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清丰县支行创新型粮食贷款模式助力夏粮收购
受疫情影响,国内外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今年的夏粮收购形势十分严峻。为提升对企业粮食收购支持力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巩固粮食信贷主导银行地位,一直以来,农发行清丰县支行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提前着手,积极准备,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农发行清丰县支行领导班子亲自组织人员,专题研究夏粮收购相关文件,认真学习创新型粮食贷款模式,分析夏粮收购形势,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对客户的模拟评级筛选,最终选择一家国有企业作为县级储备粮油贷款企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粮食收购准备工作,主动和县粮食局对接协调,摸清收储企业仓容、核实企业库存条件,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努力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县政府启动地方储备粮计划,收储地方调控粮1.8万吨,保障地方粮食市场需求并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
6月份以来,农发行清丰县支行领导带领客户部门加班加点,推进企业评级授信和其他贷前准备工作,完成企业授信审批6042万元,于6月27日晚发放第一笔收购资金2000万元。
农发行清丰县支行主动深入企业,宣讲粮食购销领域的信贷政策,推广地方调控粮、物资供应链等模式,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全力保障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做到“钱等粮”,让农民“粮出手,钱到手”。通过开辟办贷绿色通道,推广粮食贷款模式,不断扩大我行市场收购份额,擦亮“粮食银行”金子招牌,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职能。(李振亚)
南乐县支行紧急投放水利建设救灾应急贷款
7月17日以来,河南普降暴雨,连续多次发布暴雨红色、雷电黄色预警,多地出现极端降水,受上游来水影响,导致南乐卫河水位持续上涨,全县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汛情就是命令,行动刻不容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乐县支行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和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中。
7月24日,农发行南乐县支行通过信贷业务应急通道,获批1.5亿元水利建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持南乐县辖内公共设施、卫河堤坝抢修、加固等工作,7月25日已投放到位1000万元,为筑牢抗洪救灾的“金融堤坝”及时注入了政策性金融力量。
汛情发生后,农发行南乐县支行闻“汛”而动,快速响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农发行救灾应急贷款信贷政策,并严格按照《关于启动信贷业务应急通道支持救灾应急贷款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营销对接属于我行业务范围内与救灾应急贷款有关的应急贷款事项。
7月23日下午,政府提出应急贷款申请,南乐县支行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办贷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准备贷款材料。省市县三级行各条线办贷人员全天候在线在岗,同步协作,无缝对接,仅用2天便完成了贷款的申报、受理、调查、审议、审批、发放全流程,用实际行动跑出了农发行速度。截至7月25日,农发行南乐县支行救灾应急贷款1.5亿元成功获批,1000万元成功投放,95.49万元成功支付。
农发行南乐县支行将会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农发行总行、省行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部门“保民生、保生产、保稳定”积极作用,全力做好灾区、灾民金融服务工作,为南乐防洪抗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岳宗康)
10人团伙提交虚假房产证等资料申请贷款 瞒过中原银行风控部门骗得1000万元
5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披露一份骗取贷款案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有10人用虚假材料骗取中原银行贷款1000万元。
判决书披露,2016年初至2016年8月份,河南省民航大酒店法定代表人文某与李某美等人预谋骗取贷款。之后,由文某制作虚假结婚证、房产证、购销合同等虚假申报材料,再由李某美联合另外9人,拿着虚假贷款资料,分别向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100万贷款。
中原银行风控部门在收到贷款资料后,并未审核出异常。在李某美等人分别缴纳10万元保证金后,中原银行向10人发放了贷款1000万元。
2018年12月,经人报案,文某与李某美骗取贷款案事发,公安部门于同月20日对两人刑事拘留。之后,两人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截至2019年7月4日,李某美归还中原银行贷款本息117.43万元,至年末,共计归还718.8万元,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收到欠款之后出具谅解书。
2020年3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文某和李某美两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已经构成骗取贷款罪。此外,法院表示文某退还部分赃款,李某美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均自愿认罪认罚,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因文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因李某美犯骗取贷款罪,判处其罚款1万元。
其余同案人均已另案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