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通知:今年起地方政府不得再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对于地方政府担保的城投公司隐形债务风险,中央又出大招:叫停土地储备贷款。
据财政部官网2月23日消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2月2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通过发地方债的形式来解决。
县级以上地区只设一个土地储备机构
《通知》同时明确,每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重复设置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压缩归并,这个清理工作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土地储备机构定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所谓土地储备贷款,是银行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收购、整治土地,提升土地出让价值的短期周转贷款。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此次针对土地储备的规范整理并不是横空出世,早在2012年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这次只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业务,清理原本不属于城投公司的业务。
“城投公司将受较大影响”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市场委员会副主任陈晟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文件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的银行贷款业务,目的在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无序增长。核心是剥离土地储备机构和城投公司,把原来不属于城投公司的业务还给土地储备机构。此举将对依赖土地储备贷款的城投公司,带来较大冲击。
陈晟指出,把收储业务都归为土地储备机构之后,新增土地储备项目的所需资金就应严格按照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可以避免城投公司新增土地储备债务,原来城投公司直接通过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其他投资的模式也会被堵死。城投公司是地方政府成立的也承担一部分收归储备土地的职能,这笔资金就会变成政府的隐性负债成本。
民生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奇霖发布的最新报告则指出,此文下发后,部分城投间接依赖土储机构的土储贷款,在土储机构融资职能剥离后,短时间内会因为融资途径的缺失,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
最新发布的《通知》给出解决之道是:对清理甄别后认定为地方政府债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存量土地储备贷款,应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偿债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并逐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
在央行今年1月发布的2015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并无政府土地储备贷款金额,里面提到的数据是,截至2015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21.01万亿元,房产开发贷款余额5.04万亿元,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52万亿元,住房按揭贷款为14.1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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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因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等19项问题被罚2020万元
每经记者:张卓青每经编辑:易启江段炼
时隔半年,中信银行又“吃”了一张2000万级的罚单。日前,中信银行因为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十九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市银保监局开出一张2020万元的罚单。记者梳理之后发现,自2018年11月以来,中信银行已经三次领到2000万元以上的罚单。
从这张2月21日的罚单来看,中信银行的违法违规问题共涉及十九项,其中大部分跟房地产相关,包括: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未对融资人交易材料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资金被用于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性质融资;签署抽屉协议互投涉房信贷资产腾挪信贷规模;理财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以及,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并购贷款真实性审核不足,借款人变相用于置换项目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理财资金实际用于置换项目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除了与房地产相关的违规行为以外,中信银行这次大额罚单内容还包括:受托支付不符合监管规定;信托消费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非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收益权,实现信贷规模阶段性出表;协助合作机构签署抽屉协议,规避相关监管规定。
如果将时间线拉长,我们就会发现,在近一年多的时间以来,中信银行曾经接过三次2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罚单,而违法违规事项也屡次涉及到房地产行业。例如在去年7月,该行因为“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没2223.6677万元。另外,该行还因为“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在2018年11月接到了一张2280万元的罚单。
记者注意到,在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表示,银行放贷要考虑是否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是不是真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违规流向房地产、违规流向资本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
土地储备贷款,一条走不通的路
随着时代的发展,可能一直走的老路如今已经走不通了。正如土地储备贷款一样,长期以来,土地储备一直是地方政府拿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工具,但从2016年起,政策变了。
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地方政府应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根据本地区土地储备相关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安排年度用于土地储备的债券发行规模和期限。
这些年来,地方债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相对充裕的流动性为地方债提供了雄厚的资金。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结构不仅使地方债透明度低,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银行收紧了信贷管道,地方债又开始通过银行理财、信托产品、证券投资、保险投资、融资租赁、建设-移交(BT),以及私募基金、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多种渠道融资,“影子银行”占地方债余额比例剧增,使得地方债构成更加复杂,并且难以准确统计和有效管控。
在地方债务偿还风险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之时,土地储备贷款正式叫停。清理土地储备机构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地方债务由银行抵押贷款路径转为市场发债路径,不再让土地变身地方政府融资工具,在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的同时,也对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行为进行规范。
土地储备贷款的叫停,也意味着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参与一级开发,金土地小编认为把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的功能剥离至企业的同时,应该建立相关的配套机制,既保证企业拿地的公平化、市场化,又保证土地最终的合理开发及利用,才是“关门开窗”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