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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本文目录

如何在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缴存

202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比如:在北京的李四,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8000元,自己和公司各按12%比例缴纳;

那么李四每月共缴纳公积金:8000*12%*2=1920元,存到公积金账户里。

缴费基数越大、比例越高,你存下的公积金就会越多。

二、公积金贷款

买房贷款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公积金货款,另一种是商业贷款。它们的利率相差很大,以5年以上的货款为例:

●公积金贷款利率:3.25%

●商业货款利率:4.85%以上(目前平均5.52%)

申请流程

●以购买二手房为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可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第二步:点击【我要贷款】功能按键,阅读网上业务办理须知。

第三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贷款类型为【购买二手房贷款】。

第四步:录入申请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确认贷款经办部门和受委托银行。

第五步:对录入的申请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北京:公积金提取、贷款可以网上申请啦,附操作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包括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月还款额、购买北京市住房申请公积金提取、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等49个服务事项都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结。

根据公告内容,17个可以在网上办结的服务事项中,有8个涉及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包括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单位为职工补缴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缴存人账户转移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

另外7个事项,涉及公积金贷款,分别是:个人住房贷款重置12329电话委托密码;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月还款额;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偿还逾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开具全部还清证明;个人住房贷款查询;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账户变更。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

此外,还有32个服务事项可以先在网上办理,然后到管理部、贷款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当面审核办结。其中,有16个涉及公积金缴存和提取,6个涉及公积金贷款,4个涉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小千注意到,在这32个服务事项中,和普通公积金缴存人关系较大的事项有:购买北京市内的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等申请提公积金;购买北京市外的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变更;公积金贷款延长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网上申请、现场办结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网上申请、现场办结

如何办理?

首先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上网后,根据所办业务,需分别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然后再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在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注册的用户,可以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网上业务办理时间是工作日每天9点至19点,查询事项为工作日每天24小时。

另外还有个好消息,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需要提交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自行打印。

具体步骤为:点击菜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注册用户登录—我的账户”,打印带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业务专用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也可直接到现场办理。

国管公积金涉及的服务事项,按各自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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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北京公积金吗?

答案是肯定可以的!

提取条件如下: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

提示:

1.如本人是主贷款人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提取如配偶为主贷款人且在北京地方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配偶先网上办理提取,本人再共享配偶提取事项的方式实现网上办结;

2.如配偶为主贷款人但在北京地方无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原件(如通过北京市民政校验的可不提供)及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那么应该如何提取呢?

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

这里主要说线上流程

首先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其次: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4.贷款购买京外住房提取】,请认真阅读提示内容,点击页面下方“继续办理”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事项,应共享该事项继续办理提取)。

一、录入基本信息

系统自动显示用户部分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省/市)”按身份证背面签发机关的省/市填写,点击【上传身份证】,从本地上传申请人的身份证影像。“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如未婚,可依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配偶户籍”按照户口簿记载的户籍填写。点击【上传配偶身份证】,从本地上传配偶方身份证影像。

提示:

1.申请人的“户籍”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可点击网页上方“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进行修改。

2.“所购房屋坐落”省/市与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省/市均不一致的,还需上传本人或配偶户口薄影像。

二、录入房屋相关信息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录入“借款合同编号”、“放款时间”、“所购房屋坐落”、“所购住房地址”、“还款周期”、“贷款金额”、“购房金额”。需要上传借款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影像。

提示:“借款合同编号”、“放款时间”、“还款周期”按照借款人与商业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签订的贷款合同内容填写。

三、录入提取人账户信息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如后续申请人希望公积金余额可按周期打入本人公积金用卡当中,可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如之前办理过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相关信息自动显示,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非强制填写。

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最后: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源自北京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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