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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贷款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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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0成交 房贷下不来 这个现象什么时候会结束

国庆节后,大家在各个媒体渠道可以看这样的信息,某中介4个月0成交,某楼盘降价了,房贷利率下调了等等消息。不外乎说,谁最能感受这波政策后合肥楼市的寒意,那肯定是中介公司和中介经纪人,各大找房网站上,成批的门店转让信息,冷的发抖的合肥楼市,会有怎么样的趋势呢?

1.近期合肥学区房指导价依旧未出,之前有消息是国庆节前,但是现在已经10月过半,依旧没有消息,这是政府有意减少对市场下行的刺激,房产政策涉及的面太广,每个决策都慎之又慎。尽管如此滨湖、高新、政务区已然有中介公司3-4个月都没有成交了,二手房市场的下滑已经蔓延到新房市场,7月份合肥新房成交近6000套,8月份成交近4300套,9月份成交不到4000套,尽管开发商出了很多优惠政策,但是买房人的心态依旧观望。

2.防止涨转为防止跌,省内的安庆和庐江已经出台限跌政策,严格要求房源降价不得超出备案价10%,防止相互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3.越来越多是城市进入救市的状态,例如哈尔滨就出台了16条救市措施,指导价未出的城市也暂缓出台,出于保护市场的目的。房价下跌过多的城市,有望适度政策松绑。

4.合肥接下来应该不会有调控加码了,随着交易量的持续下降,房价还会下降,以价换量会是未来一段时间的成交常态,而且还关乎到银行政策是否给力。

综合来说,如果考虑买二手房,还可以观望一段时间,真正的批量降价还没有开始。新房方面,合肥的新房都是限价的,如果有看好的,多争取优惠政策,随时可以买。

买房子交了两万定金,如果贷款下不来可以退吗?

西安的白先生提前预约了售楼中心,到了周末便独自一人去看房。去了售楼中心后,销售人员热情地为白先生介绍各式各样的楼盘,因为看过的楼盘太多了,白先生一时之间也拿不定主意不知该选哪套比较好,于是白先生跟销售人员说想回家再多考虑考虑。然而销售人员说,目前楼盘正好有打折活动,且活动期间就这几天,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对方还表示,现在只需要交三万的定金就能把房子给订下来,房子数量有限,销售人员让白先生多考虑考虑。白先生一想,觉得三万的定金确实很便宜,比别处低了不少,犹豫了一小会儿,白先生便当场交付了三万的定金并与对方签了认购协议书。在白先生交定金的时候,销售人员并未与白先生说如果反悔买房定金该如何退还等问题,白先生觉得销售人员并未尽到自己的义务,作为销售人员对方是有义务将后续事由告知给对方的。

签完合同之后,销售人员才告知白先生说现在买房没有任何的优惠条件,最多只能在原价的基础上减少五千。这下可让白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明明是对方说了有优惠活动自己才匆匆订房的,然而现在自己已经交了定金才跟自己说没有优惠活动,这不是忽悠人吗?销售人员对此却说,因为定金比别家少了很多,这已经优惠了不少了,所以没有额外的优惠了,而且他们家的楼盘单价要比别处低很多。对方说的理直气壮,白先生无言以对。

后来白先生又去别的楼盘看了一下,发现有的楼盘地理位置更好,而且附近的设施都很完善,但是单价却比这家还要低!于是白先生铁了心打算去别的楼盘买房,遂跟销售人员沟通想要退房。谁知销售人员一改往日的热情,态度冷酷地拒绝了白先生,并声称如果白先生执意要违约,定金是不会被退回的,说完便直接挂了电话。白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不甘心自己的血汗钱就这么付诸东流。在朋友的介绍下,白先生找到了小编求助。通过所里专业人士的处理,半个月后白先生就收到了对方的退款,整整三万的定金!

绝大多数人在买房时都分不清“订金”和“定金”。这两个词别看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区别可大了去了,如果不慎弄混,很有可能要损失一大笔钱!接下来小编就具体说说这二者之间的区别:

定金:又被叫做保证金,是在签合同之后,将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确保合同顺利被履行的凭证。

订金: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签订临时认购协议,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以便取得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常用于房屋售卖。在甲方履行合同后,订金要被作为房款的一部分或者被返还给当事人。

除了定金与订金还有两种常见的“金”:认筹金、意向金。认筹金和意向金本质上和“订金”是一样的,而且并没有“定金”的性质。认筹金跟意向金都能被无条件退款,同时也能被转为定金或返还给当事人。

最后小编还得嘱咐大家一句,对于定金:它只是作为法定的担保形式,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广泛存在于各大交易中。关于这个,《担保法》、《合同法》中均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对于处理退定的技巧,小编根据多年退定经验,整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退定方法总汇,代退所:极速退定15招,最快3天必退,助你退定成功,几千名购房者通过这篇内容退回定金,有需要的朋友可自己搜下自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大面积停止房贷,为什么住房按揭贷款的审批越来越难?

昨日接到我堂弟的一个电话,让我帮忙咨询我们行一笔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已经快1个月了,迟迟没放款)。细问之下才知道:我二叔一个朋友购买一套二手房,原打算在我堂弟他们行办理按揭贷款,但因为他们行已经不受理二手房贷了,所以转而到我所在行办理,结果一来在我们行批完后将近1个月依然未放款,所以让我问问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其实这已经是我今年来接到的第三个让帮忙打听住房按揭贷款的电话了,这在以往从没有过,很多人都很疑惑,明明自己各方面条件都符合,银行授信也批了,房管局的抵押登记也办理了,为何银行却迟迟不放款?

其实这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的银行基本上都掀起了一股“房贷荒”的现象,比如前两天南方都市网的报道,根据记者的实地调研,广州地区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南粤银行、华夏银行、华兴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已经直接不受理房贷业务,其余银行虽然仍受理房贷业务,但是放款期限也大大的延长,从原来的几天(商业贷)到现在半个月甚至1个月以上的都有,那为什么突然之间房贷变得如此之难呢?

政策因素住房按揭贷款作为银行最优质的贷款之一,也是银行最主要的贷款构成。不过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银行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大部分银行自身内部都有对各个行业的信贷投放进行限额控制,以本行为例:设置了行业的高中低三个限额。触及低限,暂停接收新的贷款申请(已接收的继续审批及放款);触及中限,已接收尚未审批的不再审批(已审批的继续放款);触及高限,已审批尚未放款的也暂停放款。

但是自身内部控制,是有可操作性的,特别是遇到住房按揭贷款这种优质性的贷款,一般会相对放松一下,不会一下子限制得死死的,今年以来各银行之所以突然缩紧房贷业务,主要是因为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两大管理机构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分档设置各类型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而该通知正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下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到部分银行目前已经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保监会的规定的上限了,当然人行及银保监会给了适当的过渡期(已经超过的银行要在过渡期内调整至限额范围内);其他的银行虽然没有超过,但是基本也都逼近了临界点。为了不违规,在政策的要求下,银行就必须缩紧房贷政策,在预计的可控范围内进行额度安排,这就是为什么2021年以来房贷申请及放款越来越难,同时也越来越慢的原因。

而随着房贷政策的缩紧,房贷利率也在不断上升,根据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6月份,贝壳研究院监测的72城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52%,二套利率为5.77%,比5月分别上浮5个、4个基点;重点城市首套和二套房利率水平距离2019年11月份的高点已经不远了。

总结随着监管政策的落实及加强,未来房贷额度管控、占比管控将是常态化的,资金大规模涌入楼市的时代结束了,而靠杠杆炒作楼市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受此影响,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房价将会开始实现回落(可贷的人员减少,购房群体减少,市场需求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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