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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信披违规 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等受公开谴责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8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日前,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对此,深交所对未名医药及其董事长潘爱华等多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大违规”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称,2019年12月31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通过直接或与第三方往来等形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名集团累计占用资金9.22亿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的33.38%,日最高占用额5.07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36%。截止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5.07亿元,利息为5,435.6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未名医药披露未名集团以其所持有的4项药品技术和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未名”)100%股权抵偿未名集团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及利息合计5.61亿元,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上述以资抵债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名医药未按规定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18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告》,称未名集团用于抵债的吉林未名100%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为18.13亿元,而未名医药在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中对吉林未名净资产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净资产为1,149.34万元。未名医药披露的吉林未名净资产前后不一致且差异巨大,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深交所表示,未名医药、未名集团、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未名医药总经理丁学国、未名医药财务总监赖闻博、未名医药时任财务总监方言、未名医药董秘书王立君违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多项规定,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年报逾期,多次收关注函

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未名医药是未名集团控股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众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经重大资产重组“原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成,重点发展药物制造、新药研发、产品配送三大系统。据同花顺,5月14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亏损62,820,716.49元,同比下降385.98%,2020年经营形势仍然较严峻。

然而,据媒体报道,按2019年12月31日收盘价7.24元/股计算,截至6月3日盘中最高价34.10元/股,未名医药年内最高涨幅达到371%。

据悉,截至目前,未名医药尚未发布2019年年报。而未名医药日前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1亿元,同比下降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5.45万元,同比增长139.87%,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本报告期无此因素影响。

对此,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表示,请未名医药结合内外部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高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未名医药表示将原定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6月24日披露。为此,4月27日,深交所对其发出关注函,请未名医药认真核实并说明上述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是否属实,是否确受疫情影响,是否存在因参股公司失控拖延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8年11月28日,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名医药被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于2018年12月19日移出。

控股股东未名集团陷债务危机股权被拍卖

天眼查显示,未名集团是北京大学三大产业集团之一,主要从事生物产业的发展和生物经济体系的建立,重点投资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生物服务三大领域。经营的主要产品有: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甲肝灭活疫苗、流感裂解疫苗等。然而,今年以来,未名医药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却不断陷入债务危机。

据和讯网报道,5月28日,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未名医药控股股东未名集团所持有的未名医药2,318,572股无限售流通股已成功拍出,最终被自然人史晓雯拍得,成交价为5,175.7万元。据了解,此次起拍价3,607.6万,保证金300万元。根据计算可以得知此次成交价每股约为22.32元,较28日收盘价25.29元打了约9折。而此次冻结的股份遭到法院的拍卖,或意味着未名集团的资产处置已开始进入了新的阶段。

两天后,5月30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经查询证实,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未名医药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截止5月30日,未名集团持有未名医药股份176,359,377股,占股份总数的26.73%,其所持有未名医药股份累计被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176,359,3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未名医药总股本的26.73%。经询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名集团及深圳三道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合同纠纷一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所致。

另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则公告显示,因借款合同纠纷,未名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未名天人中药有限公司、江苏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被长城国融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合计约1.1亿元,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未名集团及实控人潘爱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未名集团、未名医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潘爱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潘爱华曾多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譬如2019年4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下限制消费令至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因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03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未名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潘爱华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231,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0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231,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0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5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关于选举王晓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385,231,02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14,344,167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王晓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选举王晓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晓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选举孙长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孙长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关于选举张学英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学英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选举张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关于选举刘芳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芳彬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关于选举王咏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咏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审议《关于选举毛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毛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审议《关于选举石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石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关于选举王彬郦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王彬郦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审议《关于选举史天娇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史天娇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385,231,0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344,1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0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4人。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晓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如下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战略委员会成员由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石军先生组成,其中王晓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同意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王咏梅女士、石军先生、孙长友先生组成,其中王咏梅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同意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毛伟先生、王咏梅女士、王晓峰先生组成,其中毛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石军先生、毛伟先生、张学英女士组成,其中石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上述各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晓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孙长友先生、李超先生、孙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学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玉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if..)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if..)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同意聘任韩若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宏兴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王晓峰先生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丹女士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长友先生

孙长友,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孙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学英女士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咏梅女士

王咏梅,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近日提请书面辞职,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伟先生

毛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长三角资源环境研究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石军先生

石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超先生

李超,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北京市劳动模范(首都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历任北京银行公司部经理(支行)、行长助理(支行),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及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玉萍女士

孙玉萍,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和投资规划部总经理,北京中发智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中科汇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九州梦工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学福先生

蒋学福,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历任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蒋学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韩若愚先生

韩若愚,男,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西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韩若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秦宏兴先生

秦宏兴,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成本会计,黑龙江精益健康事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北京三精国药日化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鹏润电器有限公司结算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经理,北京迪博风控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和光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控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秦宏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2人,通讯方式出席的监事1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王彬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彬郦女士(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王彬郦女士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及监事、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彬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经职工大会选举,韩若愚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韩若愚先生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韩若愚,男,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西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1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于当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

非独立董事:王晓峰(董事长)、王晓丹、孙长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

独立董事:王咏梅、毛伟、石军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王晓峰(主席委员)、王晓丹、石军

2、审计委员会:王咏梅(主席委员)、石军、孙长友

3、提名委员会:毛伟(主席委员)、王咏梅、王晓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石军(主席委员)、毛伟、张学英

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组成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彬郦(监事会主席)、史天娇

职工代表监事:韩若愚

四、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王晓丹

副总经理:孙长友、李超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玉萍

财务总监:蒋学福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8567301传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z@1ki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九层901

五、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后,徐金苓女士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其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徐金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钟小冬先生的兄长钟葱先生持有公司91,328,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1%,钟葱先生持有的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原独立董事姜军先生、李伟先生在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姜军先生、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换届后,刘芳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赵欣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业务部门任职。刘芳彬先生及赵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徐金苓女士、姜军先生、李伟先生、刘芳彬先生、赵欣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1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若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韩若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韩若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韩若愚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办公电话010-68567301,传真:010-68567570,电子邮箱:jz@1ki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九层901。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1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秦宏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1-11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2021-073、2021-083、2021-093),于2021年9月23日于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14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晓峰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晓峰(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晓丹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晓丹(王晓丹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学英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张学英(张学英女士简历见附件3)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军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张军(张军先生简历见附件4)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武雁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武雁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公司现任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孙长友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本次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if..)披露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具有中级经济师(金融)(资质)。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职务、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海鑫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张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30,000股股票。张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6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长友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480,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2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1,38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3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9,193,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8.2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79,10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为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51,453,9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6,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167,11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26,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3,704,5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6,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5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WiIi(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IiAiBi(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19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主要包括: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A股)、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港股)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六)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伟东先生,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徐伟东先生2000年1月至2018年6月间先后任职于吉林通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徐伟东先生从业20余年,拥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鉴证、并购重组、IPO申报审计等相关服务经验,主要服务客户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和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安小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安小梅女士于2012年10月至2019年11月间曾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职务,2019年11月至今,任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职务。安小梅女士从业10余年,拥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鉴证、IPO申报审计等相关服务经验,主要服务客户有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王勇先生,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王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

王勇先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二十多年,曾在大型企业的审计部门任职多年,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实务操作,对企业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所研究。审计实务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改制,资本运作,企业重组,并购,发行上市等经验,能为被服务企业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各类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专业特长在于:上市策划及上市审计;制造、高科技企业审计;财务规划;企业重组等方面。

任职期间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或上市公司审计、大型企业审计、咨询的业务主要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及年审)、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及年审)、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审计)、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宝原工业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信药业股份公司等十几家公司的改制、上市及年报审计工作。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6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周凡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纪文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刘亚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武雁冰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凡卜先生在公司的其他任职情况不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谨向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增补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if..)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6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1审议《关于增补王晓峰为董事的议案》

3.2审议《关于增补王晓丹为董事的议案》

3.3审议《关于增补张学英为董事的议案》

3.4审议《关于增补张军为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议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3、4采取累积投票制,且议案3需要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z@1ki1.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6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杨聪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聪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杨聪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谨向杨聪杰先生在公司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杨聪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杨聪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补王彬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王彬郦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王彬郦女士简历)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职务、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北京千禧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王彬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5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聪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杨聪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王彬郦(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if..)、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0-1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公司章程》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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