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15 %,将产生哪些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从近10年看,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一直处于下降趋势的,上一次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是2015年8月26日。2011年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9%,一直降到2015年的3.25%,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3.1%。
时隔6年,央行再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此中信号再明显不过了。为了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市场,希望调动群众买房的积极性。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未来可能有大量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会跌至4%以下。你们说看到这个消息最难过的人是谁?当然是高息贷款买房的倒霉蛋。看到利率降了1/3,这些业主的心里阴影面积比自己买的房子大10倍。我算了一下,利率4.1%和利率5.8%,贷款100万30年期,利息差了40万。但是,利率下调后,是不是会刺激消费者买房,还得打个问号?
今年出台了大大小小几十个刺激房地产市场(美其名曰“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的文件和政策,其结果就是成交量继续下滑,土地交易市场在一堆城投供地出面兜底的情况下继续下滑,当然你也可以说幸好出台了这么多的政策,要不市场下滑的更厉害。
现在出台的政策之所以无效,原因在于根本不愿意承认在目前的房屋价格上的投资需求早就超过了居住需求,而所有政策都是打着“满足刚需居住需求”的幌子,真正影响年轻人第一次购房的最主要障碍不是限购政策,也不是利率水平,也不是公积金额度,最大的因素是房价,如果担心降低房价应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就应该大力推行共有产权房,让真正刚需的群体去低价购买没有金融属性的共有产权房,这样既能继续维持高房价又能真正满足年轻人的“居住属性”。
而目前所有政策都是披着“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外衣刺激房屋投资从而刺激土地交易,以此维持住土地财政收入,当然最终效果也就是和给一个晚期癌症患者喂中药所产生的疗效差不多。
技术文——全网最详细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必要条件
1.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
PS: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往前追溯6个月,期间公积金有断缴记录,但已补缴的客户,可申请公积金复议,复议通过后可以贷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无正在还款(使用)的公积金贷款;
二、首套公积金贷款和二套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方式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首套、二套判断方式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首套:
1、上海无房无贷;
PS:这里的无贷是指在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有按揭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公积金贷款利息算首套,商业贷款利息算二套。
2.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的上海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注意这里各自父母共有的是1套不是2套,且和是否在2011年前买入无关)。
二套:1.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
2.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7.2²,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PS:人均住房面积每年调整,2021年最新最新政策是37.2²)
人均住房面积的计算方法:
.夫妻双方名下一套50²房产,无未成年子女:50²/2个人=25²;
.夫妻双方名下一套100²房产,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00²/3个人=33.33²;
.夫妻双方,太太婚前和父母一起有套100²的房子,夫妻二人名下还有套60²房产,有未成年孩子2个,家庭人均面积是(100²+60²)/4个人=40²。
上海的贷款政策叫认房又认贷,简单来判断就是:
.以家庭为单位,在上海既没有房产,也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是首套;
.在上海有一套房产,或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都不是首套;
三、以下四种情况限制贷款公积金
1.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7.2²;
2.在上海有2套或以上的房产(注意父母房产的去除计算);
3.家庭为单位,有上海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的;
4.家庭为单位,已经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一次就是2次)。
四、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3.25%
二套:首套基础上上浮10%
前面有提到有商业按揭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按首套计算,商业贷款利息按二套计算。
五、公积金贷款额度
1、根据上表我们判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下:
单身、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无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50万,有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60万;
单身、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无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40万,有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50万;
夫妻、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无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100万,有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120万;
夫妻、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无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80万,有补充公积金最高可以贷100万;
2、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取决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根据上图计算出来的数字和上表数字二者取其低。
六、公积金贷款成数
首套:首付3.5成;二套、普宅:首付5成;二套、非普宅:首付7成;
PS:首套:纯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面积小于90平米的,首付只要2成,但是基于上海房价实在太高,从业以来实在是没遇到过。
在这里又要说到前面提过2次的一个东西,“有商业按揭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按首套计算,商业贷款利息按二套计算”,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如果商业贷款是按二套房计算的,那么公积金的首付款是和商业贷款一致的。
七、公积金贷款年限
根据房龄判断:35年-房龄,超过30年只能贷30年,不到15年可以贷15年;
根据年龄判断:男65年-年龄、女60年-年龄,以主贷人为标准;
PS:以上二者取其低!
相信这份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定是全网最新,最全面的政策解说,看在小编辛辛苦苦、认认真真编辑的份上,动动你的小手指给个点赞+关注吧!
最多节省36万元利息!江西4设区市公积金政策有变
发布哥了解到,
近期,
江西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
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
南昌市
6月16日9时15分,
家住凤凰洲的胡女士成功
在南昌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成为该中心“商转公”贷款新政落地第一人。
当日该中心已受理“商转公”贷款17笔。
“商转公”新政落地之前,
贷款职工需自行筹集资金偿还
商业贷款余额,
提前结清这一部分贷款,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再
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而从6月15日起
贷款职工不需要筹集资金了,
中心会把这部分金额直接划转到商业银行,
进行贷款结清,
减轻贷款职工压力:
目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这三家银行已经开通了办理业务,其他银行也将陆续开通。举例来说,以60万元商贷的顶格转化,最多30年还贷周期,“商转公”后可为贷款职工节省36万元利息。
本次“商转公”正式开通,最大的特点就是降低了门槛,一方面贷款职工不需要提前结清贷款差额,另一方面,还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贷款职工在办理产前预登记之后,也能申请办理。
另外,“商转公”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首先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账上有余额,且是在2016年5月19日以后办理的商业贷款。开通“商转公”业务,个人最多可以申请50万元“商转公”贷款,家庭最多可以申请60万元。
赣州市
6月15日,
赣州“两个办法”修订实施
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对赣州市“两个办法”修订实施情况
和近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进行了介绍:
“两个办法”: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划重点”:
☆明确公积金使用次数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公积金提取不再计入使用次数且不受使用次数限制。
☆2011年4月20日之后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70%下调为50%。
☆此次政策调整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此次“两个办法”
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划重点,仔细看!
“两个办法”涉及政策调整的主要有以下方面:
1.重新确定了公积金使用次数认定标准;
2.确定了计算公积金使用次数的时间点;
3.明确了时间点之后区分首次和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界定;
4.增加了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5.增加了低保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内容;
6.调整了购房首付款比例;
7.调整了贷款保证金交存比例;
8.上调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
9.修改了贷款计算公式;
10.增设了第三方担保机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11.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的要求;
12.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作抵押物等。
几个大家关注的问题
发布会上得到了解答:
问
此次政策调整重新确定了公积金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此次政策调整,明确公积金使用次数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公积金提取不再计入使用次数且不受使用次数限制。
问
增加了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是什么?
答:在原有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一是2011年4月20日之后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二是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现有两套及以上自住住房,再次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
“两个办法”中调整后的购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调多少?
答: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这次“两个办法”中也作了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70%下调为5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即贷款期限1至5年(含)的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问
新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是如何设定的?
答: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
新公式设定遵循的是“月缴存额越多,缴存时间越长,缴存余额越大,贷的越多”的原则和政策导向。
公式中缴存时间系数和个贷率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营运情况作动态调整。具体数值届时会在业务操作有关文件中公布。
萍乡市
日前,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有关政策有变!
该政策已于5月1日起执行!
一起来看:
关于调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建议》的决议,并报省住建厅备案,现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
(二)购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购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如贷款申请人停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其贷款利率按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缴存政策
(一)各缴存单位应以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萍乡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不低于萍乡市2021年度社保最低缴存基数。
(二)取消《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登记及账户设立”第九条中“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以外,其他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供单位为职工缴存社保金的证明及明细。”的规定。
(三)取消《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三章“缴存”第十八条中“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以外,其他单位职工月缴存基数按社保缴存基数执行”的规定。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九江市
6月16日,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暂停全市住房公积金多项业务
一起来看: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每年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算利息,为做好本年度个人账户结息工作,我中心将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暂停全市(含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取业务、提前还本业务、提前结清业务、网厅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同时6月29日下午6点至6月30日暂停“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7月1日(星期四)恢复正常。在此期间,贷款申请业务可正常受理,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6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日报、赣州发布、九江新闻网、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