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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在建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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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回应建行申请财产保全:已偿付5000万借款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日电针对此前媒体称建行向法院申请冻结乐视及贾跃亭2.5亿财产一事,乐视网2日晚间公告称,本次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申请财产保全,系因首笔借款5000万元未能及时续贷或者还款,建行出于风险防范,对全部贷款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经对5000万借款进行了偿付,正在就另外2亿元借款风险与建行积极协商洽谈化解方案。

近日,有媒体称,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分别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

针对该报道,乐视网回应称,乐视网2016年6月23日、2016年9月29日与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共申请两笔借款5000万和2亿元,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其中5000万借款于2017年6月22日到期,由贾跃亭、贾跃民先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亿元借款于2017年9月28日到期,由贾跃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人涉及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四方,主要系借款主体为乐视网,其余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致。

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申请财产保全,系因首笔借款5000万元未能及时续贷或者还款,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出于风险防范,对全部贷款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经对5000万借款进行了偿付,并正在就2亿元借款风险与建行积极协商洽谈化解方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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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招行、平安银行后 建行又向法院申请冻结乐视财产

乐视风波持续升级。

继被招行冻结12.37亿元、被平安银行向其关联企业酷派讨债后,乐视又明确被另一大行冻结资产。

8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裁定书显示,7月24日,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分别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裁定书,目前建行的财产冻结申请已获得法院准许,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两份裁定书部分内容

据了解,乐视(贾跃亭)与建行的资金关联最早可追溯到2015年。2015年下半年,乐视与建设银行达成战略合作,获得授信支持。而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建设银行授信总额度为4亿元,已使用额度高达3.4亿元。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作为对风控要求极高的银行,当招行、建行等大行纷纷开始着手冻结乐视资产时,其他银行系“债主”的动作还会远吗?

有业内人士透露,除上述银行外,尚有其他多家银行的公司债券将于明年8月、9月到期,这些银行看见乐视目前的状况很有可能提前申请资产保全。

根据乐视公司债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截至去年6月底,乐视网在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授信金额均已大部分使用。乐视网在12家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4.2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2.4亿元,使用率达92.6%。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银行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

当企业(企业主)在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如果是企业发展可持续的,应该可以通过展期;但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就要看有没有资产可抵债。

目前来看,乐视应该属于后者。

乐视风波中的贾跃亭家族

在本次建行冻结乐视资产的诉讼案中,案件的被告者不仅有贾跃亭,还有贾跃亭的哥哥贾跃民。

乐视风波愈演愈烈,这场风波不仅牵扯出乐视的关联企业,还牵扯出乐视体系内的“贾家人”。目前,贾跃亭兄姐或被冻结资产,或被调职。

公开资料显示,贾跃亭的姐姐贾跃芳持有乐视系的母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份的1.5%,原担任乐视控股的经理。

但在6月13日,乐视控股的法定代表人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同时,贾跃芳乐视控股经理的职位也被吴孟接替。

据了解,贾跃民也是乐视网的重要股东之一。

天眼查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贾跃民仍持股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4394.72万A股流通股,占股本2.20%,为乐视网第四大股东。

此外,天眼查还显示,2012年后,贾跃民还是包括乐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内多家乐视相关企业的法人,并且担任着乐视生态汽车投资管理(德清)有限公司、乐视手机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执行董事。

建行为何要冻结贾跃亭兄弟财产?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问题询问建行新闻处相关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该负责人尚未有所回复。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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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申请冻结乐视及贾跃亭2.5亿财产 已获法院准许

金融界银行讯8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裁定书显示,7月24日,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分别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300104,诊股)(行情300104,诊股)、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

建行的这一申请已获得法院准许,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乐视员工信用卡额度该不该调建行或涉嫌霸王条款

“信用系统建设对授信机构如银行的失信行为关注不够,甚至将之错误地视为是一种借贷的客户关系。”

近日,建设银行(601939,诊股)将乐视员工信用卡额度调至1元,成为热点新闻。

信用经济时代,“信用”已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离开“信用”几乎可以说寸步难行。

乐视“失火”,银行对风险控制的举措殃及到员工,还包括离职多年的前员工。人在职场,谁能保证不会遇到雇主信誉下降的情况呢?

笔者认为,由于乐视员工工资收入不确定性增加,或影响还款,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调整信用额度,从表面看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商业行为”,但是,每个公民的信用额度是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一分子,绝不只是授信机构(银行)与客户的简单商业行为,信用额度不应是银行的“商品”,被授信人也不只是银行的“客户”,更是一名“公众”。因此,银行调整信用额度的行为要有公共约束机制,须纳入法律等公共治理体系。

站在建行的角度,信用卡调整额度并非没有依据。建行信用卡协议规定,甲方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重大变化,足以影响甲方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建行有权调整信用额度。

不过,建行单方面提前采取风控措施,有违契约精神,或涉嫌“霸王条款”。

从信用管理的角度来看,个人的信用状况并不是单一取决于工资性收入。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暂时性失去收入来源,绝大多数人还有很多种还款来源渠道,例如之前的积蓄、亲友之间的借贷等,以保持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

据该次事件当事人“白云飞”称,其名下有房(无贷款),且已从乐视离职4年,也就是说,事实证明离开乐视并不代表他们“信用不足”。

金融机构或商业授信机构考察一个人是否有信用价值,主要看其在个人征信机构(如央行或商业征信机构)的信用记录,特别是当事人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是最被看重的,这代表着偿债的意愿和行为。其次才考虑包括个人收入(不只工资收入)和资产净值等在内的个人还款能力。

从信用经济学的角度看,最基本的信用关系是对称性互动,这里的对称性不仅包括条件的对称、机会均等,而且要有程序对等、阶段性对等、责任风险对等、履约对等、违约责任处罚等诸多对等,才能构成一个完美的信用对等体系。“一刀切”的做法违背了信用关系的对称性互动原则,这才是被诟病的最根本原因所在。

据了解,国内银行极少有因为企业经营状况来调整个人信用额度的做法。

7月26日,建行回应称,目前,对于经核实资信良好的客户,信用卡中心已恢复了授信额度,占此次临时调控客户的95%,另尚有5%的客户还在进一步甄别之中。

建行在事件曝光后不到一天就恢复了95%的客户,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之前的做法伤及无辜了。

不难看出,此次事件还折射出我国信用建设的短板,个人征信记录还很不完善,银行在大数据时代还只能高度依赖个人收入等指标来判断个人信用状况,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笔者认为,信用系统建设更多是关注个体的失信行为(违约责任),而对授信机构如银行的失信行为关注不够,甚至将之错误地视为是一种借贷的客户关系。监管部门应该弥补个体的弱势地位,对银行的失信及霸权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

(作者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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