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研究生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9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新闻发布会于7月30日上午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根据今年的政策,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研究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什么要求?这种贷款有哪些优点?对此长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徐天元进行了现场解答:
生源地贷款主要有以下优点:
首先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直接签订借款合同。
其次贷款期限长。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另外纳入贷款的高校及学生范围广。凡我省考入高校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助贷范围,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的新生和在校生,以及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再次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自贷款发放当日计起,于毕业当年8月31日止。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最后一点是学生在校期间不用偿还本息,毕业后三年期间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艾灵
编辑:王韬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关注国家助学贷款|22年来 我国已形成全方位资助体系
央视网消息:从1999年到2021年,22年来,国家助学贷款照亮了莘莘学子的求学之路。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资助体系。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起草《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在京、津、沪、渝以及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城市开始试点。2000年起,国家助学贷款由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模式。2004年,助学贷款开始在全国高校实施开展。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进入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存阶段。
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同时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再次调高,同时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来源:央视网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办理流程来了!看这里→
为落实好《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中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方便高校毕业生便捷办理创业贷款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申请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个人及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认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贴息标准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为5.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3%。武川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6.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4%。上述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相应调整。
四、反担保形式和免除反担保条件
(一)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在呼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均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可担保20万元。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通讯、邮电、民航、石油、烟草、盐业、电力、热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公交汽车和轨道交通客运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或股票上市公司等具有我市户籍、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上述企业具有我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符合规定可变现房产(包括第三方房产)、土地可作抵押担保,抵押率为60%;高于贷款额度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可作质押担保,质押率为90%。以上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由经办银行办理。
(五)规模较大的市场、商场可为入驻的商户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单位自有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办理要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A3纸)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批表1份(A4纸)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毕业证原件
8、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A4纸)
9、需提供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A4纸)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3份(A3纸)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A4纸)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A4纸)
4、企业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原件(A4纸)
5、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A4纸)
6、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A4纸)
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六、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市四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经办。旗(县)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所在地旗(县)就业服务部门受理经办。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地址
市本级
0471-6241551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楼北区综合柜员受理窗口
土左旗
0471-8162624
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托克托县
0471-8528708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和林县
0471-719023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清水河县
0471-7910226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武川县
0471-8821758
武川县昌兴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厅7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
经办机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放贷银行。
八、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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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