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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证券简称:史丹利公告编号:2019-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监事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邱红女士、李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8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经征询股东意见同意提名密守洪先生、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密守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闫临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选举王恒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密守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经济师。密守洪先生先后担任临沭镇供销公司会计,临沭县华丰化肥厂会计,临沭县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山东奥德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临沂雅利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丰城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定西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扶余农业有限公司监事,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蚯蚓测土实验室(山东)有限公司监事,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密守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903,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密守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密守洪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临康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闫临康先生2008年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审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闫临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闫临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闫临康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恒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王恒敏女士于2008年2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销管部订单科生产物流对接员,公司信息中心销售模块运维专员,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经理,营销中心农服部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恒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恒敏女士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证券简称:史丹利公告编号:2019-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董事高进华先生、井沛花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武志杰先生、李琦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8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文班先生、高进华先生、古荣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if..)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高文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高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03选举古荣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8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文峰先生、武志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if..)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李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武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if..)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农药销售业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变更经营范围事项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上章程修订详细内容请见附件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if..)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文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高文班先生先后担任临沭镇供销公司经理,临沭县华丰化肥厂厂长,临沭县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文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4,51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6%,高文班先生与高进华先生、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高英女士、古龙粉女士、高文都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文班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进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6月出生,汉族,硕士。高进华先生先后担任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临沂雅利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史丹利复合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经理,蚯蚓测土实验室(山东)有限公司董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陵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临沂华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435,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高进华先生与高文班先生、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高英女士、古龙粉女士、高文都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进华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古荣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古荣彬先生于1999年11月份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销售分公司业务员、区域经理、大区经理、公司销售总监,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古荣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古荣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古荣彬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李文峰先生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副科长,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上市处处长,济南市金融办副主任,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获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015“影响济南”年度经济人物,2017年首届“齐鲁金融杰出人物”。现任洪泰基金合伙人、洪泰山东总部董事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文峰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李文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文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武志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委会副主任。

截至目前,武志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武志杰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武志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武志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史丹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对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关于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办公需要,拟购买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沭县城内一套面积

为662.23平方米的商品房。参考周边地段市场价,该商品房总房款为430.19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双方签订了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与湖北中孚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为采购原材料业务,公司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该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交易按照市场规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以采购原材料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是公允客观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修学峰李琦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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