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途径
北流市绿丰源蔬菜种植基地的无公害蔬菜深受市民欢迎。
新圩镇纯香百香果种植合作社工人正在进行百香果装箱。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北流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立足稳粮增产的目标,充分发挥北流农业优势,以培育优势产业、构建产业支撑为重点,以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化经营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途径。
据统计,今年北流市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0266公顷,完成全年粮食生产计划播种面积59666.5公顷的101%。全年总产量完成35.059万吨,占计划34.6万吨的101.32%。
北流市民乐镇同创养殖场的观赏鲤鱼远销广东、云南等地。
北流市民乐镇同创黑豚鼠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的黑豚鼠带动周边村民致富。
北流宏邦食品生产的百香果罐头果汁。
广西宏泰种鱼养殖场属于全国渔业种业示范场,通过党建促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农业经济稳健向前
通过积极推进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北流市的农业经济发展保持稳健态势。其中超级稻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走在全区前列,年推广超级稻种植面积25333公顷以上,占水稻总面积的47.5%。
粮食产品加工方面也迈出了新步伐,建立了凉亭米业、宏邦食品、伟民米业等优质米加工企业以及金生水稻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了伟民有机大米、伟民富硒大米、金榜有机大米、铜鼓王绿色大米、大容山无公害大米等优质大米品牌,实现了自给型向商品加工型的转变。
伴随着粮食生产的产业化步伐,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也在逐步形成,建设了蔬菜、果蔗、香蕉、提子、花生等一批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前,全市共建有430多个特色产业基地,如民安镇兴上村枸杞菜生产基地、西埌镇木棉村百亩花生高产示范基地、北流镇六地坡村千亩蔬菜示范基地、民乐镇罗政村和北流镇甘村葡萄示范基地等,全市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高达29833.33公顷。
近年来,北流市还充分利用冬季光温气候条件,发展冬季农业生产开发,每年冬季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3333.33公顷以上。此外,水产畜牧业平稳发展。据统计,上半年,全市肉类总产量45750吨,与去年基本持平;水产品产量13659吨,同比增长4.9%。2016年全市林下经济任务21.11亿元,1~6月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1.5亿元,占任务的54.5%。大力发展沉香、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高效农业。扶持壮大邦亿沉香投资集团等农业龙头企业。
农村改革扎实推进
在农业发展建设的进程中,农村改革是解放生产力,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基础。
2014年北流市在民安镇开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278个村已全部完成入户权属调查等工作,全面进入资料归档、完善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经营权证书颁证阶段工作。目前,全市22个镇全面开展了承包合同、申请书等确权有关表格、文书的农户签字工作。此外,北流宏润食品有限公司以3公顷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为抵押,获得了北流市西埌信用社200万元贷款,成为北流市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2016年上半年,北流市还积极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根据2012自治区国有林场林权流转发证试点要求,继续完善高峰林场的试点工作,做好六万林场林权流转登记发证前期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上半年林木抵押面积194.50公顷,贷款金额1058万元。农村小型水利确权工作也全面推进,已完成水利工程确权颁证1221处。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沉睡的土地资产被唤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8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435家;新增家庭农场18家,全市家庭农场达106家。全市玉林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达27家(其中自治区级4家)。
示范区建设成效卓著
在近年的现代农业建设中,北流市除了抓好传统农业的发展外,积极拓展农业发展外延,将观光休闲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补充。观光休闲农业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新亮点,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纷纷落成,在带动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5个。其中,北流荔乡缘荔枝产业(核心)示范区,创建主体北流市荔宝禽畜养殖场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2016年荔枝产量达110万公斤,产值1320多万元,包括养殖产业全年产值达2000多万元,利润达500多万元,带动周边1000多户农户发家致富。北流市有机富硒水稻种植示范区,创建主体北流市伟民米业有限公司、北流市伟民有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辐射带动新荣镇、北流镇约1200多户农户大规模种植有机富硒水稻,户年增收1500元以上。北流市大伦兆周高脂松林产示范区,创建主体北流市大伦兆周林业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松脂农达6500多户,年户均增收1.5万元以上。北流市茶山养殖示范区,创建主体北流市茶山养殖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农业经营模式,优质茶山蛋鸡存栏达20万羽,年产蛋达到3825吨,产值达5000多万元,为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600多人提供就业机会。北流市宏泰种鱼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主体西埌宏泰鱼种场采用“公司经营”模式,拥有标准化鱼塘230亩,拥有亲鱼(种鱼)120吨,固定资产1200万元,年产鱼苗79亿尾,产值达405多万元。
其中,北流荔乡缘荔枝产业(核心)示范区获评玉林市级示范区。经自治区批复同意,该示范区还被列入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北流市有机富硒水稻种植示范区、北流市大伦兆周高脂松林产示范区列入创建自治区县级示范区;北流市茶山生态养殖示范区、北流市宏泰种鱼生态养殖示范区列入创建自治区乡级示范区,目前两个县级示范区和两个乡级示范区已通过自治区验收。
下一步,北流市将继续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培增计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惠农支农富农政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原标题:北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途径
涉嫌恶意骗贷?欠款1.5万,女子百万路虎被卖掉,警方介入调查
因为借贷纠纷,放贷方卖掉了借款方价值近百万的路虎揽胜,为此借款方和放贷方来回纠缠了大半年,双方都不胜其烦。近日,借款方李丽带着相关材料找到记者,讲述了自己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的纠纷:她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万元,已按期还款11期,仅因拖欠最后一期约1.5万元没按时还清,放贷方就卖掉了她的百万豪车。而放贷方则称,借款方联合他人恶意骗贷,本金、利息加起来超过30万元,在双方数次协商无果后才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将车辆出售。这起纠纷孰是孰非?记者采访发现,背后案情复杂,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百万豪车被卖,她四处奔走维权李丽说,2017年12月10日,她以“消费贷”的名义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了15万元,分12期定期还款,每期还款约1.5万元,前11期她都按时还清了。2018年12月10日是还款的最后一期,当时她在外地,而且资金紧张,凑不够还款,于是打电话跟贷款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对方很爽快地同意延期还款,说按天计利息就可以了。”李丽没想到,5天后,她的路虎车会“不翼而飞”。“当时朋友开车去北流,吃完饭出来就发现车不见了。”
接到朋友电话,李丽才注意到她有一条未读短信。贷款公司发信息告知:她在该公司办理的贷款已出现严重违约,根据公司与她签订的《借款合同》《承诺书》及《还款计划书》等合同约定,现直接把该车辆收回处理。李丽说,车被贷款公司拖走后,她曾多次到该公司协商,愿意付清所欠费用将车子“赎回”,结果公司负责人拿出一份共计7万多元的欠款清单,其中从北流拖车回来的费用高达4.5万元。等她同意支付这笔欠费外,该公司又出具了另一份清单,要她偿还另外7人共17.5万元的贷款。
李丽最终没有同意还17.5万元贷款,双方没谈妥。几个月前,李丽收到贷款公司发来的视频才得知,她的路虎车已被对方转卖给他人。没多久,她就陆续收到路虎车在外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该路虎车是李丽于2017年11月购买的,当时支付了38万元首付款,银行贷款66万元,每月需还银行贷款2万多元。李丽说,自从2018年12月车被拖走后,因为担心还款会“石沉大海”,她没有再按期还银行贷款。放贷方举报,路虎车主联合他人恶意骗贷近日,记者多次到该小额贷款公司了解事件经过。该公司负责人林明说,“2018年3月,我们才从其他借款人等渠道发现,李丽联合、指使7人到他们公司恶意骗取了17.5万元贷款,甚至连她的女儿也向公司贷款3万元。借款近2年,那7人从未还款。这些贷款本金、利息加起来超过30万元。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李丽等人恶意骗贷、套现的行径。”李丽以“零元购房”为噱头,并再以“零元购车”为名,“忽悠”多人到贷款公司骗贷,最后将所贷到的款项交由李丽及其合伙人操作,在南宁“零元”购房或商铺,然后将购得房屋或商铺出租得到租金再还清贷款。林明说,李丽等人的行为属实于合同诈骗、多次多间公司骗贷、恶意套取现金。
林明说,李丽利用路虎车所借款项已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这辆车首付38万元落地后向银行贷了66万元,第二贷是向本公司贷款15万元,第三贷则是向某金融公司贷了8万元。最后李丽以38万元的价格将车子转让给张良使用。”路虎被贷款公司拖走时确实是张良在用,但张良否认曾给过李丽38万元。据张良说:“我和李丽曾合伙开公司,有过经济往来,所以她把车子给我开,我也曾帮她还过车贷。”
林明表示,因为李丽恶意骗贷、拖欠还款,在与她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为了保障公司利益,他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以约25万元的价格将路虎车转让给他人。该公司的一股东表示,“如果仅因为李丽拖欠公司1.5万元贷款,我们就卖掉她的路虎车,单单看这点是我们理亏。但是她伙同他人对我们公司进行恶意骗贷,整件事串联起来看是我们有理。”争议焦点:百万路虎能否转售?记者梳理出其中几个争议较大的焦点问题,请本报法律顾问、三益律师事务所范德普律师逐一进行分析。焦点一:欠贷1.5万元能否转售百万路虎?在林明提供、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上,记者看到,李丽的借款金额是15万元,抵押物是路虎揽胜。其中第八条规定:如果乙方不按时归还借款本金与利息,双方约定按本协议第六条处置,并且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任一种方式处置抵押物:由甲方直接进行变卖,变卖收入在扣除变卖费用及借款本息、违约金后,如有剩余部分由甲方退还乙方,如有不足,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对不足部分继续追索;乙方同意以其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额作为甲方的购车款,将车辆出售给甲方。按照《借款合同》,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可以将抵押物转售给他人?范律师认为,路虎车上牌入户后属于车主,如果不是双方协商好,并经车主同意,贷款公司不能因为车主欠最后一期款项就强行拉车、变卖。车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起诉,要求贷款公司还车或者赔偿损失。范律师说:“就算贷款公司有证据证明车主指使他人恶意骗贷,但车主没有自愿将车辆交给公司,贷款公司就无权强行拉车、销售,而是需要经过公安、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处理。”焦点二:从北流拖车回来,能否收取4.5万元拖车费?林明还向记者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关于备用钥匙补充说明》《保证承诺书》。上面约定,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在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等情况下,债权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有权利拿取备用钥匙将车辆开走。此外,如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自动把抵押车辆交给出借方处理,出借方也可以自动拖车。如本人没有自动把抵押车辆交给出借方,导致出借方上门拖车,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拖车费按借款金额的30%支付。李丽认为,从北流拖车到玉林,贷款公司收取4.5万元的“拖车费”是“天价”。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贷款公司是否能按价收“拖车费”?范律师认为相关协议本身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法律不支持这笔“拖车费”。焦点三:新“车主”购买路虎有何风险?李丽与贷款公司的利益纠纷还未理清,路虎车又是按揭购买的,每月还需还银行2万多元贷款。从去年12月被拖走至今,李丽没有再按时还银行贷款。新“车主”花费约25万元购买这辆车会有何风险?对此,范律师说,若贷款公司已向购车人说明路虎的情况,购车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选择购车,这不属于善意取得,这样的买卖并不合法。原车主有权要求归还车辆,放贷银行也可以通过法院将车辆扣回。(文中相关人物均为化名)来源:玉林晚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文章来源:玉林晚报)
北流联社:强化银企合作 送金融知识进企业
人民网北流3月1日电近日,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北流联社)作为北流市金融企业的代表,在南宁参加了2019年服务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银企对接自治区集中签约活动,在会上,北流联社理事长陆本宏与广西桂龙翔农业集团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协议,推动开启了银企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为更好服务企业,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2月27日,北流联社副主任李小平带队到桂龙翔农贸市场、物流基地进行走访,向个体工商户、企业工人宣传北流联社存款、贷款和电子银行等产品,并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金融知识方面的疑问。
在广西桂龙翔农贸市场的鸿福鲜果批发部,李小平仔细询问店铺周转资金和货款转账需求等问题,并向批发部苏老板介绍北流联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手机银等产品;在冬云果业的生产包装车间里,北流联社工作人员参观了百香果筛选、包装流水线,并与企业负责人和车间工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动不仅加强银企对接,也塑造了北流联社良好的品牌形象。2019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北流联社将继续立足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宗旨,以北流人自己银行的担当,负起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前行使命,服务家乡人民,与企业合作共赢,用金融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和县域经济的发展。(黎升源、乔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