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全国多地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
记者从多个城市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陆续下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北京市管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了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降到了2.6%和3.1%。
此外,杭州、南京、嘉兴、湖州、宁波、东莞、无锡、郑州、南宁、石家庄、天水、吉林、成都、泸州、襄阳、宜昌、黄石、荆州、随州、恩施州、仙桃、天门、南昌、哈尔滨、合肥、马鞍山以及海南省全省等,也已发布了相关的利率调整信息。
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于今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于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转自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重磅!长春市公积金出新政:首付比例降低至20%
4月30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政策的通知》。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的多项内容,可以说,无论是对房地产企业、还是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来说,都是应对疫情冲击的“及时雨”。
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巨大利好!
1、首次申请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20%起
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次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30%起
第2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2、异地公积金可以作为主贷人贷款
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公积金缴存6个月即可使用
缩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组合贷业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继续按《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文件精神,将“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即可申请二次,不用等2年
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
6、二次申请,利率不上浮
阶段性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陈志文/文
截图来源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张楠
多地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利率已下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多个城市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陆续下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北京市管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了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降到了2.6%和3.1%。
此外,杭州、南京、嘉兴、湖州、宁波、东莞、无锡、郑州、南宁、石家庄、天水、吉林、成都、泸州、襄阳、宜昌、黄石、荆州、随州、恩施州、仙桃、天门、南昌、哈尔滨、合肥、马鞍山以及海南省全省等,也已发布了相关的利率调整信息。
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于今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于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总台央视记者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