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平安财险海南分公司为你解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0日消息(记者汪慧)杨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在互联网上向某银行申请10万元贷款,为获得增信服务,提高贷款成功率,杨先生选择了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并按照提示进入投保环节,在后续页面中出现了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保险产品介绍、投保须知及投保协议等。杨先生急于获得贷款,未仔细阅读就直接勾选了“已知晓”并进行了下一步操作。杨先生事后发现,自己虽然成功获得贷款,但根据投保协议,除了每月还款金额外,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融资成本比自己预想中的更高,从而引发争议。
平安财险海南分公司呼吁消费者投保前请正确认识几点内容:
一是正确认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或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贷款人。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信用增信(以下简称增信)措施之一,除此以外,增信措施还包括第三方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等。个人消费贷款等实务操作中,借款人可以通过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方式用以增信从而获取相应贷款,因此借款人为此购买时请看清所购险种。
二是合理评估个人贷款及投保需求。消费者若投保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则融资成本中除贷款利息外,还将包括保证保险的保费,消费者切勿忽略这部分融资成本。
三是认真对待借贷和投保办理流程。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如确需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除关注贷款协议外,还应仔细阅读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材料,尤其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间等关键内容,了解清楚后再签字确认。若通过互联网申请贷款并投保,则请务必留意贷款操作页面的各个流程环节,切勿盲目勾选“已知晓”等按钮直接跳过重要信息,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纠纷。
四是按时履约还款维护个人征信。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在办理贷款后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缴纳保费,切勿因过度负债、无力偿还贷款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关于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风险提示
近期,很多消费者反映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为了获得增信服务,提高贷款成功率,购买了借款保证保险,后因为受疫情影响,偿还能力减弱,每个月除了需要归还银行贷款外,还需要支付保险费,最终,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和保险费引发争议。那么关于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你是否真正的了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险宁夏分公司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
1、正确认识借款保证保险
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出借人。
2、清楚知悉借款保证保险的作用
客户需借款时,可投保借款保证保险,以提高借款的成功率。客户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借款保证保险产品。对于出借方,借款保证保险为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对于借款方,借款保证保险为其个人信用加了一层保障,增大了借款成功的可能性。
3、投保需谨慎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前,请投保人充分了解借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购买。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时,投保人需确保为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请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除按照贷款(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保险公司若在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后获得对投保人的债权,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风险保障意识。
理性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警防“代理退保”陷阱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为借款人提升信用的一种方式,即消费者自身信用达不到资金方的放贷要求时,可以通过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提升自身信用,从而取得从资金方贷款的资质,以提高融资成功率。在消费者未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约定,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时,保险公司向资金方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将依法取得代位追偿权,可以向消费者追偿其未清偿的款项。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及投保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并承担保险费。
针对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目前存在个人或团体组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电话、短信、广告宣传等方式发布“代理退保”相关信息,怂恿消费者委托其进行不实的投诉和举报并要求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更有甚者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丧失保障权益受损
1、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抵抗风险的保障,且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另外,消费者在轻信前述个人或团体组织后可能作出停职还贷、断交保费等违反相关合同的行为,从而形成不良征信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等产生不良影响。
2、从事“代理退保”的不法个人或团体组织通常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机构沟通,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牟利,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
(2)在获取消费者信任后利用消费者提供的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隐私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恶意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或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使消费者蒙受各种未知损失;
(3)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4)与黑恶势力勾结,以扣留银行卡、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消费者提出解除委托或不愿支付费用时,即遭到极端手段的骚扰、恐吓和威胁;
(5)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正确认识警防“代理退保”陷阱
中国银保监会及多地银保监局都曾陆续发布风险提示,特别提醒通过购买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办理贷款的金融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并且非常清晰地阐述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但依然存在个人或团体组织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委托其进行不实的投诉和举报并要求退保。然而,这些个人或团体组织其实是在为消费者“挖坑”。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警防“代理退保”陷阱。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金融素养,让骗子无机可乘,无缝可钻!
(编辑/马静责任编辑/陈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