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上限是多少岁?
——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都可以申请;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我目前是舟山户籍,妻子温州户籍,本人2019年4月到2021年3月在江北和海曙区有连续缴纳刚好24个月的社保证明,但我从2021年4月开始换了工作,新公司缴在余姚市了,这种情况我买房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房户?
——根据政策,若你的家庭在市六区无住房,当前描述的情况符合“外地户籍无房家庭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情形,可以在2022年3月前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甬樾湾为宁波市限价房并限售3年,想咨询下,限售期满后如果上市交易,需不需要上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根据《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发〔2009)34号)规定,限价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限价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年内购房人因工作调离、因病致贫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房的,需经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批准,并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3年后上市交易没有要求缴纳。
非宁波户口,在宁波限购圈内买房,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市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要求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证明。
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不做限购要求。申请购房资格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夫妻双方都是宁波户籍,男的限购区内名下一套房,女的名下无房,离婚后,女的可以马上有无房户资格在限购区买一套房吗?
——根据政策,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购房人,本人在市六区无住房,且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只有一套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房,但不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女方暂时无法以无房户参加优先认购。
售楼处预售需要公示的资料有哪些,五证是什么,是否可以要求查看包含楼梯电梯的整层平面图,是否可查看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预测绘信息,是否可以要求查看日照分析报告?消费者提出以上要求时,房产公司如果拒绝该怎么办?
——你咨询的层平面图、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预测绘信息属于要求公示的商品房销售信息,若发现上述范围以内信息未公示的,可以向属地住建房管部门投诉;你咨询的日照分析报告不属于要求公示的商品房销售信息,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其他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要求具体参阅《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住宅全装修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办发﹝2021﹞12号)、《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0﹞69号)。
记者曾梅
好消息!这两类人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啦
2月19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发新通知。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困难职工可以申请办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了,申请时间为2月19日至4月15日。
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的通知》相关规定,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月19日起开始办理城镇低保对象、困难职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业务。
据悉,贷款贴息期间为2020年度(以实际扣款日为准)。贷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借款人为石家庄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或石家庄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借款人在2020年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除外;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本息,无逾期现象。
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借款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成员享受城镇低保或困难职工待遇的,要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与借款人关系的证明资料(结婚证、户口簿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石家庄市困难职工优待证》;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这些资料要提供复印件2份并交验原件。
办理地点为:借款人所购住房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个贷中心(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申请;借款人所购住房在县(市、区)的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四川广元:公积金贷款期限可放宽至退休后5年
中新网9月23日电四川省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日前发布“2022年购房利好政策”,实施公积金购房支持政策。
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对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单职工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贷款限额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贷款余额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推行灵活还贷方式,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本金结清前,可申请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实行同城化贷款政策,异地缴存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在广元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
在广元市城区范围内购房的,可享受财政补贴政策。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含限价商品房);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不含限价商品房);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首个给予3000元/个的财政补贴,再次购买给予5000元/个的财政补贴。(中新财经)【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