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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首套房怎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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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首套房?首套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那么如何认定首套房?2019年首套房贷款条件是什么?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石晓莉律师解析。

什么是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如何认定首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石晓莉律师补充:

2019年首套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

1.公积金足额正常缴纳,并连缴6个月以上

2.购买的是本市自住普通住房

3.购买商品放的,需在合同签订、首付支付后提出公积金贷款

4.购买二手房的,需在合同签订、首付支付、房产交易后提出公积金贷款

5.购买公有住房的,需在备案、首付支付、房产过户后提出公积金贷款

6.拆迁安置的,需在合同签订、房款付清、房产交易前提出公积金贷款。

(二)银行首套房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偿还能力

3.信用良好

4.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5.有首付证明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首套房贷款要知道的那些事!

有过贷款经历的朋友们应该知道,首套房贷款其实并不简单,有时候哪怕准备了很久或者愿意支付更多的利息,贷款还是被拒了。

那到底怎样才可以成功办理首套房贷款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首套房贷款的所需条件

买房人要年满18周岁,名下无房且外地无贷款记录(外地有房无贷算首套);

纯公积金贷款90平以下,与父母无共有房产,包括限购日2011.1.30前,可做首套,首付2成。

2.办理首套房贷款的流程

(1)联系银行,提交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件、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先做贷款预审,等待预审结果。

(2)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等贷款银行审批,放款。

3.首套房贷款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的护照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如果是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7)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相信大家对于首套房贷款的相关流程都是非常的熟悉了,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在决定使用首套房贷款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购房首套房贷款的条件。

这类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广州新规→

生娃不仅仅是“添一张吃饭的嘴”,更关系着父母的职业发展、家庭的住房、托育等潜在成本。

12月9日,广州市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其中,在公租房分配时,广州市将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为家庭照护宝宝创造便利

为了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更安心地陪伴宝宝成长,《规定》提出了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一系列的福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规定》提出了“灵活休假”的制度。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对于不少育龄女性来说,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规定》明确了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公租房分配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生育子女的成本,还体现在住房上。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破解“带娃难”“托育贵”

带娃难、托育贵,也一直困扰着年轻父母。

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社区活动室、村民活动室等,为社区内育儿家庭组织的亲子活动提供场地。进一步降低托育成本。

带娃是个“专业活”,特别是0~3岁的婴幼儿托育,更需要专业的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

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综合:南方日报、南方+

来源: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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