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贷款情况,买房的一定得进来了解一下
前五个月
全市受理公积金贷款7.2亿元
今年,我市公积金流动风险基本化解,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时调整贷款操作细则,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并从受理审批放款全程提速。
全市办理公积金贷款2200多笔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70%。其中铁投·锦华府项目160多笔6000万元、西山秘境项目100多笔4000万元、鸿通檀府项目70多笔2000万元。
全市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扩大到80%以上,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房的制度作用进一步发挥。
这些你得了解一下
前两年,我市按上级“防风险、降杠杆”的监管要求,适时调整系列贷款政策,适度缩小贷款规模,个人贷款率(存贷比)从102%的高风险区逐步降至去年末84%的全省平均水平。在此过程中,部分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计划受到一定影响。
今年,根据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基本化解的客观实际,为尽可能满足刚需和改善购房贷款需求,我中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20亿元(较去年翻一番)。
已经或正在从两方面按现行政策微调系列贷款操作细则:
一是按揭合作楼盘方面:降低按揭楼盘形象进度要求,优化简化贷款办理程序,不再实行贷款轮候发放,进一步全程提速。当前,全市按揭贷款楼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如铁投锦华府、中梁华府、春风湖畔居、石榴紫宸府、中南漫悦湾、恒大公司系列楼盘、阳光公司系列楼盘、鸿通公司系列楼盘等正在大量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业务量逐步提升,我市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已回到健康发展轨道。
二是个人贷款资格方面:调整房贷笔数认定方式,按“不认房认公积金贷”的方式确定贷款资格,惠及更多缴存人,即通过征信系统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查询:①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②职工家庭只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③职工家庭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两笔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将还贷能力系数(即拟贷款的月供和缴存基数之比)由0.5调整为0.6,此举将提高单笔贷款实际额度。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转载自: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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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二) 「贷款篇11-20」
日前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
南充: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不少小伙伴都还有不少疑问
前段时间
南南发布相关问题解答第一弹
南充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一)【贷款篇1-10】
现在热门问题解答第二弹也来啦~
快一起来看看吧~
南充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二)
【贷款篇11-20】
11
征信记录不良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我市在公积金贷款审核中,特别关注借款相关人近五年的信用记录。根据不良记录的不同程度扣减可贷额度,甚至拒贷。所以,长期保持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非常重要。
12
直系亲属之间的二手房交易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交易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能提取公积金)。
13
二手房贷款的房价参考依据有哪些?
答:我市在核定二手房贷款额度时,其房屋总价的参考依据主要是签约价、评估价、计税价,按三者最低值作为计价依据。
14
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款日为好久?
答:我市实行的是“对日扣款还贷”,公积金贷款首次发放日即为以后每月固定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节假日正常扣款。
15
如何理解“委托扣款还贷”模式?
答:“委托扣款还贷”是指我市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授权我中心直接从委托人在我市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中扣收当月应还款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又叫“对冲还贷”)。不足的,再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银行卡中扣款。
扣款顺序为:主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银行卡。
16
实行委托扣款还贷后,约定的还款银行卡上是否还需存钱?
答:有必要存钱。委托人应及时查询、实时关注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应至少在银行卡上实时保留1个月的还贷资金,避免因委托人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委托扣款还贷失败而出现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17
我市住房商贷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
答:2017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我市暂停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当前,我市公积金存贷比率仍然较高,故短期内仍不会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以后资金充裕、条件具备,再及时报经批准开展。
18
在南充外购房,能否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应通过我中心网上大厅、自助查询机等渠道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到外地城市公积金机构和楼盘咨询申请。
19
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收费?
答: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办理各项业务中均不收费,既不收取任何保险、公证、担保、资料工本费,也不会收取任何加急、代办、手续费。办理房屋抵押的登记费和二手房评估费也由我中心承担。。
20
公积金贷款为什么有金融机构参与?
答:国家规定,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得直接向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故部分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金融机构承办。2016年起,我市各贷款受托银行(工农中建)工作人员均进驻我中心各管理部。
更新更细问题,欢迎访问南充市政府网站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子频道“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楼盘查询”等专栏。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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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贷款职工配偶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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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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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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