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3个工作日审完,业务办理将迎来“无证明”时代
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12月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的十条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围绕精简贷款办事材料、优化贷款审核流程、提升贷款服务水平和防范贷款业务风险四个方面,提出十条优化贷款服务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公积金贷款“四减”“三防”“三快”“两增”的目标,便民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公积金全部业务办理将迎来“无证明”时代。
北京公积金贷款缩短至3个工作日审完
在《措施》的指导下,北京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四减”,即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和减签字。
在减材料方面,通过启用电子证照核实信息,借款人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离婚证)3份材料。
公众办理贷款申请和贷款变更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资料;无需核对借款人户口情况或能够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不再提供户口簿原件。
如无法调用电子证照或调用的电子证照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的,仍需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在不影响风险防控和贷款审核的前提下,可以容缺先行,允许借款人后续再补充相应资料。
办理贷款还款时,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资料。
通过公积金中心内部数据核实,借款人无需再提供还款卡、首付款收据、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和收款卡4份材料。借款人信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核实的,新建房贷款申请只需提供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2份材料,二手房贷款申请只需提供购房合同1份材料。
在减时限方面,通过流程再造缩短贷款审核时间,同步完成担保中心担保审核和公积金中心贷款复审,借款人资料齐全后,公积金中心审核时间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在减跑动方面,借款人无需再联系开发商取得《关于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无需再联系开发商给《收证合同》签章。
在减签字方面,通过启用借款人电子签字和调整借款合同,减少了借款人的签字数量。
通过大数据平台信息调用和部门信息联网等方式,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减少人工数据录入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等单据上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减少借款人签字数量。
以夫妻办理二手房贷款申请为例,优化后可以减少2份纸质借款申请表签字和4处借款合同签字,借款人只需在4份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抵押人2处签名,签字数量由36个减少为16个。
此外,通过上线自助机具,借款人可以在自助机上办理贷款的申请、面签、变更和还款类业务。公众还可以通过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化的向借款人推送贷款信息提示。
贷款风险实现防假婚姻、防假户籍等
据了解,在本次出台的《措施》指导下,贷款风险防范进一步严密,可以实现贷款风险实现“三防”,即防假婚姻、防假户籍、防法律风险。
在防假婚姻方面,通过调用全国婚姻关系电子数据信息,联网核查借款人真实婚姻情况,防范个别借款人提供虚假婚姻关系套取贷款的风险。
在防假户籍方面,通过调用北京市户籍数据信息,精准识别借款人户籍所在地。
在防法律风险方面,将按照住建部相关要求,根据《民法典》对《借款合同》有关居住权、抵押权表述进行了修订。
同时,受托银行和担保中心应及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工作,对抵押登记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容缺先行”,借款人贷款申请可以先受理后补充材料
根据这次发布的《措施》,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将实现“三快”,即申请快、审核快和流转快。
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和精简信息录入项,减少了贷款资料录入、拍照和上传的时间,申请贷款更加快捷,实现“申请快”。
通过明确存量住房评估时间、商贷审核时间等外部业务相关部门的业务处理时限,进一步压减贷款业务全流程时间,进而实现“审核快”。
此外,公积金中心将充分利用大数据线上交互手段,让数据多跑路,严控流转时限,缩短贷款资料在贷款经办部门、银行和担保中心之间的流转时间,加快贷款办理速度,实现“流转快”。
同时,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事项将实现“两增”。一方面,是增加了业务办理渠道。上线自助机具,受理贷款的申请、面签、变更和还款业务,方便借款人办理各项贷款业务。
另一方面,是增加信息智能提醒服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向借款人推送贷款放款、还款、还清信息,让借款人动态掌握自己的贷款情况。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提出“容缺先行”的服务理念,在不影响贷款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可以先受理后补充材料,实现了业务办理便捷和贷款风险防控两不误,切实将便民措施落在了实处。
北京公积金全部业务办理将迎来“无证明”时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出台后,下一步,公积金中心会继续秉承服务群众的理念,围绕“无需费用、无需证明、无需代理”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网上业务平台功能便捷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开通“掌上办”申请贷款渠道、研究推动贷款全程网办实现不见面服务、提升信息共享范围和深度,在优化公积金服务水平上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目前,公积金近八成服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将全力打造“无证明”“无费用”“无代理”目标,不断畅通公积金办事新体验。
北京公积金全部业务办理将迎来“无证明”时代,随着进一步即将精简取消的公积金贷款业务3项证明,“无需任何证明”的全业务办理流程将惠及所有公积金办事群众。
同时,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全部业务,均“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任何代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如公众在业务办理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获得帮助。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办事群众,切莫盲目听信各种收费代理的“承诺”,轻则可能白花了冤枉钱,重则可能因为不实材料产生不良记录,影响个人征信。
新京报记者徐美慧
编辑刘茜贤校对李立军
北京住房公积金缓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新京报讯12月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指出,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30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8日
关于《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的解读
1.本次阶段性政策适用范围和时间是什么?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单位。
适用时间:本政策是为应对疫情,继续实施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如何申请缓缴?
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缓缴申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通过系统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即可。
单位申请缓缴前应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
如确不便上网,也可前往所属管理部或通过邮寄材料办理。
3.本通知印发后,单位新申请缓缴的,其缓缴截止时间到什么时候?
对于新申请的缓缴单位,其缓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4.如单位已在本年度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截止2022年12月,本通知印发后,单位缓缴期间会自动顺延至2023年6月吗?
不会自动顺延。本年度已申请且正在生效的缓缴,其缓缴截止时间仍为2022年12月。
如2023年1月1后,您单位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需继续申请缓缴的,申请成功后,该缓缴截止时间即为2023年6月。
5.单位在网上申请缓缴后,审核需要多长时间?如何得知审批结果?
单位在网上申请缓缴后,所属管理部一般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您可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申请缓缴”,在页面下方“历史申请信息”中查看【审核状态】:如为“业务已完成”,则审核通过,可点击操作区【批复下载】,下载缓缴批复文件;如为“待审核”,请您耐心等待;如为“退回”,请仔细查看备注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
6.申请缓缴的单位,如果通过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该在缓缴申请同时停止托收业务?
无需主动办理。单位申请缓缴成功后。其托收业务自动停止。建议在托收日前提前申请缓缴。
7.单位缓缴后,增减员如何办理?比如1月开始申请缓缴,所有的增减员都操作在1月吗?
缓缴起始时间为单位当前汇缴年月。缓缴期间,单位的增减员操作均体现在当前汇缴年月。单位应根据职工实际在岗时间在缓缴到期后为职工补缴。
8.单位缓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该如何处理?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针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如何处理,单位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待复缴后,单位统一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进行补缴。
9.如单位经营情况好转,希望提前结束缓缴,该如何处理?
如单位不希望缓缴至2023年6月,想提前结束缓缴的,可在复缴的当月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公积金-申请缓缴】,在已申请的的缓缴业务后点击【复缴】,申请成功后,单位即完成复缴,其汇缴月份为当前自然月。
如单位希望恢复托收,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
例如:A公司申请2023年1-6月缓缴。2023年2月A公司经营状态好转,希望恢复汇缴状态。则经办人应于2023年2月期间(托收日前)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自助申请缓缴复缴。复缴完成后,其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2023年2月。
10.单位缓缴至2023年6月,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复缴吗?
不需要。2023年7月1日起,本次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的缓缴单位自动复缴,其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2023年7月,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也无需提交任何申请。
单位复缴后,应尽快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如单位仍受疫情影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可按常态化缓缴政策继续申请缓缴。
11.缓缴单位在2023年7月自动复缴后,还需要办理年度缴费基数(跨年清册核定)手续吗?
应办理。无论该单位开始正常汇缴,或是想继续申请缓缴,都应于7月内完成年度跨年清册核定。
12.缓缴单位复缴后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补缴金额如何计算?
单位应对缓缴期间的职工在职情况做好记录,确定补缴时间区间。单位复缴后,应及时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提交职工补缴清册,完成补缴业务,避免引发职工争议。补缴金额按照选定的补缴月份自动计算。
例如:甲企业共6人(A、B、C、D、E、F),2023年1月申请缓缴。2月新入职1人(G)、离职1人(B),4月离职2人(C、D),5月新入职1人(L)。缓缴至2023年6月。
则甲企业应在缓缴期间办理相应的公积金人员增减。在2023年6月自动复缴后,应为A、E、F补缴1-6月的住房公积金,G补缴2-6月的住房公积金,B补缴1月的住房公积金,C、D补缴1-3月的住房公积金,L补缴5-6月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补缴操作流程可参见“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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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在单位缓缴期间离职了,单位是否应给我补缴在职时的住房公积金?是补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只补一半?
单位复缴后为职工进行补缴时,对于缓缴期间离职职工的补缴应同步完成,与在职职工没有区别。补缴金额应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合计。
例如:乙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在2023年1月申请缓缴。乙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缓缴期间由单位暂时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待复缴后统一补缴。职工张三缴存基数为10000元,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1000元(含单位缴存额500元、个人缴存额500元)。张三于2023年3月离职。乙企业在2023年7月复缴后,应为张三补缴2023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共计1000*2=2000元,其中1000元为缓缴期间代扣张三的2023年1-2月的个人缴存额,1000元为缓缴期间的单位缴存额。
14.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其职工还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单位缓缴后,不影响其职工新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15.缓缴单位的职工如已办理约定提取,其支付会受影响吗?
如职工已办理约定提取,单位缓缴后,其约定提取可能会因为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支付。若单位缓缴期间较长,职工的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其约定自动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将“公积金的约定提取信息”栏目下的“当前状态”改为“启用”后点击【提交】,该约定提取恢复正常。
若职工的约定提取未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其约定提取自动按约定日期和周期进行支付。
单位应及时告知缓缴后职工的约定提取可能会受影响的相关事宜。
16.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少许困难,但不想申请缓缴,是否还有其他的支持政策呢?
单位还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1-4%,此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结。具体操作可见“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操作详解”。()
17.单位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后,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单位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后,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编辑陈艳婷
北京公积金年度利息到账!年利率1.5%,多种方式可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1年至2022年度结息对账公告。公告显示,本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北京地区约60万个缴存单位、约1300万名缴存职工计结利息,结息总额91.03亿元,本息合计6611.57亿元。
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年利率为1.5%。也就是说,如果公积金账户里有1万元,一年的利息则为150元。每年的7月31日前,公积金中心都会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对账公告,方便职工们查看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增加了多少利息。
公积金利息查询方式
缴存职工:登录北京地方公积金网站后,点击其中的“个人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办理”,然后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登录页面,选择“我的账户”中“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信息”,点击进入,点击“打印对账单”,即可选择下载或打印。
北京地方、中直分中心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进入“我的-账户查询-公积金查询-对账单信息”进行查询。
国管分中心职工: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提示
北京地方职工也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地方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查询。此外,北京地方职工还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支付宝APP、公积金用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进行查询。
(原标题:您的公积金年度利息到账了年利率1.5%多种方式可查询)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鹿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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