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全解读!有个看点是个人消费信用贷最高20万元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来了,银行线上贷款迎来严监管。
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序发展:规定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所谓互联网贷款,即“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由于监管政策一直尚未明确,受到广泛关注。
《办法》的落地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合规性发展至关重要。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其普惠金融特性较为突出。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作了相应灵活处理,有助于确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的连续性,提升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信用贷款的占比,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关键期可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互联网贷款纳入规范化轨道
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对于《办法》的出台背景,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实际上,关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此前网上曾有过流传版本。
“相比最早流传的版本,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未就银行与合作机构的业务比例进行管控,顺应了整个消费贷款行业分工细化、合作开放的潮流,同时,将一些具体监管权限下放,也有助于各地监管机构精准施策,能更好地推动创新与防风险的平衡。”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对第一财经表示。
从内容来看,此次《办法》主要有几方面重点:
额度限制: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跨区展业: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联合贷款:除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商业银行应当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费用,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银保监会负责人强调,将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规范化轨道,促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同时,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趋势,抛弃一刀切的简单监管思路,原则导向为主,并预留监管政策空间。
小额、短期
《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办法》强调,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这意味着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的18期、24期等线上贷款产品均需作出相应调整。
“上限设定为20万,反应了监管正努力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控制贷款用途之间取得平衡。”薛洪言对记者表示,这既能满足各方对消费贷款促消费的诉求,又能有效降低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楼市的压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居民杠杠率的增速,一举多得。
需注意的是,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确容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风险问题。
薛洪言分析,就消费用途而言,由于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必须走线下,互联网贷款渠道中20万额度能满足几乎所有消费需求。而大额消费贷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资金流向难以控制上,现实中,很多大额消费贷款被提取出来,并未用于消费,而是流入股市、楼市及其他理财投资渠道,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也变相提高了居民杠杆率,并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楼市泡沫。
为防控上述风险,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办法》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四是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并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该负责人称。
银行避免成为单纯资金提供方
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对合作机构的持续性管理不足等,也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此前,据报道,截至2019年10月,整个联合贷款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万亿元左右,涉及数百家银行等金融机构。
规模庞大的联合贷款业务已成为监管重点。从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办法》强调了商业银行与联合贷款机构的准入条件、合作协议、信息披露、清收退出等,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合作,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应当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合作机构资质应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此外,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应体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此外,目前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仍然存在一些合作机构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情况。“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银保监会负责人强调。
《办法》强调,除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商业银行应当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费用,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页面醒目位置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责任,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互联网贷款到底能不能出“省”?
此前,部门地区监管部门在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中规定,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应坚守“立足当地、服务当地、不跨区域”的定位。
区域银行发放互联网贷款到底能不能出“省”?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思路是:地方法人银行应当坚守发展定位,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主要服务当地客户。
《办法》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
而在此前部分地区监管的规定中,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要按照客户身份证地址、主要业务经营地、主要居住生活地等维度,建立统一的属地经营规则,按照异地授信管理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管控异地授信。
“应该说之前的一些限制不是特别合理。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看,由于线上消费贷款小额分散笔数大,无论是风控还是催收,基本都是依靠线上,客户在本地与否对业务流程和风控效果基本没什么影响。”薛洪言称。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各家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差异性较大,《办法》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等提出进一步审慎性监管要求。
个人向银行贷款,怎么办理?能贷多少?
一、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79f598193489351931333365666237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扩展资料贷款费用:
(1)律师审查费。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由银行委托的律师出具的关于个人资信的法律意见书,这项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负担。广州的这项费用是由银行来承担。律师的委托费一般是贷款额的3‰。
(2)公证费。贷款申请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购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对是否同意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作出声明,这个声明需要公证。
(3)产权登记费。购房者在拿到房产证以后,要到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要交登记费用。
(4)保险费。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要给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在抵押期间内,保险单由贷款人,即由贷款银行保管。不同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费率略有不同。您从银行获得贷款所涉及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证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有关税费都需由您承担。
个人消费贷利率降到4%内,银行打响价格战
作者刘妍出品消费金融频道
央行最新数据显示,5月个人消费贷数据“转正”实现反弹,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当下,居民消费正在逐步扩张。与此同时,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也在逐步恢复,金融机构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满足这部分释放出来的需求。
近期,各银行也加入了“抢人大战”,通过不断下调贷款利率吸引客源。多方消息显示,多家银行下调个人消费贷产品最低利率,甚至叠加各种优惠政策之后,利率跌破4%。
多家银行降低利率冲业绩
2022年过半,银行似乎不约而同在5、6月份加入冲业绩行列。近期,上海、北京等多地陆续有市民表示频繁收到了银行的放贷电话、短信。来电者的身份有银行的客户经理、贷款中心工作人员,也有和银行合作的助贷机构等,但不约而同都表示银行现在个贷利率下降,询问市民有没有贷款需求。
据相关消息,北京建行推出的贷款产品“快贷”,贷款最低年化利率由原来最低4.35%下降到目前最低为4.05%,个人最高额度也达到了20万元。
不仅如此,贷款政策也有所松动,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12个月上升到36个月,还款方式也更加灵活,不仅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可以选择随时还款、按天付息的方式。
此外,有苏州的用户向「消费金融频道」表示,苏州建行贷款利率也下降了,信用快贷、个体经营快贷价格调整为3.95%,抵押快贷一年期价格调整为3.55%。
无独有偶,疫后的上海个人消费贷产品利率也出现下降。近期,上海招行推出“闪电贷粉丝节”活动,活动期间符合资格的客户,可以使用7.8折利率折扣优惠,折后年利率3.95%起。
城商行也在发力消费贷业务,宁波银行近期推出的一款消费贷产品最高额度能达60万元,贷款利率最低不到4%,申请流程也简化了不少,申请过后1至2天就可下款。
华东一家农商行开启了一个名为“市民贷锦鲤”的活动。活动页介绍,通过“锦鲤”名额秒杀,可获得3.85%的优惠贷款利率。
近期,杭州银行表示,在上半年新增贷款以对公贷款为主的基础上,下半年重点将平衡至小微、零售、绿色金融等领域。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消费贷利率最低的时候多在4%至6%之间,近期多家银行的利率都在4%左右,甚至可以跌破4%。
对于有信贷需求的消费者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获得高额贷款额度。反过来,银行降低贷款利率也能反向刺激消费者的消费。
但对于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助贷机构而言,资金成本以及公司背书在于银行竞争面前天然的处于劣势位置,在银行下调利率的档口,消费金融公司不可避免会流失掉一些潜在客户甚至是意向客户。
银行大举进攻个人消费贷
事实上,目前多家银行下调消费贷利率是综合因素导致的。一方面随着LPR报价的不断走低,最新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银行借此下调贷款利率;另一方面,政策要求也让银行担起社会责任。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主要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分析研究信贷形势,部署推进当前和下一阶段信贷工作。
会议中提到,金融系统要用好用足各种政策工具,从扩增量、稳存量两方面发力,以适度的信贷增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对各种性质的银行做出部署,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要主动发力、多作贡献;股份制银行要充分挖掘潜力;大型城商行要发挥区位优势。
支持实体经济及促进消费升级成为消费信贷主旋律,服务新市民也成为监管指导下银行业务发力的重点。
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4日晚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从九个方面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
央行放水也给了银行充足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贷的发放。去年7月开始,近一年内央行已经进行3次降准。今年4月,央行宣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一共计释放长期资金5300亿元。
当银行吸收到存款之后,必须依法上缴一定比例的钱给央行,剩下的存款银行才可以拿去放贷生息。降准意味着银行上缴的比例降低,则会有更多资金用于放贷,有银行工作人员向「消费金融频道」表示,虽然他们加大了个人消费贷的发放,但资金仍然充裕。
此外,在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银行正在努力改善信贷供给同质化严重的问题。
我国银行此前普遍在贷款投向上存在偏好大企业、国有企业、政府大项目、房地产领域,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支持不足,对于个人消费贷产品的发放也兴致不高。
盈利压力较大的银行可以从普惠金融和个贷中寻找机会。目前房地产等项目发展停滞,银行房贷业务也在下降,与此同时,我国个人消费贷市场正在急速扩张,因此今年银行布局纷纷布局消费贷实际上是传统银行对业务的升级和延伸,也是在经济调整下自我转型的一种尝试。
沪农商行近日在机构调研中表示,面对整个银行业收益率下滑的趋势,该行一边优化负债结构、加强成本管控,一边加大零售等高收益资产配置。
冲击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
银行们打响了个人消费贷低利率的第一枪,这势必会对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产生冲击,相较于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的7%至24%的年利率,银行的4%左右的低利率对借款人诱惑太大了。
除了低利率,银行的信贷资金是“一手”,资金成本也要比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低很多。银行也可以补贴得起。
银行们在消费贷领域跑马圈地势必会给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增加压力,因为从去年开始,消费金融行业的获客成本一直飙升不降,有业内人士表示他们今年上半年平均获客成本已经接近2000元,比往年翻了数翻,这压低了同业的利润增速。
「消费金融频道」认为,多家银行低利率应该是出于几方面考虑,一是要顺应国家政策要求,逐层放水,放宽社会融资门槛,普惠消费信贷和小微信贷。二是年中业绩冲刺,上半年社会融资低迷,业绩呈现需要优化。
从长期来看,银行的超低利率或是暂时的。从工行、建行相关产品可知,推出低利率产品有诸多限制,不仅限制名额,而且还需要领取诸多优惠券叠加才能获得。而且银行对贷后考核较为严格,放水势必会提升不良的风险率。
从整个市场看来,降低利率也并不是所有银行的选择,大部分银行还是维持在原有贷款利率区间,甚至部分城市传出个人经营贷、消费贷利率近期利率有小幅度上涨的情况。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数据显示,去年年底,消费贷利率已经开始上涨,2020年12月,全国性银行线上循环消费贷产品的平均利率水平环比上涨13BP,其中国有行环比上涨了3BP,股份行环比上涨了23BP。进入今年3月份,部分银行发放的消费贷款利率也出现回升。
或许银行的这波“及时雨”会对消费金融市场起到一定的“鲶鱼效应”,让利率市场化更加充分,也让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更加重视自身数字化能力的差异优势,强化业务的灵活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