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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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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是以其它名义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那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

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余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后提取余额要满足相应的要求:如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者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不同的地区,因为政策不同,所以相关的条件要求也可能会有所差别。

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公积金要提取出来用以偿还房贷的话,客户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可。业务办好之后银行自会从客户的公积金账户里扣取相应金额用于偿还房贷本息。

而客户在办理的时候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月冲”,即每月固定时间从公积金账户里扣款用以偿还房贷当月应还本息;一种是“年冲”,即每年一次性扣除公积金账户里的相应余额用以冲抵应还本金。

需要注意,其实客户可以在申办房贷、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不过办理后等到房贷放款下来,客户首月通常还是得用自有资金来进行还款,而公积金一般是从次月才开始对冲还贷。

而如果公积金账户里余额不足了,银行届时还会从绑定的还款银行卡里扣除相应资金用以偿还房贷。

房贷还清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房贷还清了,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提取所需的材料要参考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提供。不同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有差异性的。只要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这个与房贷是否还清无直接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提供一点参考。

本文源自房天下北京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完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买房利弊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那么你知道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怎么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完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时间与提取次数各地也不一样,具体还是需要查阅当地公积金管理办法,但一般都是每半年一次。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到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利弊总结公积金贷款优点:

1、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大大低于同期商业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面广,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让借款人自由选择还款银行;

3、借款后如提前还款,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不需要预约;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还款额不变,还款年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延长还款年限、还款额增加等还款方式;还可以选择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和在一次还清时用住房公积金冲贷。

公积金贷款缺点:

1、需按照各地政策缴满一定期限的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金额有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梳理的关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完后怎么提取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公积金提取时间与提取次数各地也不一样,具体还是需要查阅当地公积金管理办法,但一般都是每半年一次,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

来源房天下

公积金如何取出?官方发布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二、提取要件

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参照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职工结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在结清贷款之日起1年内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3..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住房公积金“、大厅自助终端、市政府”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提取,具体要求详见上述服务平台“温馨提示”,如有疑问,可前往相应分中心、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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