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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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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6712.94万元 同比增长3.44%

中证智能财讯华阳国际(002949)8月2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1亿元,同比下降18.07%;归母净利润6712.94万元,同比增长3.44%;扣非净利润4579.27万元,同比下降10.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亿元,上年同期为-1.51亿元;报告期内,华阳国际基本每股收益为0.342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1%。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非经常性损益为2133.67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082.98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159.49万元。

根据公告,华阳国际是一家以设计和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BIM为核心技术的设计科技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建筑科技创新及产业链延伸业务。

根据半年报,公司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84亿元,同比下降29.44%,环比增长28.33%;归母净利润7093.8万元,同比下降2.34%,环比增长1962.58%;扣非净利润5896.66万元,同比下降7.80%,环比增长547.60%。

2022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为26.32%,同比上升5.16个百分点;净利率为7.92%,较上年同期上升1.52个百分点。从单季度指标来看,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毛利率为34.22%,同比上升10.04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8.04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5.24%,较上年同期上升4.32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上升16.71个百分点。

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4.95%,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环比上升5.22个百分点。

2022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75亿元,同比减少2406.9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7596.04万元,同比增加6358.1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00亿元,上年同期为2.63亿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比为101.89%,净现比为-260.14%。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8.7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93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客户回款周期延长;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2.7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31.3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21个百分点,主要系龙华总部基地建设投入。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1.80%,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25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香港华阳归还部分贷款及有追索保理到期。

偿债能力方面,公司2022年二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50.19%,相比上年末减少0.55个百分点;有息资产负债率为13.91%,相比上年末增加0.22个百分点。

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泓,取代了一季度末的创金合信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田晓秋。在具体持股比例上,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上升,徐华芳、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崇武、西藏和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朱行福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徐华芳278114.186051-0.00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9.18191-0.00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08.059677-0.00唐崇武1297.586.619009-0.00西藏和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9.132.648129-0.00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9.41.476247-0.00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8.991.474170.01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4.980.688541新进江泓1090.556016新进朱行福102.350.522094-0.00筹码集中度方面,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51万户,较一季度末下降了1446户,降幅8.73%;户均持股市值由一季度末的18.24万元下降至17.38万元,降幅为4.7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华阳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0]1980号)同意,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本次优先股采取分次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期发行优先股”)公司本期发行优先股于2020年9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有关情况如下:

1注:“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华阳股份曾用名,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并经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优先股代码:360040

2、优先股简称:阳煤优1

3、每股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4、发行价格:人民币壹佰元

5、本次挂牌总股数:1,000万股

6、计息起始日:2020年8月17日

7、挂牌日(转让起始日):2020年9月16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华阳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29日对华阳股份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华阳股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华阳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华阳股份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访谈了相关监管部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资料、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8月注销。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2021年3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下属子公司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港煤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本次事故调查工作已结束。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的《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2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本次事故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保荐机构在获知相关情况后,由保荐代表人牵头组织项目组展开核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公司了解情况,访谈相关监管部门,确认上述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石港煤业曾系发行人为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受托管理的煤炭生产企业,托管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石港煤业由华阳集团持股98%,左权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自石港煤业成立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华阳股份从未持有石港煤业股份。上述托管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未续签,托管关系终止,华阳股份不再对石港煤业履行经营以及监管职责,石港煤业由华阳集团控制和管理,因此,2021年3月25日事故发生时石港煤业与发行人不存在托管关系。2021年4月12日,石港煤业管理权划转至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的《关于石港煤业与华阳股份的关系说明》:“石港煤业在2021年3月25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并非华阳股份的子公司,且华阳股份已对石港煤业终止托管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事故已经结案,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华阳股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华阳股份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华阳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华阳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沟通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华阳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代表人签名:

席平健付力强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22年1月7日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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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是由世界500强企业——阳煤集团整体更名而来的高科技新材料产业集团,2020年10月,正式揭牌。华阳集团始终坚持立足煤、做强煤、延伸煤、超越煤,做大做强传统煤炭产业,做强做优钠离子电池全产业链、高端碳纤维、PBAT可降解塑料、金刚石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不断提升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目前,拥有华阳新能源股份公司和华阳新材料股份公司两个上市公司,研发创新平台47个,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部(行业)级科技创新平台24个,现有研发技术人员1730余人,柔性引进高端人才58名,其中院士7名,构建起了集科研、产业、资本为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系统。近三年来,获得职务发明专利授权308件,科技成果鉴定148项,其中22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68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MWh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入选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全球首批量产1GWh钠离子电芯生产线投运出品,实现了钠离子电池从中试到量产,标志着华阳集团成为全国首家实质性打造钠离子电池全产业链的企业;煤层气制备金刚石技术,实现了“点气成钻”,为煤层气资源找到了一条“论克拉卖的价值链”;纳米纤维空气净化材料,打破了国外高端玻纤滤材长时间的垄断,实现高端产品“中国制造”。

根据华阳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23年招聘计划为500人。

二、学历条件

2019届(含2019届)以后5年内正常毕业、二本B类及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专业范围

(一)工学、理学门类

矿业类、电气类、机械类、材料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地质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计算机类、化工与制药类、测绘类、自动化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仪器类、建筑类、水利类、化学类、数学类等相关专业。

(二)管理学门类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三)经济学、文学、法学等门类

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

四、招聘政策

(一)薪酬待遇

招聘毕业生3年内,研究生地面不低于6万元/年,井下二线不低于8万元/年,井下一线不低于10万元/年;本科生地面不低于5万元/年,井下二线不低于7万元/年,井下一线不低于9万元/年。各用人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地域差异在此基础上调整提高。

(二)租(购)房补贴

招聘毕业生3年内,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可分别享受1000元、800元租房补贴;工作满3年,研究生、本科生可一次性分别享受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三)学费代偿

招聘毕业生因家庭贫困办理助学贷款、且未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本人入职后可申请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为偿还。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

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毕业生可通过华阳集团“专场招聘会”和“校园双选会”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以各院校就业网站公布为准)。

(2)线上报名

应聘毕业生将本人电子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统一投递至华阳集团人才招聘邮箱(hjz@i.),邮件标题须注明:姓名+性别+学校+专业+联系方式。

2.报名所需资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审查筛选,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聘毕业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四)考察签约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聘毕业生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毕业生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公示

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网站()、华阳集团官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

(六)体检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签约毕业生报到,统一参加体检和入职培训。

(七)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正常且入职培训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毕业生应对求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不实等情况将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二)经网络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毕业生,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后续综合考察相关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后续综合考察的应聘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单位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实施招聘,不收取任何招聘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阳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53—7073743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七、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华阳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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