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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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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人死之前向银行借了500万元,死后银行会怎么处理?

意外与明天哪一个先到来,没有人能预测,毕竟天总有不测风云。如果一个人在死之前向银行借了500万元,结果没多久之后就过世了,那么银行会如何处理这笔借款呢?是不是人死债消?不用还了?

资产保全其实借款人过世后,如果家属没有通知银行,银行并不知道,一般要等到还款日,这笔资金没能按时还款,出现欠息、逾期,银行进行催收时才会发现。正常而言,此时银行会立马向法院申请冻结借款人名下的资产(资产保全),以防止借款人的亲属转移。

银行账户扣划在资产保全后,银行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该借款人名下的资产,如果债务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足够覆盖贷款本金,那一切就都结束了,直接通过司法扣划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贷款本金。

备注:现实中银行没有直接权利扣划客户名下账户存款的权利,除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对司法机关要求的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二是事先有约定,对在本行有贷款业务的储户,其账户上的资金,在贷款到期未偿还的条件下,银行可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扣划。

拍卖抵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偿在目前这个社会上,要想有纯信用的个人贷款500万元并不容易,绝大部分的贷款基本都是有要求抵押物或者提供保证人的,如果借款人在各银行的账户并不足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余额,那么银行在起诉后,就会通过拍卖抵押物或者向保证人追偿的方式来解决这笔不良贷款。

1、抵押:如果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是纯抵押的,特别抵押物是住宅的,其实都很容易处置,毕竟银行是按照抵押物价值的70%设定的抵押的,当然任何事都有特殊,现实中也有流拍的现象存在。在抵押物拍卖完后,如果金额足够偿还贷款本金的,那么多余的资金,银行会返还至债务人的名下的银行账户;拍卖金额不足偿还贷款本金的,如借款人名下还有其他资产,继续追偿,若没有则差额计入不良。

2、保证: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保证分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处置手段不一样:(1)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在代偿后,自己再去清理债务人的资产;(2)一般任何担保:银行只有在清理债务人所有资产后,差额部分才允许保证人追偿。从上述定义上来看,显然连带责任的风险以比一般担保的封信高。

3、既有抵押又有保证:两者同时进行,不过一般情况下,银行都是先把抵押物拍卖后,差额在由保证人负责赔付。

此外还有一个质押方式的,不过目前相对较少,且处置方式与抵押的类似,就不再细说。

继承问题由于银行知道债务人的过世时间,正常会晚于债务人的亲属;所以很多时候,当银行知道债务人过世时,想要申请资产保全时,会发现除已设定抵押的资产外,债务人的其他资产已被其子女继承了。

这种情况下,对于银行而言,依然是优先处置抵押物或者保证追偿,在采取一切措施之后仍然有差额的,银行可以向债务人的子女进行追偿差额部分,因为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当然,如果债务人留下的其他资产依然不足以覆盖差额部分,那么也只能以这个资产为限,不能超资产的范围要求继承人进行承担。

总结人死债消、父债子偿,这些民间的普遍认知,其实目前并不适用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过世后留下的债务,银行有一套规范的处置方式,不多要,但也不会不要!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必须由家属偿还吗?

这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发了这样一个问题,说在自己死之前,能不能在网上大量申请无抵押贷款,然后留给后代?

看了这填信息,估计很多网友都会灵光一现,这貌似留给后人一笔财产不错的选择,生前先大量在各个贷款机构疯狂借钱,然后把钱转账给自己的子女,或者是取出现金洗白之后再给子女用,万一哪一天借款本人不幸身亡了,难道贷款机构还能到阴曹地府催收不成?

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总是骨感的,首先不要拿贷款机构当傻子,钱可以像取款机一样随便取,贷款机构都有自己的审核机制,能不能贷到款还是个疑问。其次,即使借到钱了,借款人也不幸身亡了,但是贷款机构还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债务。

看到这,很多朋友可能就会问了,如果借款人不幸身亡,他们的债务怎么还呢?是不是必须由家属来还?这要分为几种情况来看待。

一、配偶偿还责任

对于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债务责任,这就还得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说起。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为了获取共同的利益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担起偿还责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相关证据证明另一方的债务是个人行为,并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现实中在采集这方面的证据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这条法律规定也是常常被人所诟病。

二、子女偿还责任

中国有句古话说"负债子还,天经地义",那是不是说父母死亡了,所遗留的债务必须有子女来偿还呢?这个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三、继承人的偿还责任

继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相关遗产,就应该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从这个法律条例来看,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是根据其继承的遗产价值来定的,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可以自由偿还,也可以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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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欠银行的贷款会怎么处理?

人死后,其银行的贷款也不会无缘无故消失,也是需要偿还的。如果在该行有存款或其它资产,会被银行冻结直接用来抵扣所欠银行的贷款。

如果不足以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会从他的资产中追偿,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人死债销的说法并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虽然人没了,但他的资产还在。银行会起诉至法院,要求从他留下的资产中受偿,法院也是支持的。如果他的资产已经被继承,那也要从继承人那里追偿。

如果其资产不能够还清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只能认了,就成了坏账,银行内部核销处理。不会要求其亲人偿还。

小小金融表示,一般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都会要提供抵押物的,如果贷款还不上,银行就会通过法院起诉来拍卖抵押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就优先偿还银行的贷款。

但信用类的贷款是没有任何抵押物的,人去世了或者贷款还不上了银行也没有任何抵押物来拍卖,但这笔贷款仍然是要偿还的,是需要拍卖借款人的其他资产来偿还债务。

按照《民法通则》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在债务人死亡之后,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这条法律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就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反之,则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二是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在偿还债务时,以遗产价值为限,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的,子女没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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