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一旦购房者遭遇5类情形,将难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虽然楼市较为低迷,但高房价却没有下跌多少,这意味着购房者还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而说到贷款买房,相信大家首先都会考虑公积金贷款,毕竟其贷款利率可是远低于商业贷款的!只不过,并非所有的购房者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此,小编要说的是,10月起,一旦购房者遭遇以下5类情形,将难用公积金贷款!
征信不良
1.征信存在问题
就算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会审查借款人的征信。若是征信存在问题,可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了!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车贷月供累计2-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现有房贷月供累计2-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等行为都是会影响征信的。在此,小编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因为征信问题,从而导致房贷被拒,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最好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查下个人征信。
2.房企资质不全
要想获得公积金贷款,房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因为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这对开发商的注册资本和从业年限、五证是否齐全等资质有严格要求。若是房企资质存在问题,自然也是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三套房
3.购置三套住房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住房福利政策,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刚需族的购房需求。如果你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三套房子,那你显然不属于刚需族了,可以说是奢侈族了!所以,如果你想要买第三套房子,那你最好别妄想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4.账户余额不足
现实中,有些人遇到手头紧的时候会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渡过难关,这确实是一个解决资金困境的办法,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提取了公积金账户余额很可能会导致申请公积金贷款被拒。
投资住房
5.房屋类型不符
大家需要明确一点,并非所有的房子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省直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的住房不能是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等投资性住房。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绝对可以节省一些购房成本。只不过,并非所有的购房者都可以正常使用,大家可要注意了!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10月起,一旦购房者遭遇以上5类情形,将难用公积金贷款!
西宁市民询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做处理如何执行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王瑞欣报道)“疫情期间,西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性政策,这个政策如何实施?”近日,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咨询电话,想就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此,记者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后得知,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做好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若干条措施,其中“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政策为缓解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策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解决缴存职工后顾之忧。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支持政策执行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1日。如实施时限未延长的情况下,从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政策执行期限仍有逾期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登记逾期记录并计收罚息。”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性政策,对于借款人来说确实是有效缓解资金困难的务实举措。但暂不做逾期处理并不代表不用偿还。针对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还款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分批次或一次性偿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避免因政策执行期结束而对个人权益造成损害。
那么政策执行期后逾期偿还会有哪些影响?工作人员表示,贷款逾期记录将会体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影响个人金融服务和个人征信。不仅如此,还会按逾期实际天数产生罚息,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后,将提前收回贷款,同时影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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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何还没到账?
最近,可能会有人问到,
“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为什么迟迟未到账?”
这里分三种情形来说明:
情形一:在业务窗口办理了提取或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了提取业务,在超出回执上的划账时限仍未收到划账;
情形二: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出现未到账少划账的情况;
情形三:异地房屋办理了自动划账出现未到账的情况。
遇到上述情形如何查询和处理呢?
来来来,马上告诉你!
情形一:
若在业务窗口办理了提取或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了提取业务的,在超出回执上的划账时限仍未收到划账的原因有以下五种:
1、仍在划账时间的划账过程中。
2、未到划账时间(对应上次划账时间到达提取间隔后才能进行划账,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3、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是本人账号或不属我管理中心手续须知公示中的划账范围。
4、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能正常接收资金。(非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入、有划账限额的二类卡等都不能正常划账)
5、录入的银行账号或选择银行有误。
查询途径:
1、无论是业务窗口办理的还是通过网上申报的,均有办理回执或提取记录可查看,可找回纸质办理回执或登录网站查看(明确划账银行和划账账号)。
2、查看手续须知或登录网站相应页面,均有显示划账账号范围。
3、向接收账号的银行咨询了解所持的账号能否正常接收资金。
划账失败的处理方法:
*职工可通过上述指引排查是否属于划账失败的情况,如发现属划账失败的情况,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出现提取划账失败的,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可通过网上渠道再次提交申报。(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无法通过网站再次申报,可通过热线实名反映)
*亦可提供身份证、当时的办理回执以及能正常划账的银行账号到业务窗口重新办理。
情形二:
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为何出现未到账、少划账的情况?
若对应日期还不划账或只划一部份的、或确认提取业务已被终止。原因有以下五种:
1、未到划账时间。
2、划账年限已满。
3、接收账号不能正常接收划账。或原来接收账号因遗失等原因注销或补办,已不是原划账账号,亦不能正常接收划账(如遗失重新补办卡后,须重新申报)。
4、申请人房屋所占份额已提取完或提取额度已达到购房总金额。(多为少划账的情况)
5、该提取的房屋已出售。
注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查询途径:
1、业务窗口办理可找回纸质办理回执或登录网站查看,确认划账时间、划账间隔、划账账号等信息,并根据提取时间间隔和上次划账时间,计算是否已到达下次划账时间。
2、核对是否有资金提取记录,是否剩余500元。
3、到银行打印接收账号的资金流水,查看是否有资金流入。
4、可通过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网厅查看资金提取情况,计算已提取金额等。
情形三:
异地房屋办理的自动划账为何出现未到账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已办理异地购建住房提取并处于自动划款状态中的缴存职工,需补充相关有效户籍资料(如以配偶符合条件而申报提取的,还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具体需补充的资料,见提取手续须知。在未补充上述资料前,异地购建房提取的自动划款暂停支付。
具体规定、相关信息以及手续须知,可登陆管理中心网站法规政策、通知通告以及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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