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那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到底要怎么分?
罗先生: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单位)以工资为基数并按比例交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但如果夫妻离婚,一方可以分割对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名下公积金款项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能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一方直接给对方予以货币补偿。
(俞为鹏提供)
老公婚前买房,老婆用婚前公积金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怎么分?
审理中,经鉴定,前述房产中由阿琴使用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为37万元,双方对阿琴投入的8万元及相应增值部分37万元的归属各执己见。
阿坤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
我觉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没有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阿琴自愿将她的个人婚前财产投入到我们夫妻二人婚后的共同生活之用,应视为自愿赠与,她的个人婚前财产已转化为我们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相应增值部分也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退一步讲,即便没有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依法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37万元是我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8万元所产生的增值,全部45万元理应归我所有。
法院认为
阿坤主张阿琴于婚后提取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8万元用于偿还阿坤个人婚前房产按揭贷款的行为系赠与,但其并未能举证证实阿琴就该款项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因而该部分款项依法仍为阿琴个人所有。
阿坤又主张即便该8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款项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37万元因产生于婚后,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房屋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而非孳息或夫妻婚后经营所得,阿琴使用其个人婚前财产用于偿还阿坤个人婚前房产的按揭贷款,该部分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亦为自然增值,应为阿琴个人所有。
因此,阿坤应就案涉房产向阿琴支付补偿款共计45万元。
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案件中,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较为普遍,而如本案中一方使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另一方婚前房产的按揭贷款的情形则较为少见。对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该方所有,因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一般争议不大;而对于个人婚前资金投入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实践中容易产生较大争议。
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应如何确定,关键是解决该增值部分的性质问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阿坤认为增值部分37万元产生于婚后,应归夫妻双方共有,实际上是将房产增值视为夫妻投资和经营的结果,但应当认识到,房产增值从本质上反映的是投入的资金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实现的自然性增长,有别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出租房屋、买卖股票、经营生意等投入劳动、管理而实现的主动性增值。因此,房产增值是投入的资金所产生的自然增值,而非经营所得。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为其个人所有。
本案中阿坤未能举证证实阿琴就其个人婚前公积金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房产增值又属于自然增值而非孳息或夫妻婚后经营所得,故法院判决确定阿琴的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款项还贷部分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均归阿琴个人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厦门中院、湖南高院
来源:邢台开发区法院
婚后可以将配偶公积金用于还款吗?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就是为了方便买房而设立的个人和单位一起承担的积金存款,个人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来说有更多的优惠和便利的条件。那么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可以将配偶的公积金用于还款吗,婚后将配偶公积金用于还款要办哪些手续呢?
婚后可以将配偶公积金用于还款吗?
1、婚前一人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是可以提取您和您爱人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来偿还贷款的。若您爱人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您可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
2、若您爱人是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于提取对应月到管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
婚后将配偶公积金用于还款要办哪些手续?
1、根据我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几种条件,重要的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还有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3、此类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4、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还款也就意味着需要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了,两人一定要先协商好产权的处理,避免日后针对房产问题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