万元,而还款则还了120余万元。
李先生认为,自己之所以借了这么多钱,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自制力不够,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个平台对于借款人的信息审核太过放松,导致没有还款能力的人能轻易借到钱。这影响的不仅是学生。
随后记者也在一款千万级别下载量的借贷软件上进行了尝试,记者用手机号注册账号并提交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除了在强制填写的学历一栏随意选择了“高中毕业”外,没有填写任何收入相关的信息。短短几秒钟记者便收到了审核通过的短信,随后便看到该软件给予了自己17000余元的放款额度。这样的审核效率和标准,着实让人惊讶。
李先生认为,包括地方金融工作局在内的相关部门应该形成合力,防范“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进校园。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关于打击非法借贷平台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家不要相信非法借贷平台。
我们基本上在每个学校都至少举办了一场专场宣传,部分学校还结合自己学生的亲身感受,编了一些节目,同时我们也邀请一些专家在校园内开展讲座、普及宣传的活动。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一处副长
张青
近几年,省、市非常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金融局在省指挥部、市扫黑办的统筹领导下,在我们的职能范围内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的整治机制。我们根据省市的方案要求,配合市教育局压实市属高校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的专项工作方案,形成了常态化的整治机制。
二是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市教育局、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托市属高校创新的宣传方式,在传统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纸质宣传册,举办金融安全讲座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发送网络链接、微信推送、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线上的、学生更能接受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风险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宿舍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包括给高考录取的新生寄送了金融安全知识的宣传册。今年7月份马上要寄录取通知书了,我们在省里的统一的安排下,也会寄送一份这样的安全知识宣传册。
另一方面,我们要发挥正规银行机构的作用,满足学生正常的金融需求。我们也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行业监管的优势,压实各个银行机构的社会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金融产品,引导大学生学习金融常识、金融知识,正确的使用金融产品,学会理性消费。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五处处长
蔡杰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宣传和所做的工作跟老百姓的感受之间还存在差距,但是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这个差距在逐渐缩小。
我认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要让大家知道:一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非法集资肯定都是不法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虚假行为。
二是要看市场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取得了国家金融机构的批准,是否超出国家金融相关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不要相信高额贷款、高息返还等宣传。
专家点评
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
央广特约研究员
龚超
由于不良校园贷而导致的现实悲剧屡屡见诸媒体。虽然各级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行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效果,但记者暗访发现的现象表明我们任重而道远。首先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大学生群体特点,严格审核放贷主体资质,严格执行贷款,尤其是线上贷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借贷可能产生的风险警示,从源头上杜绝不良校园贷的产生。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教育、电信宣传等部门开展持续性专项工作,从各个环节预防整治不良校园贷现象。
再次,家庭、学校、社会要教育、引导青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盲目消费、不超前消费。
最后,大学生也应加强自我教育、自我防范意识,避免陷入借贷泥淖无法自拔。
听众一:网贷平台被查封后,剩余未还的款项到底要不要接着还?网上说法很多,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网贷平台被查封以后,对个人征信还有影响吗?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八大类共55项惩戒措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和限制,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
P2P网贷平台在主动兑付清退和出现兑付风险被立案处置阶段,对出真实发生的借款行为,借款人都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涉案网贷平台风险爆发后,借款方借机不履行还款义务,严重阻碍追赃挽损工作,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借款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被联合惩戒和立案查处。
在武汉市注册的P2P网贷平台已于2020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清退,不再发生新增业务并进行兑付。在武汉市注册的P2P网贷平台没有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据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回复,网贷平台被查封,主要看此机构是否属征信接入机构,如果不是,没任何影响。如果是,则会对征信有一定影响。如果有异议,可以到人行窗口反映,当地人行机构会负责督办。
听众二:智能化、信息化背景下,老年人获得金融服务比较困难,如何改善?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机关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阎鸿
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设备困难这一问题,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印发《武汉市优化个人支付服务工作方案》(武银营办〔2021〕14号文),开展武汉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账户服务特别是小微企业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账户服务水平,并在黄陂开展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支付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
我局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鼓励引导各银行机构从如下几个方面优化完善老年人金融服务:
一是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为老年人客户群体开展“智能支付服务普及”、“老年金融防诈骗”等公益活动和讲座。
二是组织武汉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促推银行柜面小面额人民币及残损币兑换更便捷;整治拒收现金宣传见成效,商家拒收现金行为明显减少,老年群体用现更方便。
三是完善助老配套设施。网点配备便民箱、残疾人轮椅、无障碍通道、残疾人帮扶热线标识;针对老年客户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进行智能设备使用指导,优先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安排业务办理;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于无法亲临网点办理紧急业务的客户提供移动设备上门办理业务。
四是开发针对性的老年人专用设备。推出大字版口袋银行APP、大字版存折、大字版回单,方便老年客户操作及对账;开通人工服务专线,65岁以上的老年人拨打服务电话后,可一键转至人工客服,方便及时解决老年客户需求。
听众三:目前房贷额度紧张,放款周期长,为什么会这样?何时改善?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一处副处长
张青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据各银行机构反馈,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额度控制,按月下计划,各银行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确实非常紧张,放款周期较长,已完成审批的贷款申请需排队等候放款。
若客户确实比较着急,可以向银行反映,银行会酌情加急处理放款事宜,请耐心等待。
听众四:为何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进展较慢?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五处处长
蔡杰
一是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账户往来关系复杂,且多为跨区域作案,这本身就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资产追缴等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是化解非法集资案件需要严格依法办案,公安侦察、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资产处置一整套法律流程走下来,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
听众五:2021年是否还继续执行纾困政策?如何办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5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和地方金融组织)2021年新发放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照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贷款时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贴息期限自贷款发放日至2022年3月31日,最长不超过1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新发放贷款,按照单户不超过50万元额度比照执行。目前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中。
只要不是房地产、金融和地方金融组织,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均可申请,目前企业可以正常通过汉融通平台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需要说明的是,实施细则只是明确贴息的流程,不影响贴息的实际发生。
听众六:2015年8月27日,本人通过位于江汉区新华路257号的长江证券投资了50万元,该公司让我买入高风险证券,导致亏损了40万元,账户上只剩10万元,现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该市民的问题前期我们有所了解。据市民介绍,市民2017年起诉长江证券青岛延安三路证券营业部,因为营业部向市民推荐了不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以内的投资标的,而造成了40万元损失,市民起诉营业部,但因提供证据未被法院采纳,一审被判败诉,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被驳回,期间也投诉到证券公司当地的监管部门证监局,因证据不足且证监局回告了市民,市民认为地方政府存在监管不足的情况,应由地方政府继续督办长江证券,弥补其损失。
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与长江证券联系,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后主动联系市民进行解释沟通,依法依规对市民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听众七:投诉武昌区中北路资本大厦5楼的广发证券营业厅,他们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疫情防控不当,需要相关部门督办处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关于该听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与涉事广发证券营业部联系,要求其主动与市民联系,解决市民述求。
听众八:之前我在天风证券开过户,但没有买股票,每天都会收到2条介绍股市信息的短信。后来我打电话希望他们取消短信通知,回复必须本人亲自去才能取消,我已经不在那一带上班了,不可能请假去,而且我觉得这个规定也不合理,为什么非要本人亲自去才可以取消短信,我刚开始压根就没要求开短信啊!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新
天风证券持续发短信介绍股市信息,市民从不炒股,不需要相关服务,要求取消短信服务操作。节目过后,我们将联系天风证券佳园路营业部,要求其积极联系市民协助解决问题。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回顾上线精彩瞬间)
上线嘉宾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新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阎鸿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室主任:徐晋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一处副处长:张青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三处四级调研员:汪军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五处处长:蔡杰
点评嘉宾:
龚超: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
央广特约研究员
主持人:邓飞
?
监制、审核:陈波、方言
节目整理:樊科成、陈挚
公众号制作:郭倩倩
关注我们:看见一个有温度的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