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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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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平市支行抢抓进度审批当日投放贷款2.6亿元

农发行原平市支行积极响应省分行“血战90天,办贷500亿”的号召,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在上级行的关心和关注下,在行领导的亲自监督和指挥下,在支行信贷条线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9月28日成功获批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11.5亿元,并于当日发放2.6亿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开发区双创孵化基地,职工周转房和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其成功落地充分发挥了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助力地方经济的重要作用,是推动区域发展、助力太忻一体化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避免因系统原因耽误放款进度,该行提前做足准备工作。9月28日10点45分,在审批书下发的第一时间发起合同监督审核流程;中午,支行行长同信贷条线全体人员一同加班准备放款资料;下午2点38分,成功与借款人原平市隆成嘉业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下午4点07分,成功发起放款监督流程;晚上9点02分,成功投放2.6亿元。此次贷款投放中,行长亲自坐阵指挥,实时与上级行及企业联系,通过紧盯流程,与办贷人员同向发力,节约双方人员线下办理的时间,最大化缩短了审批时间,最终实现了贷款审批当日投放。

通过该笔贷款的发放,原平市支行贷款余额突破10亿元,达到11.95亿元。该笔贷款的投放打破了该行单笔审批额度的历史新高,推动贷款余额也突破了建行以来之最,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给全行信贷条线工作人员留下“三早”工作启示:一是目标早制定,信贷工作冗杂繁复,千头万绪,在保证业务合规的前提下,做到目标每月一制定,工作每周一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资料早完善,信贷资料完善与否,与贷款发放速度息息相关,坚持把准备放在前头、把工作放在当下,确保资料质量与投放效率并重;三是放款早准备,在放款工作中,做好与上级行、相关项目合作方的联系与交流,确保时间的充分利用。

今后,全行上下将在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团结出凝聚力、协作出战斗力、联动出生产力,在工作中越战越勇,创造佳绩,为二十大召开召开贡献金融力量。

供稿人:雷婧

山西原平:市民“被贷款”数万元 楼板寨信用社被指违规放贷

近日,家住山西原平市文化北路的张先生反映,2014年冬天,自己在原平市信用社贷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有一笔9.9950万元的贷款担保。由于有担保协议,所以他无法贷款。急于贷款生意周转的他经过多方证实,贷款是一位名为茹**与自己素不相识的人。

得知情况后张先生很纳闷,自己从未给任何人担保过贷款?怎么就成担保人了呢?在原平信用联社的不良信息记录中显示2011年12月30日,茹**从原平市楼板寨乡信用社以张先生为担保人的方式借款9.9950万元,而且至今本息尚未偿还。几经辗转,张先生找到楼板寨乡信用社主任王**(现已调离)。却被王主任告知;让回家等待结果,为能早点消除不良记录取得贷款,在随后几个月,张先生多次往返原平信用联社和楼板寨信用社之间,然而时至今日,却从未得到任何处理结果,信用不良记录仍然存在。张先生:出现“被担保”这样的事给自己精神和家庭打击很大,而且首付买的房子,后期房贷批不下来;信用卡办不了;生意急需的周转资金贷款无法办理。不知楼板寨信用社何时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那么办理农民联保贷款需要走哪些程序?据业内人士称,“信用社贷款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农民到信用社贷款除了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外,还需要本人到场照相、录像、签字,确认无误后才能发放;而且是信用社主任审批权限为3万元,不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审批权限1万元;联社分管主任的审批权限为30万元以内。也就是说,茹**名下的这笔9.9950万元的贷款至少需要联社分管主任审批才能通过。”然而张先生“被担保”的这笔贷款又是如何被审批?

就在记者网上查阅;“山西原平市楼板寨信用社”相关信息时发现,早在2010年以“山西原平市楼板寨信用社主任以,吃,拿,卡,要”为标题的文章而被网络多次举报,此次张先生“被贷款”事件背后楼板寨信用社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多年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那么这位王主任在任期间,到底冒用了多少人的名义,办理了多少贷款?

农村信用社是维护农村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主力军。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应注重实效落实责任,提升案防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对主要领导追责到底,否则类似的案件还会重新抬头。由此可见,原平市信用联社对领导岗位、重要业务岗位、管理岗位的用人更是把关不严,漏洞百出。

“被时代”踏着铿镪的步伐向我们走来。有人说:“被时代”根源是公民权利缺失。一语中的、切点要害。“被贷款,被担保”就是公民权利“被出卖,被侵权”作为原平市楼板寨信用社的监管部门,原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完全是在“走过场,摆形式”。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相关领导并不高度重视,只是以一句会处理敷衍了事,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那么在督办过程中是否存在袒护之嫌?记者不得而知。数年来这些违规行为被发现后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而监管部门又对相关责任人追究不力,就会从客观上起到了鼓励他们违规和犯罪的作用。其实,作为监管部门不管涉及到谁都得必须严查,从根源上切断那些违规操作人的利益链条,否则,最终受到伤害的只有老百姓和国家的利益。

对于事态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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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信用联社对违规放贷责任人严肃处理

山西新闻网忻州讯近日,网上一则原平农村信用社违规放贷导致一顾客出现不良记录的贴子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原平信用联社对于发生在2015年7月21日张利某反映白石信用社客户经理借用自己身份证违规发放贷款,导致出现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信用社评价降低,无法行使贷款一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室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了解,身为原平信用联社白石信用社客户经理的简某某在未征得张利某本人同意下,为其姐姐张树某于2010年5月28日发放贷款1笔,金额9.9万元,期限1年。后经4次转贷,此笔贷款于2015年7月14日已由其姐张树某归还贷款本息。原平信用联社对责任人简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于7月28日上报上级机构申请删除张利某的不良记录,8月5日书面告知本人已删除不良信息。

原平信用联社本着立足农村,服务农民,支持农业的方向不动摇。多年来服务至上,深受全市广大农民兄弟的欢迎。特别是小额贷款的发放,对扩大农民创业、发展和小康生活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此次事件发生后,原平信用联社认真研究剖析问题所在,从内部管理入手,加强基层站点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职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力求从根本上排除问题的隐患,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一如既往地做农民兄弟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忠实朋友。

(资料图)

关于网上反映原平联社白石信用社张利某贷款一事的说明

原平联社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张利某书面反映:白石信用社客户经理简某某借用自己身份证违规发放贷款,导致张利某出现不良记录,在金融信息系统被列入黑名单,使他的信用评价降低,无法行使贷款的权利,现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反映的情况,原平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室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的具体情况:姓名:张利某,女,1980年10月6日出生,系山西省原平市苏龙口镇西域村人。

二、诉讼请求:简某某借用张利某身份证违规发放贷款,导致张利某出现不良记录,在金融信息系统被列入黑名单,使他的信用评价降低,无法行使贷款的权利,现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调查核实基本情况:简某某于2010年5月28日发放张利某贷款1笔,金额为9.9万元,到期日期为2011年5月27日,后转货4次,归还本金4000元、利息20150.25元。当时发放该笔贷款时是由贷款人张利某姐姐张树某拿着手续前去信用社办理的业务,因其姐姐和姐夫在白石乡附近开饭店,常年在信用社存款、贷款,属于白石信用社的信用客户,因此客户经理简某某在未征得本人的同意下违规为其姐姐发放了该笔贷款用于饭店周转,后由于白石乡铁矿市场不景气,该饭店欠款无法收回,导致该笔贷款逾期并形成不良。2015年7月借款人张利某发现后向联社反映此事。对此,原平联社已作了如下处理:

1、张利某的姐姐张树某于2015年7月14日归还本金95000元,利息35712.98元,合计130712.98元。

2、于2015年7月27日对责任人简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金1000元的决定。

3、于2015年7月28日上报上级机构申请删除征信数据,通过2015年8月21日征信数据查询,该不良信息已解除。

以上事实原平联社已于8月5日书面告知张利某本人。

原平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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