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公积金还房贷
很多人都会选择按揭购房,而按揭中很多人会选择公积金按揭,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利率更低。那么怎么用公积金还购房呢?公积金还购房有什么流程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庭推荐以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用公积金还购房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两种植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这是每年一次提取必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的本金,并且按照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贷期限重新计算本月的还款额。用公积金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剩余还贷需要用借款人自己的资金偿还,无法用公积金账户的钱。
2、逐月还款法:这指的是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余额用于偿还月供的一部分,当领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的时间,可以及时补充金额。这种流程不仅可以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还可以还商业贷款的本息。不过这两种植流程只能二选一,无法同时选择多个。如果以后想调整公积金还房贷流程的话,直接去贷款银行补办就可以了。
公积金还购房有什么流程
1、借款人购买的需要是本市具有产权的自住房,即70年产权期限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期限的新房不可以。
2、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没有其它的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的业务。
3、借款人所办理的贷款业务员的银具行有冲还贷业务效果。
文章方案:以上就是小点编为大家庭介绍的怎么用公积金还房贷以及公积金还房贷的条件的相关情节,希望可以帮忙到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大家庭想了解更多表示公积金贷款的资讯,请继续我们们关注幸福里哦,小编会为大家庭一一解答。
请收好 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渠道及流程
近日,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可进行线上办理。
一、办理对象:
申请有玉林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二)申请人须是在玉林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冻结状态为“全部”的不可办理);
(三)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有近十二个月的月缴存额。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下(柜台):
职工本人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网点(管理部)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二)线上办理(手机):
微信搜索“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或扫码关注,绑定账号后办理业务。完成绑定后进入微信公众号页面“我的业务”—“业务办理”—“贷款业务”—“公积金冲还贷签约/撤销”。进入按月对冲办理界面,首先核对借款人、借款人证件号是否为本人,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数、公积金账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有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方《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详细阅读协议内容特别是协议第十三条。协议默认浏览15秒后返回按钮变蓝,点击返回到办理页面。点击“是否操作”选择“是”,点击“确定”。“委托代扣协议”选择“签订”(如果是要解除则选择“解除”),“代扣顺序”为默认,点击“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确认同意《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并愿意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点击“提交”按钮,如系统提示业务流程执行完毕并收到按月对冲办理成功短信,则办理成功
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要注意什么、如何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最权威的官方解答来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6日17时讯(董进)为落实国家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市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针对市民们最关心的如何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如何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作出了详细解答。
有哪些改变?
公积金“冲还贷”:以前要自己提取偿还现在自动偿还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其中重要一项便是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按月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简单来说,就是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用再每月自行还款,只有不足部分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特别提醒广大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时,最好应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以免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
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以前一年提取一次现在每个月到账
在重庆也有不少职工使用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以往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现在这部分职工,可申请根据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开通约定提取后,将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提取,给职工以最大的便利。不过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约定提取的,仍需职工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以前需年年申请提交现在签约一次每年自动到账
以往办理商业贷款的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都需要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而如今,职工可以只签约一次,然后系统根据约定时间和金额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用再每年申请提交材料了。
据了解,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实现一次签约后,系统自动按约定时间和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避免职工多跑腿。
有哪些注意?
单身职工需要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已婚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系统24小时均可办理相关业务。单身职工可按规定临柜办理。
配偶提取顺序根据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商业贷款银行范围为这10家银行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职工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在此范围之外的,暂不能办理约定提取签约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合作范围,不断简化提取办理手续,拓展服务渠道,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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