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丹阳急用钱贷款

本文目录

只要198,十万贷款拿回家!

贷款吗?亲

只需要支付198元服务费

随时转账放款

额度可达十万元

天下还有这种好事啊

还是先来看案例吧

2020年5月,江苏镇江丹阳警方在侦办一起网络贩卖个人信息案件时,发现了一个利用虚假网贷平台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新和王某超组织人手,通过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电话或者QQ联系受害人,利用扫二维码注册虚假平台、虚假放贷视频等方式诱导对方不断转账,包括“198元的服务费”、“188元的提现费”以及“398元、888元、1388元”等金额不等的佣金和“加急费”。前后骗取上百名受害者人民币共计20余万元。

丹阳警方调查清楚后组织警力赴广西、河南等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2020年12月底,该案3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再来捋一遍这个骗人的套路:

一个急需用钱的受害者,在茫茫网海中看到一根救命稻草:“只要198,十万贷款拿回家!”

被这致命诱惑吸引后,受害人与骗子扫码互加好友,开展了一系列天花乱坠的咨询、验证、对话之后,受害人颤颤巍巍交了198元钱,唰!

哇!几万块真的就这么打过来了?!等等,为什么提不了现??哼哼,想提现可没那么容易,套路纷至沓来:

服务费198

提现费188

加急费888

受害人根据骗子的要求一次一次转账后,“贷款”却还是一直在路上。

交涉?没用的~~

骗子们之间还紧锣密鼓地商量即时“战略”:

经核实,转账记录都是假的

是嫌疑人用软件制作的虚假转账单

近年来,五花八门的网络贷款平台层出不穷,免息、低息、高额贷款的背后,往往是骗子在瞄准你的钱包。

那么究竟该如何识别网贷骗局呢?请注意以下“四大要素”:

1、不需要任何抵押

2、贷款前先交费

3、超低息贷款

4、不用见面传真合同

万一已经遭遇网贷骗局了又该怎么办呢?

1、最短时间拨打110,提供骗子收款账号。

2、保存好与骗子的聊天记录、交易明细等。

3、固存骗子提供的二维码、网站链接等。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

急需用钱的时候

的确容易两眼一抹黑

踩进明摆着的陷阱里

只交198,几万元就到手

天下哪有这种好事啊

换位思考一下,你就明白

对方除了骗你,别无他想

图片网络截图

素材江苏网警

编辑沈琛

套路太深!丹阳法院公布“套路贷”典型案例

今天上午,镇江市中院和丹阳市人民法院共同召开“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押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民间借贷拓宽了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合法的民间借贷理应依法予以保护。但是,当前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实施“套路贷”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为提高群众防范、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法院发布了近年来审理的全市“套路贷”典型案例:

1.原告潘某诉被告盛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7年12月,盛某向潘某出具借条一张,今借到潘某2万元用于周转,月息3分,蒋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庭审中潘某称当场交付现金1万元,出具了2万元借条,利息每月1500元。

经关联案件查询,潘某为职业放贷人。

【处理结果】裁定驳回原告潘某的起诉。

【法官说法】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是套路贷常见手法。

本案中潘某自认交付现金1万元,却要求借款人出具2万元借条,并收取高额利息,潘某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故裁定驳回潘某起诉。

2.原告张某诉被告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戴某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戴某称2012年年底因个人需要向张某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息0.6万元。2014年2月26日,张某伙同他人将戴某扣押,逼迫戴某还款,戴某联系其朋友付给张某1万元,并在张某逼迫下出具7万元借条一份。2016年6月张某委托黄某向戴某催要借款,因借款为高利贷,戴某不同意给付,后双方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商定以3.5万元一次性了结,调解后戴某给付黄某3.5万元,黄某将借条返还戴某,后戴某发现借条为复印件,经民警联系,黄某确认该笔借款已了结,戴某未再讨要借条原件。后张某又以借条原件提起本案诉讼。

【处理结果】裁定驳回原告张某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官说法】恶意垒高“债务”作为“套路贷”的惯常手法。其行为表现包含:

1.放贷人在借款人归还部分款项后,迫使借款人重新签订“借贷”协议或者出具“借条”,但对已归还款项不予扣除;

2.放贷人在借款人还款后不出具凭证、不归还借据,并以借据再次主张“权利”。

本案中,张某采取非法限制戴某人身自由的方式讨债,且在戴某偿还部分借款后,不仅不出具凭证反而强迫其重新出具“借条”,垒高借贷金额;甚至在戴某向张某委托人还款后,张某不归还“借条”,又以该“借条”为依据要求戴某还款,已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故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原告顾某诉被告解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8年8月,解某称其因经营困难,经人介绍到江苏某二手汽车销售公司王某、夏某处借款,对方拿事先准备好的固定格式的借据、协议让解某签字,该借据上出借方为顾某、借款人为解某,月利率2%,利率部分解某未捺印。当日解某出具收条一份,确认收到4.5万元,后顾某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至解某账户4.5万元,该笔款刚到账,王某、夏某等人就要求解某以手续费形式向夏某打款13380元,后王某又以偿还车贷名义要求解某打款两次,每次各4830元。后顾某以该借据起诉要求解某偿还4.5万元。

经业务系统查询,顾某、夏某、王某通过相同手法的民间借贷案件多起。

【处理结果】二审裁定驳回顾某起诉。

【法官说法】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是套路贷的典型手法。

具体实施中放贷人往往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周转,以低息为诱饵诱使借款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后又以“保证金”“手续费”等理由让借款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

本案中,顾某、夏某、王某等人就是利用解某急需资金的心理,以无息为诱饵使解某签订借据,后未经解某同意在借据上擅自添加利息,在借款发放后即收取高额手续费,在后续还款中,又以车贷名义通过借还款主体的不同,隐匿还款证据,掩盖其非法目的,已构成套路贷虚假诉讼。

4.郑某等人“套路贷”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2017年11月,郑某成立幻米信息科技公司,并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支付宝、微信账户,设置幻米钱包、顺风借条等放贷线路,并招募其他人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幻米公司下设话务部、初审部、催收部等部门。其中话务部负责联系借款人,初审部负责审核借款人资质,并告知借款人借款额度、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利率(周息约30%)、实到手金额(扣除了首期利息、服务费)以及其他事宜,如逾期将每天收取本金40%的逾期费等,在借款人同意后,借款人被要求通过网络平台打电子借条(电子借条上金额为未扣除首期利息、服务费的本金,利率为年息20%-24%),后初审部转账给借款人。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款的,初审部通过微信告知借款人可以通过缴纳高额续期费(续期费为每天本金的10%)来延长借款期限或者将被采取拨打通讯录电话、发老赖照片、由专业催收团队上门催收等方式,威胁借款人偿还本金、利息;初审部将该笔借款信息转给对应线路的催收部催收员,由催收员负责通过打电话辱骂、威胁借款人,拨打部分借款人通讯录名单的电话,对部分借款人和亲友使用“呼死你”、“云呼”等软件进行垃圾短信和电话轰炸,对部分借款人PS不雅照片,并将照片短信群发到借款人通讯录等方式进行催收,威胁借款人将本金、利息以及高额逾期费(公司规定的逾期费为每天本金的40%)还款至当初放款的支付宝、微信账号。

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1日,郑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与杨某等48名被害人共计签订了41.5万元的电子借条,实际放款仅28万余元,以收取首期利息、手续费的名义,骗取上述48名借款人共计11万余元。被告人郑某通过上述手段,以续期费、逾期费、本金、利息为名,多次勒索上述48名被害人共计34万余元。

【处理结果】郑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刑。

【法官说法】实践中,套路贷违法犯罪当事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本案中郑某通过成立信息科技公司,并借助“网络借贷平台”向被害人发放借款,在发放中又以手续费、首期利息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在借款人未能如期还款时,郑某等人或者通过“呼死你”、“云呼”等软件进行垃圾短信和电话轰炸或者通过辱骂等方式敲诈被害人。

为切实打击“套路贷”,市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20号前,市法院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已审结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套路贷”案件完成了排查,共发现套路贷线索74件,其中公安机关已经对7条线索立案。对新收民间借贷案件,统一由民二庭审理。采取动态更新职业放贷人及其代理人名录,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法官会议讨论等具体措施,用规范化的审判流程,提高识别能力。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提高对“套路贷”的风险防范意识。

丹阳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记者:林振芸杨晨

编辑:小九

贷款手续简单到可在微信上操作,我服了

今天上午,“党建领航金融惠农”丹阳农商银行“善农行动”启动仪式暨新零售平台上线发布会在吕城镇举行。市领导黄春年、赵志强、赵立群、金夕龙、石捷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领导黄春年、赵志强、赵立群、金夕龙、石捷和丹阳农商银行负责人上台,共同为丹阳农商银行“善农行动”暨新零售平台按下了发布键。

近年来,丹阳农商银行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发展”主题,找准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以“党建”为磁石,开启了“善农行动”,将普惠金融服务送到千家万户。

丹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上官小天致辞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石捷在致辞中指出,“党建领航金融惠农”启动仪式,拓展了金融助农的新领域,打开了金融惠农的新空间,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能真正跑起来、快起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展示了疫情下丹阳农商银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惠农情怀。

石捷强调,金融惠农大有可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十分需要金融的助力。银行业要以此次惠农行动为契机,加大金融支撑力度,把更多的金融活水,引入农村大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群众家居环境改善,精准摸排融资需求、助推乡村文化风尚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在全面小康奋进路上展示金融硬核力量。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跟踪服务,为银行业推进金融惠农工作提供沟通平台,最大限度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带头走好丹阳乡村振兴转型发展之路。

发布会现场,吕城镇和丹阳农商银行负责人签订了“党建领航金融惠农”镇、银合作协议书;介绍了丹阳农商银行新零售平台操作流程,并现场通过新零售平台“简丹贷”进行了个人贷款授信。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简丹贷”,活动还邀请了几位嘉宾现场体验了一下这个小程序。体验过后,体验者们纷纷表示:丹阳农商银行新零售平台真的很给力!“简单贷”真简单!

“简丹贷”

“简丹贷”:随时随地想贷就贷,信用贷款手续简单,动动手指线上就能办理!

“简丹点”:聚合线上平台流量,整合线下行业商户,天天优惠24小时不打烊!

微信搜索“简丹贷”“简丹点”

小程序即可办理

还等什么

赶快去体验下吧

长按识别二维码

即可申请贷款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